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0.2%股權轉讓項目公告(
(略)G32024GS
(略))
掛牌價95,210元
保證金30,000元
注冊資本50,000,000.00人民幣
行業文化藝術業
報名開始時間:
(略):00:00報名截止時間:
(略):00:00
特別提示
(略),僅對掛牌方和/或招標方的相關資質進行審核。項目公告以及相關信息、圖片、視頻、附件等,均由掛牌方、招標方自行負責發布、上傳,并承擔相應法律責任。本平臺對項目公告等各項信息、素材不承擔審核義務與法律責任。對交易成交的項目,本平臺不強制掛牌機構(單位:
(略)
項目名稱:
(略)
(略)0.2%股權轉讓項目
掛牌起始日期
2024年10月22日
掛牌截止日期
2024年11月18日
掛牌期滿,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讓方
信息發布終結。
標的概況
標的企業
基本情況
標的企業名稱:
(略)
(略)
注冊地(住所)
甘肅
(略)
(略)類型(經濟性質)
(略)
法定代表人
穆水蘭
成立時間
(略)
注冊資本+幣種
5000.00萬元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略)
(略)(略)
所屬行業
其他文化藝術業
經營范圍
演出及經紀業務,劇院(場)經營管理,組織文化藝術交流,各類節目策劃制作,承辦會議、藝術展覽展示,藝術培訓,劇院建設、管理咨詢、舞臺技術咨詢、工藝設計、舞臺設備租賃等業務。(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職工人數
--
標的企業
股權結構
(略)
前十位股東名稱:
(略)
持股比例(%)
1
(略)
99.3
2
(略)
0.2
3
(略)
0.2
4
(略)
0.1
5
(略)
0.1
6
(略)
0.1
內部決議
股東會決議
是否存在其他權利人
否
主要財務
數據指標
最近一個年度審計數據單位:
(略)
2023年度
營業收入
利潤總額
凈利潤
--
--
--
資產總額
負債總額
所有者權益
98.71
3.5
95.21
審計機構名稱:
(略)
---
最近一期企業財務報表數據單位:
(略)
報表日期
營業收入
利潤總額
凈利潤
--
--
--
--
報表類型
資產總額
負債總額
所有者權益
--
--
--
--
標的企業基準日審計數據單位:
(略)
報表日期
營業收入
利潤總額
凈利潤
(略)
-
-
-
資產總額
負債總額
所有者權益
98.71
3.5
95.21
基準日資產評估情況
轉讓標的對應
評估值(萬元)
9.520687
評估基準日
(略)
評估機構
蘭州天正資產評估事務所(普通合伙)
評估核準
(備案)單位:
(略)
(略)
標的企業評估值單位:
(略)
資產總額
負債總額
凈資產
98.71
3.5
95.21
轉讓方
基本情況
轉讓方名稱:
(略)
(略)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略)
(略)467451J
注冊地
(住所)
甘肅省
(略)
(略)類型
(經濟性質)
(略)
持有產(股)
權比例
0.2%
擬轉讓產(股)
權比例
0.2%
內部決策形式
董事會
轉讓方承諾
我方作為轉讓方,
(略)(以下統稱“甘交所集團”)提出申請,將我方持有的標的公開轉讓,由甘交所集團公開發布轉讓信息并組織交易活動。我方依照公開、公平、公正、誠信的原則作出如下承諾:1.本次產權轉讓是我方真實意愿表示,轉讓的產權權屬清晰,我方對該產權擁有完全的處置權且不存在任何限制條件;2.我方公開轉讓的相關行為已履行了相應程序,經過有效的內部決策,并獲得相應批準;3.我方所提交的有關轉讓標的相關資料,內容真實、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4.我方在公開轉讓過程中,遵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和甘交所集團的相關規則,按照有關規定履行我方義務。我方保證遵守以上承諾,如違反上述承諾或有違規行為,給交易相關方造成損失的,我方愿意承擔法律責任及相應的經濟賠償責任。
轉讓方決策文件
董事會決議
行為批準或備案機構
(略)
特別告知
是否涉及重大債權債務處置事項
否
原股東是否放棄優先受讓權
否
是否涉及管理層參與受讓
否
是否含有國有劃撥土地
否
是否涉及職工安置
否
(略)國有股權間接轉讓
否
是否涉及外資收購限制或禁止
否
其他披露內容
1.截至評估基準日,標的企業認繳注冊資本為5000萬元,實收資本為100萬元。其中,轉讓方認繳注冊資本為10萬元,實繳注冊資本為10萬元,轉讓方所持標的企業0.2%股權對應部分已足額繳納。
2.
(略)認繳出資占股權比例0.2%,實繳出資占整體實繳資本的10%,此次轉讓標的對應的評估值為實繳注冊資本對應的評估價值。
3.本次轉讓股權涉及的標的及標的企業狀況以現狀為準,甘交所集團及轉讓方對此不承擔任何擔保責任,甘交所集團及轉讓方無論采用何種方式:
(略)
交易條件
轉讓底價(元)
95210.00
交易價款
支付方式:
(略)
轉讓標的成交后,受讓方須在3個工作日內與轉讓方簽訂《產權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一次性付清交易價款。
受讓方
資格條件
1.意向受讓方應為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2.意向受讓方應具有良好的財務狀況和支付能力。3.意向受讓方具有良好的商業信用,無不良經營記錄。4.意向受讓方應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標的交割
1.受讓方在付清全部交易價款及交易服務費后,按照已簽署《產權交易合同》的相關約定,攜帶所需資料與轉讓方共同辦理工商變更登記手續。2.受讓方須自行承擔因不及時辦理工商變更登記手續所造成的一切后果。
與交易相關的
其他條件
1.本項目一經公告即可進入調查期,意向受讓方在咨詢、調查期內,有權及有義務了解、調查標的及標的企業,并對可能存在的和潛在的瑕疵進行全面審查,或聘請相關專業機構進行調查和論證。意向受讓方報名且通過資格確認并交納交易保證金即表示其已充分了解公告信息、《受讓須知》、《受讓申請與承諾書》等附件資料全部內容,已詳細閱讀并完全認可本項目所涉及的財務、法律文件且完全了解及認可標的及標的企業的現狀,已認真考慮了關于本次轉讓產權涉及的標的企業相關經營、行業、市場、政策及其他不可預計的各項風險因素,已完成對本項目的全部盡職調查,并依據盡職調查以其獨立判斷決定自愿全部接受本公告之內容,自愿承擔可能存在的一切風險與責任。
2.意向受讓方應在公告期內,按要求提交受讓申請及相關材料,
(略)站E交
(略),進行會員注冊、報名登記,上傳資格文件等報名材料,辦理報名登記手續,簽署《受讓申請與承諾書》等甘交所集團要求提交的全部報名材料。按規定交納交易保證金到指定賬戶(以銀行到賬時間為準)。甘交所集團會同轉讓方對按要求提交全部報名材料的意向受讓方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合格且交易保證金按時足額交納的意向受讓方,取得參與受讓資格。逾期未提交全部報名材料,或交易保證金未按時足額到賬的,視為放棄受讓意向。未受讓者的交易保證金在交易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如數無息原渠道退還。
3.意向受讓方在被確定為受讓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轉讓標的狀況、轉讓標的存在瑕疵、誤差或未披露事項、盡職調查不清等任何理由,逾期或拒簽《產權交易合同》、拒付交易價款。否則,視為違約,已交納的交易保證金不予退還。轉讓方有權重新組織交易,若二次掛牌的成交價格低于本次成交價格的,該受讓方還應補足差額部分。
4.意向受讓方須在被確定為受讓方次日起3個工作日內與轉讓方簽訂《產權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一次性付清交易價款。否則,視為違約,已交納的交易保證金不予退還。
5.意向受讓方報名前應無條件認可和接受標的企業現存所有債權債務、已簽訂的全部經濟合同、以及其它應當繼續承擔或履行的所有事項,包括但不限于其它經濟和法律責任。
6.轉讓標的交易價款不包含轉讓標的辦理移交和權屬變更登記過程中按規定應繳納的相關稅、費,本次股權轉讓應繳納的相關稅費按照國家規定由轉、受讓雙方各自承擔。
7.交易期間標的企業的經營性損益不改變已達成的交易條件及交易價格。
8.未放棄優先購買權的標的企業原股東,須進場行權,應在掛牌期間向甘交所集團遞交受讓申請及受讓資料,并按規定交納交易保證金。若形成競價,應在同等條件下行使優先購買權。未在掛牌期間遞交受讓申請的、未按規定交納保證金的或未進場行權的,均視為放棄受讓和放棄行使優先購買權。
9.《產權交易合同》簽訂后,交易雙方未能履行合同相關責任義務的,由違約方承擔相應的法律和經濟賠償責任。
10.其他詳見《受讓申請與承諾書》《受讓須知》《產權交易合同(待簽)》等產權交易文件。
交易指南
交易規則
意向受讓方在競價前請務必遵照E
(略)(
(略))的《E
(略)競價交易規則》《E
(略)產權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標的情況、受讓資格、注冊報名、交易保證金交納相關操作及款項支付方式:
(略)
現場展示
--
交易方式:
(略)
公告期內,產生兩個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的,
(略)絡競價方式:
(略)
交易報名
報名時間
公告期起始日09:00至公告期截止日17:00
報名手續
意向受讓方應在公告規定時間內向甘交所集團提交報名資料,具體如下:1.主體資料。自然人需提供身份證復印件;法人需提供營業執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公司章程、等資質文件;其他組織需提供可證明其主體資格的相關資料。2.委托代理的須提供授權委托書、委托代理人身份證復印件、受托人身份證復印件。3.甘交所集團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資料。意向受讓方須對其所提供資料的合法性、有效性及真實性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保證金及
處置方式:
(略)
1.交易保證金:3萬元,公告期內按要求交納,以銀行到賬時間為準。
2.若意向受讓方未成為受讓方,甘交所集團將按原渠道無息退還交易保證金。3.轉讓標的成交,受讓方所交納的交易保證金在扣除甘交所集團的交易服務費用后剩余款項轉為部分交易價款;或交易服務費另行支付后,交易保證金轉作部分交易價款。4.意向受讓方一旦通過資格確認并交納交易保證金即應履行如下承諾:如意向受讓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種情形,轉讓方和甘交所集團可扣除該意向受讓方的交易保證金,在扣除甘交所集團的交易服務費用后作為對相關方的補償,交易保證金不足以補償的,相關方可按實際損失繼續追訴:(1)只征集到一個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意向受讓方在被確定為受讓方后,因受讓方原因未在3個工作日內簽訂《報價書》《成交結果確認書》及《產權交易合同》的。(2)征集到兩個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時:①在網絡競價中各意向受讓方均未有效報價的。②
(略)絡競價等方式:
(略)
交易競價
安排
競價方式:
(略)
--
增價幅度(元)
--
自由競價時間
--
延時競價周期(秒)
--
服務費
詳見《受讓須知》《受讓申請與承諾書》。
附件下載
--
聯系
方式:
(略)
咨詢聯系人:
(略)
李經理:
(略)
咨詢時間
公告期內8:30-12:00,14:30-18:00(節假日除外)
咨詢地址:
(略)
(略)
技術支持
(略)
其他
1.
(略)站
(略).cn/
2.
(略)站
(略).cn
3.微信:
(略)
(以公告內容為準)
(以公告內容為準)
1.本項目一經公告即可進入調查期,意向受讓方在咨詢、調查期內,有權及有義務了解、調查標的及標的企業,并對可能存在的和潛在的瑕疵進行全面審查,或聘請相關專業機構進行調查和論證。意向受讓方報名且通過資格確認并交納交易保證金即表示其已充分了解公告信息、《受讓須知》、《受讓申請與承諾書》等附件資料全部內容,已詳細閱讀并完全認可本項目所涉及的財務、法律文件且完全了解及認可標的及標的企業的現狀,已認真考慮了關于本次轉讓產權涉及的標的企業相關經營、行業、市場、政策及其他不可預計的各項風險因素,已完成對本項目的全部盡職調查,并依據盡職調查以其獨立判斷決定自愿全部接受本公告之內容,自愿承擔可能存在的一切風險與責任。2.意向受讓方應在公告期內,按要求提交受讓申請及相關材料,
(略)站E交
(略),進行會員注冊、報名登記,上傳資格文件等報名材料,辦理報名登記手續,簽署《受讓申請與承諾書》等甘交所集團要求提交的全部報名材料。按規定交納交易保證金到指定賬戶(以銀行到賬時間為準)。甘交所集團會同轉讓方對按要求提交全部報名材料的意向受讓方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合格且交易保證金按時足額交納的意向受讓方,取得參與受讓資格。逾期未提交全部報名材料,或交易保證金未按時足額到賬的,視為放棄受讓意向。未受讓者的交易保證金在交易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如數無息原渠道退還。3.轉讓標的以實際現狀為準進行轉讓,甘交所集團對標的不承擔任何瑕疵擔保責任,本公告及相關材料對標的所做的介紹和描述(包括但不限于書面及口頭介紹等)僅供參考,不構成任何保證。意向受讓方在被確定為受讓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轉讓標的狀況、轉讓標的存在瑕疵、誤差或未披露事項、盡職調查不清等任何理由,逾期或拒簽《產權交易合同》、拒付交易價款。否則,視為違約,已交納的交易保證金不予退還。轉讓方有權重新組織交易,若二次掛牌的成交價格低于本次成交價格的,該受讓方還應補足差額部分。4.意向受讓方須在被確定為受讓方次日起3個工作日內與轉讓方簽訂《產權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一次性付清交易價款。否則,視為違約,已交納的交易保證金不予退還。5.意向受讓方報名前應無條件認可和接受標的企業現存所有債權債務、已簽訂的全部經濟合同、以及其它應當繼續承擔或履行的所有事項,包括但不限于其它經濟和法律責任。6.轉讓標的交易價款不包含轉讓標的辦理移交和權屬變更登記過程中按規定應繳納的相關稅、費,本次股權轉讓應繳納的相關稅費按照國家規定由轉、受讓雙方各自承擔。7.交易期間標的企業的經營性損益不改變已達成的交易條件及交易價格。8.未放棄優先購買權的標的企業原股東,須進場行權,應在掛牌期間向甘交所集團遞交受讓申請及受讓資料,并按規定交納交易保證金。若形成競價,應在同等條件下行使優先購買權。未在掛牌期間遞交受讓申請的、未按規定交納保證金的或未進場行權的,均視為放棄受讓和放棄行使優先購買權。9.《產權交易合同》簽訂后,交易雙方未能履行合同相關責任義務的,由違約方承擔相應的法律和經濟賠償責任。10.其他詳見《受讓申請與承諾書》《受讓須知》《產權交易合同(待簽)》等產權交易文件。(以公告內容為準)
(以公告內容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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