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江黎族
(略)建設局
關于開展2024年度昌江黎族
(略)住房
和城鄉建設領域建設工程專業技術資格
評審工作的通知
?
各有關單位:
(略)
根據《海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開展2024年度住房和城鄉建設工程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工作的通知》(瓊建人函〔2024〕71號)文件要求,結
(略)建設工程系列職稱工作實際,現就做好2024
(略)建筑領域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評審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評審專業范圍
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建設工程專業技術資格評審設置勘察設計類、施工類、管理服務類、建筑材料類四個專業類別,申報專業范圍如下:
(一)勘察設計類專業包括:建筑學、建筑結構設計、巖土工程、工程測量、建筑裝飾設計、給水排水設計、暖通與空調設計、燃氣工程設計、建筑電氣設計、建筑智能化設計、
(略)橋梁設計、風景園林設計、消防工程設計等技術崗位。
(二)施工類專業包括:建筑工程施工、建筑裝飾工程施工、給水排水工程施工、暖通與空調工程施工、燃氣工程施工、建筑電氣工程施工、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
(略)橋梁工程施工、風景園林工程施工、消防工程施工等技術崗位。
(三)管理服務類專業包括:工程造價(土木建筑工程、安裝工程)、工程監理(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機電安裝工程)、建筑工程管理、建筑工程檢測等技術崗位。
(四)建筑材料類專業包括:混凝土等從事水泥、玻璃等建筑材料以及混凝土制品生產、商品混凝土生產的在職工程技術人員(含復合材料)以及在建筑工程中所應用的各種材料的研究、設計、生產、綜合利用(應用)等相關技術崗位。
二、申報條件
(一)基本條件
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遵守憲法和國家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具有良好的職業操守和從業行為。無不良誠信記錄,無尚在有效期內的行政處罰。
申報人對應資歷年限年度考核均合格以上,并完成年度繼續教育學時及《工程建設標準強制性條文》學時證明。
(略)工作的港澳臺專業技術人才(須取得港澳居民居住證、臺灣居民居住證);持有外國人永久居留證或各地頒發的海外高層次人才居住證的外籍人員,可按規定參加職稱評審;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離退休人員不得參加專業技術人才職稱評審。
(二)崗位條件
(略)建設領域從事建設工程相關專業工作的在職在崗專業技術人員,至申報截止日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可以
(略)建設領域建設工程專業技術任職資格:
1.具
(略)戶籍;
2.持有有效期內《海南省居住證》,且居住地位于昌江境內;
3.近2年內
(略)累計繳納社會保險滿12個月;
4.全面實行崗位管理的事業單位:
(略)
(三)任職資歷條件
申報人任職資歷年限計算嚴格執行《海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建設工程專業技術資格評審條件》。申報人任職資歷年限計算截止日期為2023年12月31日(自按規定聘任現任專業技術職務起算)。非就業狀態、在行政管理或工勤等崗位工作的經歷不能作為專業技術工作經歷。在計算時,因專業技術崗位變動、待崗待聘、長病假、參加全日制教育等不在本專業技術崗位工作的時間需相應扣除。
三、評審權限
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建設工程專業技術人員初級、中級專業技術資格。根據海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進一步下放職稱評審權有關問題的通知》(瓊人社發〔2017〕170號)要求,職稱評審實行屬地管理原則,凡工商注冊地在昌江黎族
(略)的建設行業企事業單位:
(略)
四、申報程序
(一)申報材料受理相關要求
1.受理時間:2024年10月14日至2024年10月24日上午08—11:30、下午14:30-17:30(工作日),逾期不予受理。申報材料由本人或用人單位:
(略)
2.受理地點:
(略)
(二)申報渠道
1.申報人應通過所在單位:
(略)
2.中央駐瓊單位:
(略)
3.從中央單位:
(略)
4.同專業(含相關專業)不同系列、同系列不同專業須轉評后方能按規定申報高一級職稱。申報轉評要提供轉崗證明材料,轉崗1年后方可申請轉評同一級別職稱,轉評1年后方可按規定申報晉升高一級職稱,轉評前后的任職年限可以合并計算。申報轉評的專業技術人員的評審,按照相應的專業技術資格評審條件執行。
5.申報材料可從昌江黎族
(略)(略)站自行下載如實填報。
(三)審核程序
我局對所申報人的材料進行嚴格審查,并進行不少于7個工作日的公示,對公示期間群眾反映的問題,進行調查核實,調查結果不影響申報的,方可申報。同時,對申報人的材料進行審核確認,并按相關規定送交相應的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委員會復核評審。
(四)其他事項
1.申報人所學專業與申報專業不一致或不相近時,應視為不具備相應的學歷。同時,
(略)出具的《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有效的《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
2.事業單位:
(略)
3.申報人所在單位:
(略)
4.申報人所持有的執業資格證書與從事的工作不一致或不相近時,該證書應視為無效。
五、申報材料
申報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審查,交復印件;評審結束后,復印件一律不退還。具體材料內容如下:
(一)《海南省專業技術資格評審表》填報及裝訂要求:
1.申報人員要實事求是填寫《海南省專業技術資格評審表》(附件2),填報內容應與《個人綜述材料》及其他證明材料一致,《評審表》中簽名和日期必須手寫,并在表中“本人專業技術工作述評”欄的頁末填寫承諾語:“本人承諾:所提供的個人信息和證明材料真實準確,對因提供有關信息、證件不實或違反有關規定造成的后果,責任自負。”
2.《海南省專業技術資格評審表》應A4紙雙面打印,單獨膠封裝訂,一式3份;相片(一寸近期彩照)4張,其中,每份評審表各貼1張,另附1張貼在評審表次頁,用于辦理專業技術資格證書。
(二)《個人綜述材料》材料清單及裝訂要求:
1.封面。標題統一為“申報2024年度XXXX專業X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材料”,封面題目下方注明申報人單位:
(略)
2.目錄(需編頁碼)。
3.個人專業技術工作總結。由本人撰寫,所在單位:
(略)
4.單位:
(略)
5.身份證(或社保卡)。
6.學歷及學位證書。
(略)打印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
7.專業技術資格證書(
(略)徑和評審表;省外的資格證書還需提供確認結果及“
(略)”電腦端查詢截圖)。
8.專業技術崗位聘任書。
9.獲獎證書(
(略)徑)。
10.繼續教育證書。根據人社部、住建部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規定,專業技術人員必須接受以新理論、新技術、新標準、新規范為主要內容的繼續教育。專業技術人員參加繼續教育的時間,每年累計應不少于90學時,其中,專業科目不少于60學時,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學時,以及接受《工程建設標準強制性條文》學時證明等。
11.業務考績檔案。按《評審條件》學歷、資歷要求,提供任現職以來相對應年度考核登記表。
12.專業能力證明材料。按照《評審條件》“專業能力成果”要求,提交反映本人專業能力成果的證明材料。
13.學術理論研究材料。按照《評審條件》學術理論成果相應規定提供。公開發表的專業學術論文(
(略)徑)復印件,包括期刊封面、目錄、論文正文、期刊封底;論著(本專業專著、編著、合著、譯著)(
(略)徑);省級建筑領域行業協(學)會評選論文證書(
(略)徑)等。
14.業績證明材料。按照《評審條件》中各專業所列業績條件提供有關證明材料,如項目合同、工程設計圖紙、施工報建文件,圖審合格證書、工程竣工驗收(備案)文件、工程造價成果文件、獲獎證書等業績成果(
(略)徑)與社保時間相一致的證明。其中破格申報人員還需提供相應的破格條件有效證明材料。
15.按照《評審條件》中相應規定提供《社保明細清單》
(略)徑。
16.填寫《申報2024年度專業技術資格人員概況表》(附件5),并附電子版光盤一張。《概況表》(A3紙1份,并加蓋單位:
(略)
17.材料裝訂:申報材料復印件統一使用A4紙(雙面打印)
(略)并膠狀成冊,一式三份,加蓋單位:
(略)
全部申報材料應用牛皮紙檔案袋封裝豎裝,并在檔案袋封面加貼材料目錄清單(附件4)。
六、申報材料公示
各單位:
(略)
申報人填寫的《海南省專業技術資格評審表》“基層公示結果”欄中,注明“經公示(公示日期為xx年xx月xx日至xx日),材料真實,同意申報”。“單位:
(略)
七、評審及答辯
評委會通過對申報人申報材料審核,滿足基本條件分值要求的,方可參加答辯。答辯時間另行通知。
八、其他工作要求
(一)嚴禁弄虛作假,保證材料質量。對申報材料不全、不合格的,申報人應按要求在規定時間內補齊。申報人應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發現申報材料有偽造學歷、資格證書,虛報資歷、業績等弄虛作假行為的,根據《海南省專業技術資格評審辦法》規定,取消申報資格。在召開評審會期間,不得補充報送申報材料。
(二)積極發動參與,嚴格推薦把關。各有關單位:
(略)
(三)本通知未盡事宜,按照國家和海南省現行職稱政策執行。工作過程中,如遇其他重大政策調整,按新的政策規定執行。
?
附件:附件1:海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中共海南省委人才發展局關于印發《海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建設工程專業技術資格評審條件》的通知
附件2:海南省專業技術資格評審表
附件3:申報2024年度()專業()級專業技術資格材料
附件4:申報初中級工程師評審材料目錄(樣式)
附件5:申報2024年度()專業()級專業技術資格人員概況表
昌江黎族
(略)建設局
2024年9月?29日
(此件主動公開)
?
關注微信公眾號 免費查看免費推送
|
上文為隱藏信息僅對會員開放,請您登錄會員賬號后查看, 如果您還不是會員,請點擊免費注冊會員
【咨詢客服】 |
孫榮華 |
 |
【聯系電話】 |
18601025068 |
【客服微信】 |
1860102506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