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及《深圳經
(略)危險化學廢棄物無害化處置服務采購項目擬采用單一來源方式:
(略)
項目名稱:
(略)
實驗室危險化學廢棄物無害化處置服務
預算金額
人民幣貳拾萬元整(¥200000.00)
技術需求
1、服務內容
(略)
服務內容
數量
單位:
(略)
備注
一
實驗室危險化學廢棄物無害化處置服務
1
項
拒絕進口
本項目主要服務內容為:實驗室危險化學廢棄物無害化處置服務。
2、具體技術要求
(略)
服務內容
技術要求
1
實驗室危險化學廢棄物無害化處置服務要求
1.1供應商具備實驗室危險化學廢棄物(包括但不限于廢棄化學試劑、實驗室有機/無機混合廢物、廢酸、廢堿、殘渣/殘夜/吸附過濾類廢物、含危險殘留物的廢物等)收集、貯存、處置能力,有貯存實驗室危險化學廢棄物倉庫和焚燒處置設施,可供我?,F場調研和學習。
1.2具體處置以下危險化學廢棄物的能力:廢機油/廢潤滑油(
(略))、廢空容器、廢抹布、手套、擦拭紙(
(略))、實驗室有機/無機混合廢液(
(略))、廢氨水(
(略))、廢水處理污泥(
(略))、鉛酸蓄電池(
(略))、氫氟酸廢液(
(略))、廢硅膠(
(略))、廢樹脂(
(略))、廢金屬屑(
(略))、廢棄化學試劑(
(略))等。
★1.3響應時間要求:在采購人:
(略)
★1.4供應商須成立專門的工作小組,指派專人按照采購人:
(略)
1.5供應商應配合學校定期開展危險廢物集中清理工作,危險廢物清理地點:
(略)
1.6供應商應現場對每批次的每種類危險廢物進行分別計量,依據計量結果計算出的危險廢物處置費用作為雙方結算依據。如有意義,雙方可協商解決。
1.7供應商須按照國家或地方有關規定和標準,對接受的危險廢棄物進行貯存、利用或處置,不得擅自傾倒、堆放、丟棄、遺撒危險廢物。如因擅自傾倒、堆放、丟棄危險廢物,造成環境污染的,供應商須依法承擔全部責任。
1.8供應商應如實填寫、運行危險廢物轉移聯單,在危險廢物轉移聯單中如實填寫是否接受的意見,以及利用、處置方式:
(略)
1.9供應商因生產能力或設備故障等原因,影響危險廢物正常處置時,供應商應盡快通知采購人:
(略)
1.10供應商針對清運作業,應提前做好周密部署,每月至少對項目服務人員進行安全培訓,對存在的問題提出相應的解決方案并進行宣導,投標時需提供近一年的培訓記錄或培訓照片和危廢處置管理辦法。
1.11供應商的清運人員需自行購買工傷、意外保險,在危廢清運過程中發生安全事故或做出違法、違章行為,由供應商承擔全部事故責任和經濟責任;供應商在履行合同的過程中,如果對我校師生造成人身或財產損失的,由供應商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1.12供應商應當依法制定突發環境事件的防范措施和應急預案,并報有關部門備案;發生危險廢物突發環境事件時,應當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消除或者減輕對環境的污染危害,并按相關規定向事故發生地有關部門報告,接受調查處理。
★1.13供應商須熟悉校內各學院實驗室危險化學廢棄物存放情況和管理要求,負責安排工作人員去各暫存點進行現場清理打包作業,提供規范正確的標識和耗材,
(略)。本項目所涉及的所有勞務費、耗材費用、運輸費、增值稅和其它稅等全部稅費以及履行合同所需的費用、所有風險、責任等其他一切與實施項目有關的費用應含在此次的服務項目里面,采購人:
(略)
1.14自服務項目開始,供應商的工作小組進出學校,應接受采購人:
(略)
1.15廢棄物轉移過程中,所有的工具、裝卸均由供應商承擔,并接受采購人:
(略)
2
實驗室危險化學廢棄物無害化處置服務人員要求
2.1供應商應根據本項目建設需求配置一個專責工作組(工作組人員不得少于3人)。
2.2在本項目實施過程中,供應商承諾投入本項目的工作人員不得隨意變動。如確因實際情況需要更換的,在更換前須征得采購人:
(略)
2.3投入項目的相關工作組成員應具備較高業務水平、工作協調能力,并無條件接受采購人:
(略)
★2.4為了便于溝通和管理,供應商在與采購人:
(略)
3
實驗室危險化學廢棄物無害化處置服務服務工具要求
★完成本項目服務內容,供應商需提供下述設施設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a.必備器械:叉車、磅秤;
b.警醒物資:警戒帶,警示牌等;
c.防護物資:全面罩,防化服,一次性乙腈手套,勞保鞋,長膠手套等;
d.作業物資:危廢專用紙箱,廢液桶,封箱機,危廢清單紙,危廢標簽,PE袋,小推車,彩條布等;
e.應急物資:吸附條,吸附棉,滅火毯,滅火器,應急藥箱,安全帽等
擬邀請供應商
(略)
申請理由及相關說明
本項目開標兩次,均未成功。第一次無供應商報名,因此流標。第二次有1家供應商報名,但有效投標報名供應商不足法定三家,因此廢標。
(略)報名應標。為確保我校實驗室危險化學廢棄物能夠及時處置,需盡快確定實驗室危險化學廢棄物回收處置單位:
(略)
公示期限
從2024年08月26日起至2024年09月02日止。
采購人:
(略)
聯系人:
(略)
孫老師
聯系電話:
(略)
(略)0
聯系地址:
(略)
(略)深圳技術大學
(略)
聯系人:
(略)
黃老師
聯系電話:
(略)
(略)6
聯系地址:
(略)
(略)110室
注:潛在采購供應商對公示內容有異議的,請于公示期限內以實名書面(包括聯系人: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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