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6月15日8時9分許,位于
(略)梯)部位進行吊頂內照明智能弱電控制線穿線作業時發生一起觸電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經濟損失200萬元(不含事故罰款)。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和《
(略)線調整工程“6·15”一般觸電事故調查組(以下簡稱事故調查組),事故調查
(略)應急局、區住建委、區總工會、公安西青分局、區人社局、李七莊街道辦事處派人組成,履行事故調查組職責,開展事故調查工作,并邀請
(略)紀委監委、
(略)人民檢察院參加。調查組組
(略)應急管理局局長擔任。
市領導同志要求:有關部門盡快查明原因,妥處善后并進一步壓實自身和企業的安全生產責任。調查組按照“四不放過”和“科學嚴謹、依法依規、實事求是、注重實效”的原則,通過現場勘查、調查取證和綜合分析,查明了事故發生的經過、原因、人員傷亡和直接經濟損失情況,認定了事故性質和責任,提出了對事故有關責任單位:
(略)
一、基本情況
(一)相關單位:
(略)
1.建設單位:
(略)
2.總包單位:
(略)
聯合體牽頭單位:
(略)
資質類別及等級: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壹級;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壹級;石油化工工程施工總承包壹級;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壹級;機電工程施工總承包壹級;橋梁工程專業承包壹級;隧道工程專業承包壹級。
(略):(陜)JZ安許證字〔2019〕015533,有效期:2022年12月16日至2025年12月16日。
聯合體成員單位:
(略)
資質類別及等級: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特級;公路工程施工總承包特級;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特級;可承接建筑、公路、鐵路、市政公用、港口與航道、水利水電各類別工程的施工總承包、工程總承包和項目管理業務。
(略):(津)JZ安許證字〔2006〕001501,有效期:2021年10月11日至2024年10月11日。
3.監理單位:
(略)
資質類別及等級:公路工程監理乙級;通信工程監理乙級;房屋建筑工程監理甲級;機電安裝工程監理乙級;鐵路工程監理乙級;市政公用工程監理甲級;電力工程監理甲級。
4.專業分包單位:
(略)
資質類別及等級:
(略)照明工程專業承包壹級;電子與智能化工程專業承包貳級;消防設施工程專業承包貳級;防水防腐保溫工程專業承包貳級;建筑裝修裝飾工程專業承包貳級;建筑機電安裝工程專業承包叁級;輸變電工程專業承包叁級;環保工程專業承包叁級;施工勞務不分等級。
(略):(津)JZ安許證字〔2018〕006785,有效期:2021年07月09日至2024年07月09日。
(二)涉事項目概況
天津地鐵5號線調整工程(李七莊南站(不含)至京華東道站)起于既有地鐵5號線李七莊南站站端,止于梨園頭車輛段南側,線路全長1.293千米,包含地面線0.055千米,敞開段0.3千米,地下段0.938千米(不包含已隨地鐵5號線同期實施預留的約0.925
(略),包括:前期工程,市政接管工程,車
(略)間土建工程、軌道工程、
(略)的采購及安裝、裝修工程及附屬工程等相關工作。目前車
(略)間土建工程、軌道工程已基本完成,正在進行裝修工程及附屬結構施工。
(三)合同簽訂情況
1.施工總承包合同
合同名稱:
(略)
發包方:
(略)
承包方:
(略)聯合體
合同簽訂時間:2023年7月20日
合同內容:線路全長1.293千米,包含地面線0.055千米,敞開段0.3千米,地下段0.938千米(不包含已隨地鐵5號線同期實施預留的約0.925
(略),包括:前期工程,市政接管工程,車
(略)間土建工程、軌道工程、
(略)的采購及安裝、裝修工程及附屬工程等相關工作。
2.專業分包合同簽訂情況
合同名稱:
(略)
發包方:
(略)
承包方:光緣(天津)
(略)
合同簽訂時間:2024年5月9日
合同內容:一、站內裝修生產、生活水系包含1、PPR給水管-De65,2、PPR給水管-De50,3、PPR給水管-De40,4、PPR給水管-De32,5、PPR給水管-De25,6、PPR給水管-De20,7、PPR給水管-De15,8、截止閥DN50,9、截止閥DN40,10、截止閥DN32,11、截止閥DN20,12、Y型過濾器DN65,13、Y型過濾器DN50,14、Y型過濾器DN40,15、遠傳水表DN65,16、遠傳水表DN50,17、遠傳水表DN40,18、閘閥DN65,19、洗臉盆(含冷熱水龍頭DN15感應式),20、拖布池(含冷水龍頭DN20),21、蹲便器(含腳踏閥),22、座便器(帶水箱),23、壁掛小便器(自動感應式),24、小型電熱水器5L,25、電開熱水器50L,9KW,26、花灑,27、
(略),28、阻燃性UPVC排水管De160,29、阻燃性UPVC排水管De110,30、阻燃性UPVC排水管De75,31、阻燃性UPVC排水管De50,32、UPVC管專用球閥DN150,33、UPVC管專用球閥DN100,34、地漏DN50,35、清掃口DN100。二、動力部分包含1:電纜2、電線,3、插座,4、電氣配管,5、橋架,6、照明部分,7、燈具,8、開關,9、電線,10、電氣配管,11、廣告,12、設備,13照明新增等。三、站內其他工程1、雜散電流,2、預埋套管DN100,3、預埋套管DN150,4、預埋套管DN300,泛光照明方案深化設計、泛光照明配電箱采購、安裝、調試,各種燈桿、燈具、預埋(管件)、基礎、采購及安裝、各種管線采購、敷設、安裝、調試檢測、檢驗。
3.監理服務合同
合同名稱:
(略)
委托人:
(略)
監理人:
(略)
合同簽訂時間:2023年2月28日
合同內容:前期工程,車
(略)線AFC系統升級改造)、站臺門、
(略)的采購及安裝、調試及相關服務,
(略)的接入改造,給
(略)(略)配套的施工準備階段、施工階段、工程竣工驗收交付及缺陷責任期全過程監理。
(四)項目安全管理情況
1.
(略)安全管理情況。
(略)設立了天津地鐵5號線調整工程項目部,項目管理人員具有相關執業資格;建立健全了安全生產責任制,組織制定了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設置了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了3名專職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組織制定并實施了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計劃,安全作業環境和安全施工措施費用按計劃投入;定期開展施工現場安全檢查和隱患排查,實行日檢和周檢,日檢由項目安全部對施工現場進行安全檢查,周檢由項目負責人組織開展,項目安全、工程、技術、物資等部門人員參與檢查;對作業人員開展了入場三級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存有記錄;對作業人員進行了安全技術交底,存有記錄。
2.
(略)安全管理情況。制定了《監理規劃》、《監理實施細則》等。
(略)對項目施工現場進行定期巡查,實行日檢和周檢,并存有《監理日記》和《安全專項檢查報告》。
3.光緣(天津)
(略)安全管理情況。制定了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每周例行召開一次安全生產工作會議,各項目負責人于會后組織各項目人員召開安全會議,強調各安全注意事項。每天開工前會有班前培訓,并檢查工人勞動防護用品是否佩戴齊全。公司主要負責人每周會帶隊對項目工地安全生產狀況進行安全檢查。
4.事發項目施工前編制了《裝修照明電氣和衛生間水電安裝施工方案》,制定了明確的安全技術措施,經監理單位:
(略)
(五)事故發生經過
6月15日6時20分左右,光緣(天津)
(略)班組長孫天杰組織蘭現亮(死者)、喬得順等7名作業工人召開班前會議,作業人員均按照要求佩戴了安全帽、絕緣手套、安全帶等安全防護用品。隨后進行了工作分工,喬得順配合蘭現亮進行3#
(略)線纜穿線作業,孫天杰帶領2人到站臺層1#扶梯部位安裝燈帶,另外3人到站廳層B端進行橋架安裝作業。
6時45分左右,喬得順和蘭現亮到達事發地點:
(略)
8時9分左右,喬得順突然聽見上方吊頂位置處傳來一聲異響,隨即喬得順大聲喊叫蘭現亮,未得到回應,喬得順立即用對講機向班組長孫天杰報告此事。孫天杰從1#樓梯作業位置趕到3#扶梯位置,
(略)后,發現蘭現亮面部朝下,趴在吊頂內,左手握著照明燈具電源線,他的安全帽和絕緣手套在吊頂上,未在身上佩戴。孫天杰大聲呼叫蘭現亮,蘭現亮沒有反應,
(略)所使用的木方將蘭現亮左手握著的照明燈具電源線挑開,
(略)下來,跑到站廳一層撥打了120急救電話。
(六)現場勘驗情況
因天津地鐵5號線調整工程計劃于6月3日開展站臺層裝飾裝修工程驗收工作,6月1日晚18時40分,
(略)送電;6月3日裝飾裝修單位:
(略)
3#樓梯部位吊頂沿A端向B端(13軸向14軸)縱向方向,按照先斜面鋁板后順接平面鋁板的形式安裝,
(略)梯及吊頂側面示意圖和斜面鋁板俯視示意圖詳見圖1、圖2)。
2024年6月15日,事故發生前,3#樓梯吊頂部位照明燈具已經安裝完成6盞,
(略)已經完成接線和穿管保護,接線頭采用絕緣膠布進行包扎,處于正常通電亮燈狀態。事故發生時,蘭現亮(死者)身體處于3#樓梯吊頂內部
(略)梯踏步高度為2.68米,蘭現亮趴在木方上進行穿線作業,喬得順在下面配合送線。
事發后,經現場勘察,其吊頂內木板作業面未按規定設置防滑木條等有效的防滑措施。
(略)接頭處有外力拖拽痕跡,已裸露在外。(
(略)接頭包扎完整不存在裸露情況)
(七)人員死亡和直接經濟損失情況
死者蘭現亮,男,漢族,36歲,學歷:高中,河南省
(略):
(略)(略),光緣(天津)
(略)普工。
法醫學尸體檢驗鑒定書(津公西技鑒字〔2024〕第00158號)鑒定意見:蘭現亮符合電擊致死。
事故直接經濟損失人民幣200萬元(不含事故罰款)。
二、事故應急處置及評估情況
(一)事故信息接報及響應情況
2024年6月15日9時5分,區應急
(略)線調整工程項目
(略)應急局及李七莊街進行核實情況時對事故上報。9時35分,區應急局將事故上
(略)應急局,本次事故按規定上報,不存在遲報、漏報、瞞報、謊報現象。
(二)事故現場應急處置情況
事故發生后,8時13分,班組長孫天杰撥打了120急救電話。8時25分,項目負責人李鵬飛得知消息后立即啟動了項目應急預案。8時31分左右,120急救人員到達現場,進行傷情查看和救治,
(略)醫院(新院)進行搶救。11時25分左右,院方宣布蘭現亮心臟驟停,搶救無效死亡。
(三)事故應急處置評估
在本次事故中,事故單位:
(略)
在本次應急救援處置過程中,區委、區政府事故信息報送渠道通暢,信息流轉及時;李七莊街、區級相關部門響應迅速、協調有序,響應程序規范,應急指揮得當。
三、事故原因和性質
(一)直接原因
蘭現亮在斜面吊頂進行弱電線穿線作業時,未按照施工方案要求1鋪設作業面及設置防滑措施,作業時身體失穩滑落,
(略)接頭處拽開,
(略),發生觸電,是本次事故的直接原因。
(二)間接原因
1.光緣(天津)
(略)對員工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不到位,致作業人員安全生產意識淡薄,未能嚴格遵照施工方案要求進行施工。
2.光緣(天津)
(略)對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不到位,未能監督、教育從業人員按照使用規則佩戴、使用勞動防護用品,未能確保作業過程中操作規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實。
3.光緣(天津)
(略)未嚴格落實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未能采取技術、管理措施,及時發現并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
四、對事故有關責任單位:
(略)
(一)司法機關處理建議
(略)線工程安全事故案立案偵查。
(二)對責任單位:
(略)
光緣(天津)
(略)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不到位;未采取技術、管理措施,及時發現并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第四十一條第二款的規定,對事故發生負有責任,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一百一十四條第一款第(一)項、《生產安全事故罰款處罰規定》第十四條第(二)項的規定,建議由
(略)應急管理局對光緣(天津)
(略)處以罰款人民幣60萬元整(陸拾萬元整)的行政處罰。
(三)對責任人員處理的建議
李志剛,作為光緣(天津)
(略)總經理:
(略)
五、事故防范措施建議
(一)總承包單位:
(略)
天津地鐵5號線調整工程項目部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訓,并組織開展事故通報會,以案為鑒讓工人切實受到教育。要加強項目安全管理,總承包單位:
(略)
(二)光緣(天津)
(略)
1.要認真吸取此次事故的教訓,舉一反三,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有關規定,落實分包單位:
(略)
2.要強化落實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及考核制度。按照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和培訓計劃,結合作業現場實際情況,有針對性的對作業人員開展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培訓后必須考核合格才能安排上崗作業。
3.要進一步加強作業現場安全管理,針對每項施工作業,必須制定施工方案,并確保方案的安全有效性,作業過程中要安排專門人員進行現場安全管理,要求工人嚴格按照方案施工,監督工人正確佩戴和使用勞動防護用品,確保操作規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實。
4.要認真落實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根據本單位:
(略)
(三)政府相關部門
1.李七莊街道辦事處
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訓,深入貫徹執行安全生產十五條措施,強化屬地管理責任落實,以案為鑒,加大
(略)內施工項目檢查力度,倒逼施工單位:
(略)
2.住建部門
嚴格遵照安全生產十五條措施和“三管三必須”的要求,進一步落實好行業監管責任,以案為鑒,住建部門要按照各自單位: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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