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
(略)關于開展巴彥
(略)2024年第三季度藥品和醫用耗材集中采購配送企業報名工作的通知
各藥品、醫用耗材和體外診斷試劑生產經營企業:
為滿足巴彥
(略))要求,將開展巴彥
(略)2024年第三季度藥品和醫用耗材配送企業遴選工作,現將具體事宜通知如下:
一、配送方式:
(略)
藥品、醫用耗材及體外診斷試劑生產企業可直接配送,也可以委托符合條件的配送企業配送。
二、報名范圍
(一)新增企業。擬
(略)開展內蒙古
(略)藥品、
(略)產品配送(含生產企業直配),且在巴彥
(略)無配送資格的藥品、醫用耗材及體外診斷試劑配送企業。
(二)在庫企業。
(略)賬號(
(略)級以下)的生產配送企業,如需開通巴彥
(略)配送,隨時遞交申報資料,自收到申報材料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開通
(略)域。
三、報名條件
(一)按國家有關規定在國內注冊的具備獨立法人資格的藥品或醫用耗材生產經營企業,依法取得相應資質證書。
(二)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產品和專業技術能力。參加增補報名前兩年內在生產或經營活動中無違規違法和不良記錄。
(三)具有及時供貨、售后服務和技術支持能力。
(略)級及以下醫療機構的企業,需具備鄉村一體化配送能力,并承諾
(略)域包括所有醫療衛生機構。
(四)保證依法依規配送藥品和醫用耗材。能夠嚴格執行國家、
(略)(略)集中采購配送政策,承諾誠信經營、規范服務,接受考核管理。
四、報名材料要求
(一)報名材料統一使用A4紙。
(二)報名材料應清晰完整,材料不清晰和錯誤、不完整造成無法核驗,不再接受企業提供補證材料,責任由企業自行承擔。
(三)提交的所有文件材料及往來函電均使用中文,內容不得有涂、抹、刮、擦和覆蓋。
(四)報名材料必須按照要求編制頁碼,材料不符合裝訂要求的將不予接收,本次報名材料按順序裝成冊后不再接收資料補充。
(五)報名材料均需逐頁加蓋企業公章(加蓋企業其他印鑒一律無效),并在規定時間內遞交。
(六)報名材料當面遞交或郵寄形式遞交,現場遞交時須出示身份證原件并登記企業相關信息;企業未在規定的時間和地點:
(略)
五、增補程序
(一)審核、公示和備案
1.審核。市醫療保障局對所有申報材料進行集中審核。對于審核不合格的,予以退回并告知其理由。
2.公示。市醫療保障局對材料審核合格企業名單在內蒙古
(略)(略)進行公示,公示期5個工作日。
3.備案。公示期滿無異議,
(略)(略)用戶名。
(二)資質維護
(略)上發布公告后,
(略)上企業資質信息,
(略)核驗。
(三)
(略)域開通
(略)上企業資質信息核驗通過后,市醫療保障局負責開通相應
(略)域。
所有擬增
(略)藥品、醫用耗材及體外診斷試劑陽光采購的配送企業,必須嚴格按照《巴彥
(略)公立醫療機構藥品、醫用耗材及體外診斷試劑陽光采購配送企業報名材料》(見附件)和本通知的要求,編制、裝訂和報送資質材料。
六、報名材料報送時間和地點:
(略)
報名時間:2024年9月2日—2024年9月20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周六、日及節假日不予受理,逾期不予受理。
地點:
(略)
聯?系?人:張立青、郝宇欣
聯系電話:
(略)
郵寄地址:
(略)
七、注意事項
報名的配送企業,在報名材料封面上勾選擬配送的藥品或醫用耗材時,只可單選,并不得涂改,否則本次報名材料作廢,企業自行承擔責任。
附件:巴彥
(略)公立醫療機構藥品、醫用耗材和體外診斷試劑陽光采購配送企業報名材料
巴彥
(略)醫療保障局
2024年9月2日
普通附件:
巴彥
(略)公立醫療機構藥品、醫用耗材和體外診斷試劑陽光采購配送企業報名材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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