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序的有關規定,
(略)紅柳煤礦2024年生態修復治理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做出批復決定,現將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的基本情況予以公示。公示期為2024年8月30日-2024年9月5日(5個工作日)。
聯系電話: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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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
名稱:
(略)
建設
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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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
單位:
(略)
環境影響評價機構
建設項目概況
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略)紅柳煤礦2024年生態修復治理項目
(略)(略)馬家灘?鎮
(略)紅柳煤?礦
(略)
項目位于寧
(略),中心地理坐標為:東經106度48分2.371秒,北緯37度51分39.161秒。項目占地面積約367畝,利用煤矸石充填對紅柳煤礦地表沉陷實施生態恢復治理,與原地貌相適宜,種植當地適宜植被,植被覆蓋率達90%以上。項目總投資1913萬元,其中環保投資271.5萬元,占總投資的14.19%。
施工期生態環境保護措施
1、大氣環境保護措施
施工期需采取定期灑水降塵、控制汽車裝載量,嚴禁超載,并采用加蓋蓬布,
(略)拋灑;確保達到6個100%防塵控制要求;運輸過程盡量降低車速,
(略)表面揚塵;遇到四級及四級以上大風天氣,應停止土方作業;
(略)布苫蓋。
2、水環境保護措施
施工期的施工廢水主要為運輸車輛進出沖洗廢水,廢水經沉淀池(1座,5m3)沉淀后回用,不得外排。施工人員生活污水依托紅柳煤礦生活污水處理設施統一處理。
3、聲環境保護措施
施工期盡可能選用低噪聲設備,保證設備的良好運轉狀態,并合理安排作業時間,確保施工期噪聲滿足《建筑施工場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
(略))限值要求
4、固體廢物保護措施
施工期產生的固體廢物主要為剝離表土、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剝離表后期用于覆土;建筑垃圾運至政府指定位置堆放;生活垃圾將定點集中收集,交由環衛部門妥善處置。
運營期生態環境保護措施
1、大氣環境
運營期須采取灑水降塵措施,物料集中堆放并遮蓋篷布,確保達到6個100%防塵控制要求;控制汽車裝載量,嚴禁超載,并采用加蓋蓬布,
(略)拋灑;運輸過程盡量降低車速,
(略)表面揚塵;避免大風天氣作業;
(略)清掃、灑水,
(略)表面的粉塵;
(略)的維護,
(略)面出現損壞及時修復,
(略)面處于完好狀態。
2、水環境保護措施
運營期產生的生活污水依托紅柳煤礦生活污水處理設施統一處理。
3、聲環境
運營期通過選用低噪聲設備,合理安排作業時間等措施,確保廠界噪聲達到《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
(略))限值要求。
4、固體廢物
運營期產生的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環衛部門統一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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