自2024年7月16日8:30至2024年7月26日12:00,
(略)共接到
(略)黨委第二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轉辦群眾信訪舉報案件55件,現將
(略)黨委第二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轉辦第4批1件、第6批8件群眾信訪舉報案件辦理情況予以公開,接受社會監督。
附件:
(略)辦理
(略)黨委第二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轉辦群眾信訪舉報案件情況一覽表
(略)辦理
(略)黨委第二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轉辦群眾信訪
舉報案件情況一覽表
(第4批1件、第6批8件)
(略)
(略)
交辦問題基本情況
(略)域
污染類型
調查核實情況
是否屬實
處理和整改情況
責任人被處理情況
是否辦結
1
〔2024〕來信—022號
(略)韓橋村十隊村民吳某某在1999年與高閘鄉人民政府簽訂荒地開發合同,用于建造魚塘,同時侵占多家土地至今未賠償。2021年6月將其經營的魚塘收費傾倒建筑垃圾填平魚塘,后用黃土遮蓋,現正在開工建設肉牛養殖場,因存在土地糾紛問題,未辦理任何審批手續。
(略)
固廢(建筑垃圾)
一是群眾反映的“
(略))。
部分屬實
一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合同法》相關規定,村民吳某某與原
(略)),責令吳某某之子停止在未進行土地備案的情況下建設養殖圈舍的違法行為,現建設的圈舍設施已拆除,土地恢復用黃土層覆蓋,場地已進行平整。
無
正在辦理
2
〔2024〕來電-029號
(略)深井村西隊楊某某家庭飼養了十來頭豬,惡臭難聞,影響周圍群眾正常生活。
(略)
異味
經核查,楊某某家圈棚及周邊環境衛生整潔,糞污存于化糞池內,不存在亂堆亂放情況。但由于近期持續性高溫天氣,產生了一些異味。因楊某某年齡較大,本人表示待現有生豬出欄后,不再繼續養殖,周邊群眾表示滿意。
基本屬實
(略)農業農村局、花馬池鎮政府要求養殖戶楊某某加強圈棚衛生清理和消毒工作,目前已整改到位。
無
已辦結
3
〔2024〕來電-030號
(略)在生產過程中,惡臭難聞,影響周邊企業員工的生產生活。
(略)
異味
經核查,該企業正常生產,生產原料及產品全部入庫存放,廢氣收集處理設施正常運行。根據《
(略)上半年檢測報告》(吳科信委托字〔2024〕第1005號)中廠界無組織廢氣檢測結果,臭氣濃度(無量綱)為10-13,低于標準限值20;氨濃度為0.05-0.12mg/m3,低于標準限值1.5mg/m3;硫化氫濃度為0.003-0.008mg/m3,低于標準限值0.06mg/m3,廠界無組織臭氣濃度、氨、硫化氫檢測結果均符合《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
(略))表1新擴改建二級標準要求。根據《
(略)上半年檢測報告》(吳科信委托字〔2024〕第1005號)中有組織廢氣檢測結果,熱風爐煙氣處理設施噴淋塔出口二氧化硫檢測結果低于《
(略)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
(略))標準限值;骨料棚二級堿吸收塔排口臭氣濃度檢測結果低于《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
(略))表2排放標準限值。2022年以來,
(略)累計投資1100萬元,建設了封閉式原料庫,并改造升級了原料庫、骨料烘干工序、廢水處理工序的廢氣收集處理設施,異味治理效果明顯,但
(略)周圍仍有少量異味。該企業在工
(略)范圍內,各項手續齊全,符
(略)主導產業及配套產業定位。
部分屬實
(略),一是加
(略)有組織、無組織廢氣管理,確保廢氣收集處理設施運行正常,堅決杜絕因環保設施運行不正常造成超標排放的情況發生,生產原料必須全部進入庫房存放,不得
(略)堆存。二是結合本行業特點,持續改造升級環保設施,采用電捕焦油、光氧凈化除臭等先進環保設施,進一步提升廢氣收集處理能力。
無
已辦結
4
〔2024〕來電-031號
青
(略)去年舊房改造后導致下水不通,臭味難聞;院子西邊水泥臺使用砂漿堆砌,屬于豆腐渣工程,現已全部破損,塵土飛揚,影
(略)居民正常生活。
青
(略)
異味/揚塵
一是群眾反映的“青
(略)西側商貿房及附屬設施水泥臺建于2001年,
(略)開發建成,受建造時間、氣候等環境因素影響,臺面破損、砂礫外漏,遇刮風天氣,偶有塵土飛揚。
部分屬實
一是針對“臭味難聞問題”,7月23日,
(略)對裕
(略)院落內外的雨水篦子逐一進行清掏、沖洗,并進行藥物消殺。二是針對“院子西邊水泥臺破損”問題,青
(略)已安排施工隊對破損的散水臺進行修復,現已完工。
無
已辦結
5
〔2024〕來信-033號
紅
(略)村馬某某和盧某某,十幾年前分別將上千畝林地破壞并倒賣他人,破壞生態環境。
紅
(略)
其他
一是群眾反映的“新莊集鄉火龍溝村馬某某和盧某某,十幾年前將上千畝林地破壞,倒賣他人”的問題不屬實。經調閱相關資料及實地核查后發現:馬某某在火
(略),面積1348.71畝,用途為農業開發用地。以上6期農業開發用地2696.28畝手續完善,承包費用已全部繳清,不存在破壞林地行為,日常監管巡查中未接到有關土地轉讓、過戶或轉包等行為的投訴,故反映“盧某某土地倒賣他人”的問題不屬實。二是群眾反映的“新莊集鄉火龍溝村馬某某和盧某某,破壞生態環境”的問題不屬實。經核查,寧夏紅
(略)羅山紅棗專業合作社種植農作物及經
(略)域全部在承包農業開發用地范圍內,未發現超范圍開耕和破壞生態環境的行為。承包農業開發用地與國土2019年二調、2022年三調數據庫對比,
(略)承包土地之外的其余土地,數據庫顯示無變化,均為其他草地、天然牧草地及灌木林地,無破壞生態環境行為。
不屬實
下一步紅
(略)各相關單位:
(略)
無
已辦結
6
〔2024〕來電-034號
青
(略)某村書記將西干渠西邊清理出來的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轉移填埋到其飼養的羊場(往西夏渠橋頭下坡往南附近的采砂坑)。
青
(略)
其他
一是群眾反映的“青
(略)”反映的問題一致,已由大壩鎮政府委托李某某施工隊清理完畢,滑石溝村某書記未全程參與,故群眾反映的問題不屬實。二是群眾反映的“將西干渠西邊清理出來的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轉移填埋至其羊場往西夏渠橋頭下坡往南附近的采砂坑內”問題基本屬實。7月19日,
(略)回收處置,但坑塘水面下部分建筑垃圾與泥土摻雜,篩檢不便,施工人員私自將部分摻雜泥土的建筑垃圾轉移至西夏渠橋頭下坡南側的采砂坑進行填埋處理,
(略)回收處置,現場有車輛進出痕跡。
部分屬實
一是大壩鎮政府組織施工隊調運2臺挖機、4臺自卸車對采砂坑內的所有建筑垃圾、生活垃圾進行分揀后,
(略)回收處置,
(略)轉運處置;二是針對該地段今后可能存在偷倒垃圾的問題,
(略)段安裝護欄并安排專人管理,及時阻止偷倒垃圾的行為。三是大壩鎮政府對私自填埋建筑垃圾的李某某施工隊進行約談,并加強全程施工監督;四是由大壩鎮黨委對落實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反饋問題整改不到位的滑石溝村某書記進行約談。
無
已辦結
7
〔2024〕來電-035號
(略)柴園村福祥
(略)的防洪排澇工程,施工過程中未對揚塵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影
(略)居民的生活環境。
(略)挖斷,不僅影響居民正常出行,且給突發救護帶來不便。
(略)
揚塵
一是群眾反映的“施工過程中未對開挖、堆放、施工車輛行駛引起的揚塵采取有效‘三防’措施,影
(略)居民生活環境”問題屬實。現場調查,施工單位:
(略)
基本屬實
一是
(略)住建局和交通局于7月22日責令
(略)發展(集團)
(略)加強對施工現場的日常巡查與監督,嚴格按照施工計劃與環境保護要求施工。二是
(略)發展(集團)
(略)于7月22日對甲方代表、監理單位:
(略)
無
已辦結
8
〔2024〕來電—036號
(略)養殖約有4000頭豬,產生的糞污水臭味難聞,影響群眾生活。
紅
(略)
其他
經核查,
(略)采取水泡糞收集模式,糞污通過漏糞板收集到圈棚下1米深的糞污池,發酵30天后通過暗管排入全封閉式氧化塘,在全封閉式氧化塘發酵3個月后還田。養
(略)和氧化塘周邊無露天堆糞情況。
(略)南側與東側,紅
(略)多刮西北風。雖然養殖場糞污處理工藝完善,但一部分糞污并不能及時通過漏糞板排到糞污池,加之天氣炎熱、飼養量大,遇糞污清理不及時易產生異味,造成養殖場下風口居民聞到異味,影響群眾生活。
基本屬實
(略)立即整改。
(略)立即將圈棚糞污清理至糞污池。二是養殖場承諾對圈棚內糞污及時清理,及時打掃圈棚衛生,保持養殖場環境干凈整潔。三是紅
(略)農業農村局指導企業對養殖圈舍進行消毒、蚊蠅滅殺和噴灑防臭劑,進一步消除臭味,減少對周邊居民的生活影響。目前已完成圈舍消毒滅殺和防臭劑噴灑。
無
已辦結
9
〔2024〕來電—037號
(略)養殖過程中將產生的牛糞堆放
(略)堆存場,臭味難聞。
(略)
其他
經核查,
(略)在養殖過程中產生的牛糞均堆放在堆糞場,無亂堆亂放的現象,該公司雖定期對堆糞場牛糞進行處理,并對周邊散落牛糞進行及時清理,但由于近期天氣炎熱,加速了糞污中微生物的發酵,導致臭味難聞。
基本屬實
一是吳忠國家農業科
(略)要求欣澤源牧場負責人對堆糞場進行生物制劑除臭。7月22日下午該牧場組織人員用微生物除臭劑按照30-50倍稀釋后對堆糞場及周邊進行了全面噴灑,已達除臭效果。二是吳忠國家農業科
(略)要求欣澤源牧場立即清理堆糞場周邊灑落的少量牛糞,并對養殖場內部進行清掃,保持周邊環境衛生整潔。截止7月22日下午18時,現場環境整治工作已完成。
無
已辦結
掃一掃在手機上查看當前頁面
關注微信公眾號 免費查看免費推送
|
上文為隱藏信息僅對會員開放,請您登錄會員賬號后查看, 如果您還不是會員,請點擊免費注冊會員
【咨詢客服】 |
沈燕 |
 |
【聯系電話】 |
13335654237 |
【客服微信】 |
1981064095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