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第三方監管年度服務項目
市場調查公告
(略)受
(略)建設局的委托,
(略)第三方監管年度服務
(略)場調查報價,現邀請符合要求的單位:
(略)
一、項目基本概況
(一)項目業主單位:
(略)
(二)調研項目名稱:
(略)
(三)服務內容:詳見“市場調查內容及要求”
(四)調研內容:市場價格
二、報價要求
1、報價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管理條例》規定。
2、提供營業執照、市場調查報價表(報價格式詳見附件2)一式二份并加蓋公章。
三、市場調查內容及要求
(一)采購項目需實現的功能和目標:
(略))《生活垃圾焚燒廠運行監管標準》《“十四五”城鎮生活垃圾分類和處理設施發展規劃》等文件,明確提出了我國城鎮生活垃圾處理處置目標和運營管理監管要求,明確以提高城鎮生態環境質量為核心,以保障人民健康為出發點,對強化設施能力建設、嚴格考核評價、完善全過程監測監管能力建設等提出了明確的指導意見,提出引入第三方專業機構實施監管,提高設施運營監管的科學水平,強化生活垃圾處理設施的監督管理。
(二)采購項目技術要求
1.項目背景
1.
(略)項目首期工程位
(略),服務范圍包括
(略)區、
(略)城、
(略)區(含星都
(略))和紅海灣
(略)的生活垃圾。首期平均垃圾日處理規模為700t/d,廠區占地面積2.68萬平方米,配置1臺日處理量為700t/d往復式爐排垃圾焚燒爐和1臺15MW汽輪發電機組,
(略)、
(略)、
(略)等環保工程,投資估算為46600萬元人民幣。項目年運行設計時間>8000h,發電7019.10萬kwh。項目在2013年開工建設,2015年12月投入運行。項目采用特許經營(BOT)的模式建設和運行,
(略),運行年限為27年(含建設期),簽訂了《
(略)項目BOT項目法人合同書》。
1.
(略)焚燒廠二期工程垃圾焚燒兩條線于2020年1月和4月相繼投入試運營,并完成余熱鍋爐-焚燒爐、汽輪機、環保的性能測試;至2021年2月24日完成二期工程環境保護自主驗收,項目建設落實了各項環境保護措施,污染物均達標排放,總體符合建設工程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技術規范匯聚要求;至2021年3月30
(略)成功備案。2021年4月1日起投入正式運營,簽訂了《
(略)焚燒發電廠二期工程PPP項目特許經營權BOT項目法人合同書》。
(略)二期及填埋場位
(略)雙貴山,服務范圍包括
(略)區、
(略)城、
(略)區(含星都
(略))和紅海灣
(略)的生活垃圾。工程設計處理規模為1400t/d,項目占地面積39723平方米,項目配置2臺700t/d往復式爐排垃圾焚燒爐和2臺15MW汽輪發電機組,
(略)、
(略)、
(略)等環保工程。項目投資約55973萬元,設計年運行>8000h,年發電約1.4億度。項目采用特許經營(BOT)的模式建設和運行,
(略),運行年限為29年。
(略))《生活垃圾焚燒廠運行監管標準》《“十四五”城鎮生活垃圾分類和處理設施發展規劃》等文件,明確提出了我國城鎮生活垃圾處理處置目標和運營管理監管要求,明確以提高城鎮生態環境質量為核心,以保障人民健康為出發點,對強化設施能力建設、嚴格考核評價、完善全過程監測監管能力建設等提出了明確的指導意見,提出引入第三方專業機構實施監管,提高設施運營監管的科學水平,強化生活垃圾處理設施的監督管理。
因此,原
(略)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于2018年引入專業機構實施對“
(略)首期工程”進行第三方監管,實施對焚燒廠基本運營條件、進廠計量、生產作業規程、環保排放、安全風險控制、廠容廠貌等全方面監管。已于2023年7月到期停止監管。
(略)二期及填埋場進行第三方監管,對焚燒廠和飛灰填埋場實施全天候、全方位、全鏈條的安全、環保、穩定等運行監管。監管期限至2024年12月11日截止。
2.監管范圍。
為了節省監管資金,提高監管效率,將原來分開的首期和二期的兩個監管項目合并為一個監管項目。因此,
(略)第三方監管年度服務項目包含原“
(略)項目首期工程監管項目”和“
(略)二期及填埋場監管項目”。鑒于原“
(略)二期及填埋場監管項目”于2024年12月11日到期,待到達期限后才一并轉入。
3.監管目的
(略)第三方監管年度服務項目,采取政府購買服務(采取競爭性磋商的采購方式:
(略)
4.監管目標
4.1通過引進第三方監管機構的駐廠監管,加強對焚燒廠及飛灰填埋場的日常運營監管,促進焚燒廠在運營過程中保持《生活垃圾焚燒廠評價標準》(CJJ/T
(略))不低于焚燒廠AA以上評價標準,確保設施運行規范、安全、穩定、達標。
4.2協助政府主管部門對運營設施進行全方位監管,對監管過程中發現問題的整改落實進行跟蹤,協助主管部門提高各設施運營監管水平,適時向主管部門提出有利于項目良好運營的建議,保障設施運行達到設計要求,煙氣、廢水等各項排放指標達標排放,避免發生重大安全生產事故,垃圾處理費使用規范。
4.3監管工作依據
本項目第三方監管工作的主要依據有:
4.3.
(略)所有項目的立項及批復、環境影響報告書及批復、初步設計、招投標、工程竣工資料等相關文件。
4.3.
(略)項目首期、二期工程(BOT協議)補充協議。
(略)當地政府部門的工作要求:包括工作計劃和相關的會議紀要。
(略)國家的相關文件和政策:《生活垃圾處理技術指南》、《關于加強生活垃圾處理工作的通知》(國發〔2011〕9號)、《關于加強我省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設施建設和運營管理的通知》(粵建城〔2014〕119號)、《廣東省生活垃圾運輸收集、運輸和處置設施運營技術指引的通知》(粵建城〔2019〕105號)。
(略)技術規范和標準,主要有:
①《生活垃圾焚燒廠運行監管標準》CJJ/T
(略)
②《生活垃圾焚燒廠評價標準》CJJ/T
(略)
③《生活垃圾焚燒廠安全性評價技術導則》RISN-TG
(略)
④《生活垃圾焚燒廠運行維護與安全技術規程》CJJ
(略)
⑤《生活垃圾焚燒廠檢修規程》CJJ
(略)
⑥《生活垃圾焚燒污染控制標準》GB
(略)
⑦廣東省《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
⑧《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
(略)
⑨《生活垃圾填埋場污染控制標準》GB
(略)
⑩《危險廢物填埋污染控制標準》GB
(略)
?《生活垃圾焚燒飛灰污染控制技術規范》HJ
(略)
?《廣東省生活垃圾焚燒廠運營管理規范》DBJ/T
(略)
?《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自動監測數據應用管理規定》
?《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技術規范生活垃圾焚燒》HJ
(略)
(三)采購項目內容與要求
1.監管工作內容
1.1監管服務的具體要求
包含但不限于:成交供應商監管相關計劃文件;監管運營、保養與維修計劃并監督執行;檢查、審核運營過程中相關文本,確保合規性;審核運營方所提出運營計劃并提出技術建議;定期組織召開監管等相關會議。
1.2重點監管內容
(略)焚燒廠
參照《生活垃圾焚燒廠運行監管標準》(CJJ/T
(略))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標準的要求和項目特許經營協議的約定對運營方實行重點性和一般性監管。
重點性監管內容包括:
(略),計量儀器的校驗和標定;垃圾焚燒爐燃燒工況、爐膛溫度、垃圾焚燒爐的起爐和停爐、爐渣的取樣和熱灼減率檢測;
(略)運行工況、煙氣凈化中和劑、吸收劑和吸附劑消耗量、
(略)運行及校驗和標定狀況;滲瀝液處理過程控制及回用;廠區臭味控制;飛灰穩定化處理、指標監測及無害化外運處置;運營方對污泥儲存及摻燒過程的污染控制;各項環保排放指標監測(煙氣、環境空氣、污水處理、水環境監測);全廠安全管理制度執行狀況、工作票與操作票執行狀況、重點安全設施的有效性、突發事件處置等。
一般性監管內容包括:廠區總體環境狀況、進廠環衛車輛運輸作業工況及車容車貌檢查、焚燒生產線停產檢修情況、鍋爐受熱面清灰情況、鍋爐受熱面管壁腐蝕程度檢查情況、汽輪發電機維護檢修狀況、
(略)電量、汛期防臺防汛準備工作、協助運營方相應政府部門信息公開要求。
(略)填埋場
參照《生活垃圾焚燒飛灰穩定化處理設備技術要求》(CJ/T
(略))、《生活垃圾焚燒飛灰污染控制技術規范》(HJ
(略))、《生活垃圾填埋場污染控制標準》(GB
(略))、《生活垃圾衛生填埋場運行監管標準》(CJJT
(略))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標準的要求和項目特許經營協議的約定對運營方實行重點性和一般性監管。
重點性監管內容包括:填埋場的運行、污染控制和安全生產監管,包括填埋場設施配置檢查、填埋場機構人員設置、各項應急預案的檢查;飛灰接納、計量及地磅校驗、飛灰入場檢測報告等;填埋場日
(略)作業情況、堆體覆蓋、填埋雨污分流及地表水地下水倒排、滲瀝液的收集與處理、耗材使用情況、臺賬記錄;環境環保指標監測、臭氣控制和防塵、環保日常監測、委托監督監測監管;安全生產監管,安全管理制度執行狀況、安全作業情況、衛生防疫、化學品管理等;基礎要求監管,臺賬資料、接受監督等。
一般性監管內容包括:廠區總體環境狀況、進廠車輛運輸作業工況及車容車貌檢查、填埋場相關資料管理、協助運營方相應政府部門信息公開要求等。
2.人員配置要求
人員類別
主要工作職責及分工
要求
人數
(人)
項目負責人
負責掌握總體工作、統籌組織及對外協調等工作。
具有豐富的生活垃圾焚燒及填埋處理專業知識,具有10年(含)以上垃圾焚燒發電廠實際運營或監管經驗。
1
駐廠監管組
項目
經理:
(略)
負責現場監管的管理與協調工作。
有5年(含)以上垃圾焚燒發電廠實際運營或監管經驗。
1
監管
工程師
負責巡視現場作業,審核運營文件,監督整改情況,追蹤監管意見,編寫記錄等工作。
具有垃圾焚燒發電廠的操作、維護、保養或相關監管經驗。
≥5
注:成交供應商投入人員(項目負責人、駐廠監管組)工作職責不得由同一人員兼任。
四、其他事項
(一)調研截止時間:2024年8月23日17點00分。
(二)遞交文件:參選人應當在2024年8月23日17時00分前現場遞交報價文件(文件格式詳見附件2)。
(三)遞交地址:
(略)
五、本項目聯系方式:
(略)
項目聯系人:
(略)
聯系方式:
(略)
聯系地址:
(略)
(略)
發布時間:2023年8月20日
附件1
《營業執照》復印件
附件2
(略)第三方監管年度服務項目
市場調查報價表
(略):
(略)第三方監管年度服務項目
(略)場調查報價,對貴司報價文件內容已經明確,對其條款全部響應。現報價如下:
我司報價金額為元(含稅)。
單位:
(略)
法人或委托授權人:(簽名或簽章)
時間: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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