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序的有關規定,經審議,我局擬對下列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做出審批意見。為保證審批意見的嚴肅性和公正性,現將有關情況予以公示,公示期為2024年8月14日-2024年8月20日(5個工作日)。
聽證權利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內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可對以下擬作出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批復決定要求聽證。
聯系電話:
(略)
郵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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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訊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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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編:22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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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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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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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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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概況
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1
(略)
新建年產2000噸石墨及碳素制品項目
江蘇省
(略)工業
(略)8-1
項目為新建,位于江蘇省
(略)工業
(略)8-1。用地面積7000平方米;總投資12000萬(一期、二期均為6000萬元),其中環保投資290萬元(其中一期170萬元,二期120萬元)。以酚醛樹脂、煤焦油為主要原料,購置破碎機、電烘干爐、球磨機、攪拌機、捏合機、擠條機、炭化爐、沉積爐、振動篩等設備,通過破碎、干燥、球磨、攪拌捏合、擠條成型、炭化、沉積、篩分等工序,最終形成年產2000噸石墨及碳素制品(碳分子篩)生產能力,項目分兩期建設,每期生產能力均為1000噸/年。
1.廢水
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則設計、建設、完
(略)(略)。按《報告書》要求,2025年年底前項目產生的生活污水經一體化廢水處理設施處理后,通過管道輸送到消納地塊,用于農田灌溉,執行《農田灌溉水質標準》(GB
(略));2026年起項目產生的生活污水經工業
(略)污水站預處理后,接管至新集鎮污水處理廠集中處理,項目廢水不得直接外排。
2.廢氣:
項目在工程設計中,應進不斷優化完善廢氣處理方案,確保各類工藝廢氣的處理效率及排氣筒高度等達到《報告書》提出的要求。項目一期破碎及粗料倉暫存、烘干后料倉暫存、球磨及細粉料倉、篩分工段產生的廢氣經管道密閉收集后,分別由4套布袋除塵器處理后,通過不低于15m高排氣筒(DA001)排放。一期烘干工段產生的廢氣經沉降室沉降后,與擠條、炭化、沉積工段以及危廢庫、一般固廢庫產生的廢氣,一起經焚燒爐處理后,通過不低于15m高排氣筒(DA002)高空排放。一期配備1套二級活性炭吸附應急處理裝置,用于焚燒爐故障時有機廢氣的應急處理。二期破碎及粗料倉暫存、烘干后料倉暫存、球磨及細粉料倉、篩分工段產生廢氣經管道密閉收集后,分別由4套布袋除塵器處理后,通過不低于15m高排氣筒(DA003)排氣筒排放。二期烘干工段產生的廢氣經沉降室沉降后,與擠條、炭化、沉積工段產生的廢氣,一起經焚燒爐處理后,通過不低于15m高排氣筒(DA004)高空排放。二期擠條工段與一期擠條工段在同一個生產車間,經密閉房間和集氣罩收集后,經焚燒爐處理,通過不低于15m高排氣筒(DA002)高空排放。二期配備1套二級活性炭吸附應急處理裝置,用于焚燒爐故障時有機廢氣的應急處理。項目廢氣排放執行江蘇省地方標準《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DB32/
(略))中相關標準要求,項目廢氣須達標排放。
3.噪聲:
應選用低噪聲設備、合理布局、減振、隔聲和距離衰減等處理,同時必須嚴格控制生產時段,減少生產噪聲。項目運營期廠界噪聲執行《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
(略))3類標準。
4.固廢:
落實固廢的規范堆放和安全處置。應按“資源化、減量化、無害化”處置原則,認真落實固廢分類收集、處置和綜合利用措施。固體廢物管理須嚴格按照《江蘇省固體廢物全過程環境監管工作意見》(蘇環辦〔2024〕16號)有關規定執行。一般工業固廢須委托有主體資格和技術能力的單位: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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