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灣嶺農產品加工物流園管委會擬對瓊中綠橙深加工進行的公示
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序的有關規定,擬對瓊中綠橙深加工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進行。現將擬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基本情況予以公示,公示期為。
聽證權利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在公示期內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可書面提出聽證申請。
傳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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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訊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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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編:572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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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訊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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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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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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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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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評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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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內容及規模:建綠橙酒生產線和綠橙醋生產線各1條,并配套員工辦公、倉儲等輔助工程,以及給排水、供電、環保等附屬設施
主要環境影響結論:1、廢氣:①車間工藝廢氣經2000m3/h風機收集至活性炭吸附裝置處理后,由1根23m高排氣筒排放。②醋類發酵廢氣,加強車間通排風;③廢渣暫存間噴灑植物除臭劑,生產車間加強通風。④污水處理站惡臭通過加蓋板及投放植物液除臭劑;⑤食堂油煙和非甲烷總烴通過安裝油煙凈化器引至屋頂排放;⑥檢驗室廢氣,加強通風,對周圍環境影響較小。2、廢水:項目遵循雨污分流原則。雨水經雨水排水溝排出廠外
(略)減震、合理布局、廠房隔音、距離衰減等措施,項目廠界噪聲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
(略))中3類標準要求。4、固廢:爛果果梗、果皮、果核果渣、酒腳酒泥等外售有機肥廠;生活垃圾、廢硅藻土、廢瓶、廢pH試紙和檢測卡交由環衛部門定期清運;污水處理站污泥交由有資質單位:
(略)
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和產業政策符合性:根據《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24年本)》中的相關規定,本項目不屬于限制類和淘汰類產業。根據《海南省產業準入禁止限制目錄(2019年版)》,本項目不屬于本名錄中的“禁止類、限制類”項目。因此,本項目建設符合國家及海南省相關產業政策要求。
選址合理性:根據瓊中黎族苗族
(略)國土空間規劃“三區三線”局部圖,本項目用地均位于城鎮開發邊界內,不占用瓊中永久基本農田和生態保護紅線(附圖5)。因此,本項目建設與《瓊中黎族苗族
(略)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是相符。
清潔生產水平:/
排污達標和排污總量控制可行性0:非甲烷總烴控制總量為0.1492t/a
生態環境保護措施可行性:/
環境質量與環境
(略):1、大氣環境根據海南省生態環境廳2024年6月5日發布的《2023年海南省生態環境狀況公報》可知,瓊中黎族苗族
(略)2023年環境空氣質量現狀,項目目
(略)域SO2、NO2、CO、O3、PM2.5和PM10均滿足《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
(略))及修改單中二級標準,區域環境空氣質量良好。2、地表水環境根據周邊調查,距離項目最近的地表水體為嶺頭河,位于項目東側約380m處,嶺頭河執行《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
(略))中III類標準,嶺頭河屬于定安河支流。根據海南省生態環境廳2024年7月12日發布的《2024年6月地表水環境質量狀況》可知,嶺頭河下游處的定安河水質狀況為優,水質現狀為Ⅱ類,因此項目地表水環境現狀達標。
環境風險控制:根據《企業突發環境事件風險分級方法》(HJ
(略))項目風險物質為果酒(含有乙醇)和油類物質,生產設施風險識別范圍為生產車間、儲存場所。項目Qn=0.27737<1,因此本項目不設環境風險專項評價。建設單位:
(略)
公眾參與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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