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內容: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政府信息公開指南(試行)》及有關規定,為保證審查工作的嚴肅性和公正性,
(略)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擬審批情況予以公示,公示期為2024年08月16日-2024年08月23日(5個工作日)聽證權利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內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可提出聽證申請。聯系電話:
(略)
(略)項目
建設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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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項目概況本項目屬于新建項目,位于
(略)亮山村生活垃圾焚燒電廠旁,
(略)坐標為:經度104°31′22.930″,緯度25°49′23.423″,
(略)。本項目建設50t/d
(略)、
(略),主要工藝為:1)
(略)(預處理工藝:接收上料+破碎分選+高溫水解滅菌+蒸煮沉沙+固液分離+
(略));2)
(略);3)
(略);4)
(略)(沼氣凈化采用干法脫硫);5)
(略)(CSTR厭氧發酵+氣浮+二級A/O(含超濾)+SAD脫氮);6)
(略)(工藝:二級化學洗滌(酸洗+堿洗)+生物過濾)。餐廚收運范圍
(略)的飯店、賓館、學校食堂、餐館等,主要有丹霞鎮、水塘村、雙鳳鎮、劉官街道、兩河街道、亦資街道,紅果街道、翰林街道、勝境街道,主要產品為粗油脂、餐廚粉。
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一)施工期1.廢水項目不設施工營地,施工人員均不在項目工地內食宿。施工人員生活污水中如廁廢水經臨時旱廁收集熟化后,清掏用作農肥,其余洗手廢水經臨時沉淀池沉淀后用于灑水降塵。施工廢水主要包括混凝土養護、基坑廢水、混凝土輸送泵沖洗廢水、運輸車輛沖洗廢水等,經場地內臨時沉淀池(10m3)自然沉淀處理后用于灑水防塵。2.廢氣施工期運輸車輛應完好,運輸泥土、砂等不應裝的過滿,并對車輛采取遮蓋措施,蓋上笘布、防止遺落和風吹起塵;
(略)加強維護、勤灑水,保持一定濕度,控制二次揚塵的產生;限制車速,合理分流車輛,防止車輛過度集中;遇有四級風以上天氣不得進行土方回填、轉運以及其他可能產生揚塵污染施工,并對堆存的物料如水泥、石灰等要采取遮蓋措施;開挖的泥土不宜堆積過高和長時間停留,應及時清運,以防雨水沖刷或被風揚起;在施工場地主要出入口設一個車輛清洗池清洗施工車輛,
(略)。在施工現場周圍,連續設置不低于2.5m高的圍擋,將項目做到堅固美觀,以減少施工揚塵對環境敏感目標的影響。通過采取以上措施,確保施工場地PM10滿足《施工場地揚塵排放標準》(DB52/1700—2022)表1施工場地揚塵排放限值;廢氣滿足《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限值。3.噪聲施工機械應盡量選用低噪聲設備,振動大的設備(部件)配備減振裝置,或使用阻尼材料,加強設備的維護和保養,避免在同一時間集中使用大量的動力機械設備。在施工過程中,盡量減少運行動力機械設備的數量,盡可能使動力機械設備均勻地使用。對本項目的施工進行合理布局,盡量將高噪聲的機械設備安裝在地塊中部,以減輕噪聲對周圍聲環境的影響。合理安排施工時間,能夠完成施工進度的情況下不要安排晝夜連續施工,施工時間應控制在7:00~12:00,14:00~19:00,夜間禁止施工;施工部門應對設備定期保養,嚴格操作規范,以減少機械故障產生的噪聲影響。施工運輸車輛進出應合理安排,盡量不要在作息時間運輸,盡量減少交通堵塞,并禁鳴喇叭。嚴禁高噪聲設備在作息時間(19:00~7:00,12:00~14:00)作業。文明施工,進行施工現場圍擋,以降低施工作業對周圍環境的干擾與影響。確保施工期場界噪聲滿足《建筑施工場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523—2011)標準要求,周邊聲環境敏感點滿足《聲環境質量標準》(GB3096—2008)2類標準。4.固體廢物項目施工場地地勢較為平整,產生的棄土全部回填至地勢低洼處,不產生棄土。建筑垃圾充分利用可利用部分,不能利用運至當地部門指定的建筑垃圾場處置,裝修期間產生一定量的裝修垃圾,其中的油漆、涂料容器等固體廢物,交由有資質的單位: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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