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醫科大學第一附屬醫
(略)非機動車充電樁建設及運營項目
采購人:
(略)
日期:2024年8月20日
第一章報價須知前附表
(略)
內容
1
采購人:
(略)
地址:
(略)
聯系人:
(略)
電話:
(略)2
2
工作內容:南區院內規劃建設非機動車集中充電樁5處(前期安裝約450個充電端口,后期根據院方需求增加);規范建設約500平方米非機動停車棚)。
3
評審辦法:資格審核后,按報價由高到低的順序確定中標候選人,報價最高者即為本項目中標人。
控制價:3萬元/年(投標人的報價不得低于此價格,低于此價格的投標文件為無效文件)
4
合同形式:運營期限:3年;中標方繳納不低于3萬/年管理費,投入建設資金(建設膜結構非機動車停車棚約500平方米;建設集中充電樁5處,約安裝450個充電端口等),后期根據院方需求增加端口;我院提供電源,承擔電費。
5
項目名稱:
(略)
6
制作安裝工期:60個日歷日
7
報名時間:2024年8月20日---2024年8月22日(上午8:30--下午5:00,節假日期間不報名)
報名資料:
1、報價人委托授權書蓋章和被授權人身份證明蓋章;
2、有效期內的營業執照復印件蓋章;
3、提供近3年的1項非機動車充電樁建設及運營業績證明材料復印件蓋章(合同中須明確體現非機動車充電樁建設及運營內容)。
報名地點:
(略)
談判采購地點:
(略)
第二章報價人須知
2.1對報價人的要求(1)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2)報價人具有相關經營范圍及同類項目業績,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須的專業技術、設備和經濟能力,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
(3)有效期內的營業執照。
2.2項目簡介(1)建設非機動車車棚及充電樁端口數量
1)
(略)西側建設車棚一處、安裝120個端口。
2)
(略)西北側建設車棚一處、安裝共60個端口。
3)
(略)南側建設車棚一處、安裝60個端口。
4)
(略)西側建設車棚一處、安裝共80個端口。
5)
(略)東側建設車棚一處、安裝共120個端口(待定)。
建設及安裝工期:60日歷天。
質量:按車棚圖紙(詳見附件)規范施工完成;充電樁端口符合國家規范標準(詳見附件);消防設施設備按院方要求配備;驗收合格。
(2)充電收費標準
功率
充電時長(1元)
0-260w
4小時
260w-439w
3小時
440w-750w
2小時
750w-900W
1小時
備注:實際充電時間將根據電池功率實時調整,起步價1元,支付金額1元不退費,支付金額超過1元的訂單,剩余時長按轉存規則折算至充電賬戶。為保護充電安全,充滿后設備會自動斷電。
(3)合作模式
1)中標方按照采購需求投資建設安裝非機動車棚及充電樁。
2)非機動車棚和充電樁建成后中標方運營期限:3年,運營期滿投資建設所有設施設備歸采購方所有;
3)中標方每年需繳納管理費,日常管理及消防、用電安全由中標方負責,醫院管理部門負責監管,中標方須每周巡查一次。
(4)功能要求:
1)掃碼充電,無需進行APP的下載與安裝,操作簡便易懂。
2)按實際所充電量據實計費。充滿自停,無需預收費。費用為零時,自動斷電。
3)具有實時提醒功能。實時獲取:
(略)
4)要求多種支付方式:
(略)
5)要求帶有充滿自停功能。
(略)監測電已充滿,插座自動斷電,保護電動車電池,消除安全隱患。
6)
(略)設備具有智能識別功能,自動識別電動車充電功率,過載自動斷電保護,杜絕過載引起的安全隱患。
7)
(略)具有遠程控制功能,在充電過程中,
(略)問題、停電問題、人為損壞,可遠程控制解決。
8)有誤拔提醒功能,在充電的過程中,如被他人惡意拔掉充電器,插座自動斷電同時停止計費,并實時推送信息給充電用戶。
(5)商務要求
1)
(略)必須嚴格遵守投標時的承諾,
(略)允許不得擴大、變更運營項目。
2)
(略)的規章制度及管理規定。
3)非機動車車棚、充電樁建設及相關費用均由中標人自行承擔。
2.3遞交文件內容要求
(1)報價清單
非機動車棚、充電樁建設管理費
(略)
項目名稱:
(略)
單位:
(略)
數量
報價(元/年)
備注
1
非機動車
棚、充電樁建設
項
1
(2)單位:
(略)
(3)同類項目業績等輔佐材料(蓋章);
談判小組依次對響應采購的報價人提供的文件進行評審,擇優選用。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商務標與技術標分開密封,談判現場遞交給采購人:
(略)
2.4本項目不接收聯合體投標
安徽醫科大學第一附屬醫
(略)
非機動車充電樁建設及運營項目合同
甲方:
(略)
乙方:
簽訂日期: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合同篇及有關法規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雙方承諾并保證遵守執行本合同規定的以下條款。
第一條合作原則
1.1院企合作,安全可控
院企合作建設院內自助式充電樁建設及運營采購項目,甲方擁有對該項目的管理權。乙方出資、采購、建設、運維該服務項目。
第二條合作內容
2.1甲、
(略)非機動車棚充電樁建設及運營進行合作,為院內就診人民群眾和醫護提供方便安全、便捷的自助充電服務。
2.2.甲方同意將其有合法權利的場地免費提供給乙方建設與運營電動車充電樁。
(略)乙方以全額投資的方式:
(略)
(略)乙方負責非機動車棚、自助式充電樁建設(包括配套的電力設施、消防設施、監控設施等)及運營相關設施設備日常運轉過程中的管理、維護及技術支持。乙方擁有投資范圍內自助式充電樁服務的收費權,并承擔所投設施設備(系統)的安全責任和正常穩定運轉的義務。建設和運行期間,充電基礎設施及配套的電力設施、消防設施、監控設施等的所有權屬于乙方;合同期滿,所建設的非機動車棚、所有自助式充電樁等設施產權歸甲方所有。
(略)雙方就本項目電力供應選擇以下合作模式:
(略)的建設和運營所需的電力供應,
(略)供乙方建設和運營接入使用。
(略)為方便用戶尋找充電樁位置,引導用戶正確使用充電樁,乙方在合同期內經與甲方協商可在必要的位置設置引導性的公益充電指示牌,不得有與本項目無關的盈利性宣傳標識等內容,符合甲方
(略)域醫院文化宣傳管理等規定,合同期內,該牌產權人屬于乙方。
(略)充電支付方式:
(略)
(略)本項目的設備部分,需要滿足甲方及國家相關方面的規范要求,設備性能參數、設備數量清單要求列入本合同附件,合同期內設備產權歸乙方所有,安裝、存放地點:
(略)
乙方免費所供產品:
產品名稱:
(略)
(略)
單位:
(略)
數量
單價
金額
備注
(略)施工須按國家和行業相關標準進行。
(略)施工工期:工期60日歷日,以開工通知為準。如工期延誤超30日仍未完成設備安裝、調試工作,或設備安裝完畢后一個月后仍不能正常運行或實質上達不到供電服務標準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沒收履約保證金,施工現場所安裝的設備不得拆除,無條件移交甲方。
(略)驗收
(略)乙方完成所有項目的建設工作后,負責進行運行調試,試運行七個工作日,確認運行合格后,向甲方書面申請,經甲方組織相關人員進行項目再驗收,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運營使用。涉及的相關驗收費用由乙方承擔。
(略)驗收不合格的,乙方在限期整改后重新申請組織驗收;二次驗收不合格的,除乙方承擔違約責任外,甲方有權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2.3乙方在本合同簽訂生效之日起,即可在甲方指定場地提供電動車充電樁供應服務及配套設施改造建設。
2.4費用結算
(略)充電停車位及其附屬位置建成的充電基礎設施和配套設施,由乙方以自己名義進行運營提供充電服務,
(略)院內電動車提供充電服務并收取充電費用;雙方確認,充電設施建設完成后將為所有適用車輛提供充電服務。
(略)充電服務費標準單價按照采購需求執行。實際充電時間將根據電池功率實時調整,起步價1元,支付金額1元不退費,支付金額超過1元的訂單,剩余時長按轉存規則折算至充電賬戶。為保護充電安全,充滿后設備會自動斷電。
(略)車棚日常管理及消防安全防范由乙方負責,甲方負責監管,乙方須每周巡查一次。
(略)在合同期內因本項目運行產生的相關的稅、費(如銀行費用)、利息等全部由乙方承擔。
2.5電動車充電樁須常年開放,確保每天24小時的充電服務時間,如遇特殊情形供電時間可做調整,但須報請甲方批準。
2.6付款方式:
(略)
第三條甲方權利和義務
3.1甲方擁有本項目所有設備的監管權和使用權,乙方在甲方監管下提供電動車充電服務。甲方有權對乙方的服務質量等進行監督、建議和投訴。
3.2甲方提供施工用水、電,為乙方施工時提供必要的配合協調,工程施工期間,協助辦理乙方施工人員的出入證及相關手續。施工安裝過程中,安排專人配合乙方工作。
3.3在合同期間,甲方有義務支持乙方進行本合同約定范圍內的施工、維護等工作,保證項目實施的順利開展。
3.4甲方為乙方提供本項目的設施、
(略)等所必要的安裝、放置場地。
第四條乙方權利和義務
4.1乙方享有對自助式充電樁的有限使用權和收費權,遵守甲方的管理制度。合同履行期間,
(略)統一的監督、管理和考核,監督考核不合格,如拒絕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4.2乙方在進行安徽安徽醫科大學第一附屬醫
(略)非機動車棚充電樁建設施工時須服從甲方管理,并嚴格遵守國家、行業相關標準的要求及甲方對施工的規定要求,接受甲方的監督管理,按甲方要求及時上報相應的施工文字材料并接受現場驗收。
4.3設備的提供、安裝、輔料和水電改造、土建改造、裝飾裝修改造、配套功能設施改造建設等產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設備必須安裝在甲方指定的位置,不得隨意變更位置;乙方必須為每臺設備安裝漏電保護裝置。
4.4如用戶在使用設備中造成安全事故,所產生的一切責任全部由乙方負責承擔。
4.5乙方保證以專業標準并按照附件(設備目錄)
(略)非機動車棚充電樁安裝的相關設備,上述設備所有權在合同期內歸乙方,同時乙方安裝相關防盜、防損設施等合適措施以保證設施的安全。
4.6乙方在合同期間必須有穩定、強有力的維修技術隊伍,制訂具體的管理制度與細則。至少配備2名以上專業技術人員,提供24小時響應服務,
(略)設備維護、各部位的維修檢修,對設備定期維護、保潔,
(略)正常運營。乙方對故障維修的響應時間是接到故障報告后半小時內到達現場,到場后一小時內完全解決故障問題。乙方須組織一班人員(不少于5人)負責充電樁的運營管理和維護工作,工作人員須技術過硬、責任心強,服務態度好,不得與用戶等發生任何矛盾和爭執,全心全意為廣大醫護等人員提供優質服務。
4.7乙方在工程建設施工過程中必須保證施工現場安全、環境衛生清潔,
(略)之外,由乙方負責運送處理。
4.8乙方須充分估計到經營風險,若遇到國家政策性調整,禁止安裝或者停止使用此類充電設施設備,甲方允許乙方以符合標準的替換產品繼續履行合同,如乙方無替換產品,則合同自行終止,
(略)資產自動歸甲方所有,造成投資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4.9乙方承諾遵守甲方停車場管理、
(略)域醫院文化宣傳管理等相關規定。
第五條合同期限
5.1本合同有效期為三年,每一年度服務結束后,由甲方對乙方上一年度服務履約的情況進行考核,考核通過則繼續執行合同,若考核不通過,甲方有權提前終止合同。
第六條違約責任
6.1任何一方違反合同主要條款均構成違約,守約方有權向違約方追究違約行為對守約方造成的損失。同時守約方有權終止本合同,并有權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合同篇有關之規定追究違約方的違約責任。
6.2乙方違約:發生下列情形之一者,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受
(略)域支付補償金。補償金按日計算,以上一月日平均收費額為補償基數,每一個違約日,乙方向甲方支付的補償金為:補償金基數×50%。
(略)因乙方原因造成充電供應設備不能正常運行的。
(略)乙方接到甲方設備使用故障的報告后無正當理由未及時進行維修維護的。
(略)乙方無正當理由未經甲方同意擅自停止提供供電設備供應服務的。
以上3種情況造成的不正常供電時間累計超過2小時,乙方除向甲方支付補償金外,
(略)的維修工作,所有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七條:履約保證金
7.1形式:口銀行轉賬口銀行電匯口銀行保函口擔保機構擔保口保證保險
7.2金額:5萬元
7.3如采用銀行保函,銀行保函應為合肥
(略)域(
(略)一市)具有分支機構的銀行(或該銀行國內任一分行或支行)出具的見索即付無條件銀行保函。例如:某銀行在合肥
(略)域有分支機構,則該銀行總行(或該銀行國內任分行或支行)出具的滿足招標文件要求的銀行保函均予以認可。
7.4如采用擔保機構出具的保函(擔保機構擔保),應為經安徽省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審查批準,依法取得融資擔保業務經營許可證的融資擔保機構出具的無條件保函。
7.5履約擔保提交時間:合同簽訂后7個工作日內提交招標人:
(略)
7.6履約擔保有效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期滿。
第八條:日常監督、考核標準及退出機制
8.1日常監督
(略)后勤安保部負責乙方充電運營服務的日常監督和年度考核工作。
8.2考核標準
(略)乙方在運營管理期間,發生安全責任事故,影響重大的,考核不合格。
(略)乙方年度累計投訴及糾紛事件累計超過15條,考核不合格。
(略)乙方延期不繳納管理費的,考核不合格。
(略)乙方設備維保時長超12小時,累計次數2次及以上的,考核不合格。
8.3正常退出
(略)合同到期后,乙方將安徽安徽醫科大學第一附屬醫
(略),非機動車車棚、自助式充電樁移交甲方后,合同自動終止,乙方自行退出。
(略)提前退出
(略)出現不可抗拒因素,甲、乙雙方均可要求提前退出,由雙方協商解決。
(略)乙方因特殊原因無法繼續經營,可提前一個月書面申請,經甲方研究批準后,按合同約定辦理相關手續后,終止合同。
8.4強制退出
對在經營期內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甲方有權取消其經營資格,責令退出。乙方所投自助充電設備設施無償歸甲方所有。
(略)工期延誤超30日的仍未完成設備安裝、調試工作,或設備安裝完畢后一個月后仍不能正常運行或實質上達不到充電服務標準的,
(略)乙方在運營管理期間,發生安全責任事故,影響重大的。
(略)因乙方責任引發違反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規定,給醫院造成不良影響的。
(略)乙方在經營過程中違法而受到司法部門處理的。
(略)因乙方擅自提高價格,或因服務質量存在問題等引發群體事件的。
(略)乙方每年出現供電不達規定標準現象超過3次以上的。
第九條:本合同簽定即具有法律效力,因故需變更或解除時須經雙方協商同意。若單方隨意變更、撤消合同,則該方應按《經濟合同法》有關規定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第十條:本合同未盡之事宜,雙方本著友好協商,相互配合的原則,另行商議解決。
第十一條:本合同如發生糾紛,雙方應當優先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以到甲方所在地法院提出訴訟。
第十二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補充,補充內容經雙方簽字蓋章后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本合同一式陸份,甲方叁份,乙方叁份,自買賣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加蓋單位:
(略)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辦部門(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年月日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年月日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1:非機動車停車棚平面圖紙
充電樁技術標準和要求:
電動自行車充電樁6路(大功率)規格參數:
1.外形尺寸(長寬高):300*80*300mm(壁掛)僅供參考
2.外形尺寸(長寬高):100*80*1500mm(立柱)僅供參考
3.外殼材質:鈑金
4.額定電壓:AC220V
5.額定功率:6KW(最高13.2kW,每路2200W)
6.進線電纜不低于10平方
7.支付方式:
(略)
8.人機交互形式:數碼管顯示
9.防護等級:IP54
電動自行車充電樁10路規格參數:
1.外形尺寸(長寬高):300*85*380mm(壁掛)僅供參考
2.外形尺寸(長寬高):100*80*1500mm(立柱)僅供參考
3.外殼材質:鈑金
4.額定電壓:AC220V
5.額定功率:4.4kW
6.進線電纜不低于2.5平方
7.支付方式:
(略)
8.人機交互形式:數碼管顯示
9.防護等級:IP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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