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序的有關規定,我廳擬對
(略)生活垃圾焚燒發電項目環境影評價文件進行審查。為保證審查工作的嚴肅性和公正性,現將擬審查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基本情況予以公示,公示期為2024年8月2日-2024年8月8日(5個工作日)。
聽證權利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內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可提出聽證申請。
聯系電話:
(略)
(略)8(
(略)B1區生態環境廳窗口)
傳真:
(略)2
通訊地址:
(略)
(略)B1區生態環境廳窗口
郵編:550002
?
(略)
建設項目名稱:
(略)
建設地點:
(略)
建設單位:
(略)
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編制單位:
(略)
建設項目概況
主要環境影響和環境保護對策與措施
1
(略)生活垃圾焚燒發電項目
(略)尚寨村、偏坡村
光大環保能源(大方)
(略)
(略)
項目位
(略)尚寨村、偏坡村,項目占地面積為60368m2,建設1條處理規模500t/d的焚燒線,配置1×500t/d垃圾焚燒線+1×10MW汽輪機+1×10MW發電機組(4.0MPa,400℃),年發電量6651萬度。處置的廢物主要為生活垃圾,在不影響生活垃圾焚燒爐污染物排放達標和焚燒爐正常運行的前提下,
(略)政污泥,市政污泥的最大摻燒量控制在50t/d以內;配套建設
(略)、尿素儲罐、化水間、滲濾液處理站、工業廢水處理站、生活污水處理站、固化飛灰暫存庫、綜合水泵房、冷卻塔、垃圾專用通道、地磅及地磅房、初期雨水池、事故池等。
(一)施工期
1.大氣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大氣污染物主要為施工揚塵和施工機械尾氣。針對施工揚塵,采取定期清掃
(略),并采取灑水抑塵;對運輸土方、砂石料等易產塵物料的車輛加強管理,車廂蓋篷布,嚴禁超裝、超速并經常對車輛進行清洗;合理安排施工時間,土方施工應避開風速較大的季節;施工過程采用商砼,少用易產生粉塵的建材;粉狀物料不得露天堆放,須加蓋篷布,確保施工過程滿足《施工場地揚塵排放標準》(DB52/
(略))要求。針對施工機械尾氣,應使用尾氣能達標排放的施工機械。
2.水污染防治措施
項目施工期設置施工營地,施工生活營地內修建化糞池(施工營地食堂修建隔油池)處理,產生的污水采用化糞池收集處理后,用于場地周邊旱地和林地的澆灌。施工廢水經過沉淀處理后回用或用于灑水降塵。
3.噪聲污染防治措施
采取來往運輸車輛禁止鳴笛、制定合理施工方案,盡量避免高噪聲施工設備同時作業、禁止高噪聲設備夜間作業控制施工噪聲。確保施工場界噪聲滿足《建筑施工場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
(略))要求。
4.固體廢物處理措施
施工中產生的建筑垃圾應運至指定地點:
(略)
(二)運營期
1.水污染治理措施
(1)廢水污染防治措施
廠區采取雨污分流。
(略)排污水、化水站排污水、工業廢水處理站排出濃水、鍋爐排污水、沖洗廢水、垃圾滲濾液、化驗室廢水、滲濾液處理站濃水、生活污水、初期雨水。其中垃圾滲濾液、沖洗廢水、
(略),采用“預處理+調節+高效厭氧(IOC)+A/O+外置式MBR+化軟TUF+RO”處理工藝,設計規模均為200m3/d,濃縮液回用于石灰制漿和除渣機冷卻。生活污水新建一套22m3/h
(略),采用“調節池+缺氧池+氧化池+MBR膜+
(略)”處理工藝。處理后尾水達到《生活垃圾焚燒污染控制標準》(GB
(略))表2標準限值及《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業用水水質》(GB/T
(略))
(略)補充水標準后全部回用。
(略)排污水、化水站產生的濃水、反沖洗廢水、車間清潔廢水,化驗室廢水進入工業廢水站處理(處理工藝為“多介質過濾器+UF+RO+TUF”,設計處理能力為280m3/d),工業廢水站產生濃水主要進入滲濾液處理站中的TUF系統(TUF+RO+DTRO)處理,
(略)。鍋爐排
(略),不外排。
(略),容積750m3,用于事故水臨時暫存,待事故結束后分期泵入滲濾液處理站處理后回用于冷卻水。
(2)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根
(略)各生產功能單元可能對地下水造成污染影響的程度不同,
(略)劃分為重點
(略)、一般
(略)和簡單
(略)。
重點
(略)等,一般地面硬化即可。
污水管道盡量架空鋪設,如采用地下管道,應加強地下管道及設施的固化和密封,采用防腐蝕、防爆材料,防止發生沉降引起滲漏,并按明渠溝敷設。廠區埋地管道應按要求防滲。本項目爐渣和飛灰均須采用密閉儲運,全部實現無害化處理,避免對地下水影響。
建設單位:
(略)
2.噪聲防治措施
項目主要噪聲源是機械設備、風機、水泵等,在選用低噪聲設備的基礎上,采取消聲、減振、隔聲等措施,確保本項目廠界噪聲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
(略))2類標準要求。
3.大氣污染治理措施
本項目設1臺焚燒爐,配套設置1
(略)。建設單位:
(略)
焚燒爐煙氣通過“SNCR爐內脫硝+半干法脫酸+干法噴射+活性炭吸附+袋式除塵器”處理,焚燒爐煙氣經處理滿足《生活垃圾焚燒污染控制標準》(GB
(略))要求后通過1根80m高煙囪(內徑1.6m)排放。焚燒爐爐溫控制在850℃以上,且停留時間不小于2秒,O2濃度不少于6%,減少二噁英的生成。強化爐內燃燒,采用二次風段燃燒方式:
(略)
焚燒爐檢修時,垃圾庫收集的惡臭氣體經1套活性炭除臭設施處理,氨、硫化氫達到《貴州省環境污染物排放標準》(DB52/
(略))標準后通過30m高排氣口排放。
飛灰倉、石灰倉、水泥倉和活性炭倉等粉塵經倉頂除塵器除塵、飛灰固化穩定車間粉塵經除塵達到《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
(略))表2二級排放限值要求后通過15m排氣筒排放。
爐渣池采用密閉+濕除渣方式:
(略)
項目柴油卸車進罐過程設有加注線,呼吸排氣回至槽車收集(氣相平衡),以減少卸車過程中大呼吸廢氣的排放量,儲罐表面噴涂淺色涂層,降低小呼吸廢氣,確保廠界非甲烷總烴排放達到《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
(略))表2無組織排放標準,同
(略)內VOCs廠房外監控濃度達到《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控制標準》(GB
(略))表A.1排放限值。
厭氧產生的沼氣入焚燒爐燃燒處理。設一套火炬沼氣燃燒處理裝置,作為沼氣應急處理,通過管道輸送至火炬高空燃燒處置。
垃圾貯坑密封負壓,焚燒爐正常運行時,焚燒爐的一次風機從設置在垃圾庫頂部的一次風抽氣口抽風,將垃圾貯坑的吸風作為燃燒空氣送入焚燒爐內。垃圾運輸車輛應采用專用密閉式的垃圾運輸車輛,隨到隨卸,通過自動門將垃圾傾倒進垃圾池中。在廠內設置清潔設施,
(略)。加強貯坑操作管理,垃圾卸料大廳保持微負壓環境,定期噴灑除臭劑,并在門口安裝風幕機,減輕異味。廠界氨、硫化氫達到《貴州省環境污染物排放標準》(DB52/
(略))標準,惡臭氣體排放執行《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
(略))二級標準。
4.固體廢物處理措施
項目固廢主要有焚燒爐爐渣、飛灰、廢水處理污泥、廢機油、廢油桶、更換的廢布袋、廢膜組件、廢保溫棉(石棉)、除臭廢活性炭、生活垃圾、實驗廢液。其中項目運營過程中產生的爐渣定期資源外售;廢布袋、廢膜組件、廢礦物油、實驗室廢液、廢油桶、廢保溫棉(石棉)等均屬于危險廢物,
(略)危險廢物暫存間規范暫存后委托有資質單位:
(略)
七、環境風險防范措施
根據《報告書》,本項目運行過程中涉及危險物質主要為S02、NO2、HC1、氨、硫化氫、CO、二噁英、柴油、潤滑油、廢礦物油、透平油、實驗廢液、垃圾滲濾液、沼氣(甲烷)、重金屬等。可能發生的環境風險事故類型包括柴油儲罐泄漏;垃圾滲濾液泄漏及事故排放;焚燒爐煙氣事故排放;火災爆炸事故等。主要采取風險防范措施如下:
1.柴油罐等儲罐進行防腐、防滲處理,罐區周邊設置圍堰,定期進行安全檢查,及時發現事故隱患并迅速消除。對柴油儲罐安裝溢油在線控制儀器,
(略)須嚴禁煙火,并在明顯位置張貼危險品標志,配備適當的消防器材。
2.設置1座容積750m3事故應急池,正常生產時應保持空置狀態,并確保其可收集全廠范圍內產生的事故廢水。
(略),確保事故廢水和污水不進入外環境。
3.加強煙氣處理設備的管理,定期進行維護保養,一旦通過自動監測發現數據異常,及時組織技術人員排查,發現故障及時采取緊急應對措施,避免非計劃性停爐事故發生;
(略)安裝停電保護、過載保護、線路故障報警:
(略)供電,防止停電后煙氣外溢;
(略)防止因設備突然損壞,
(略)停機,產生二次污染。
4.建設單位:
(略)
環境影響報告書(表)---報批稿(公示版)
(報批公示稿)
(略)生活垃圾焚燒發電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pdf
評估意見
〔2024〕書129號關于對《
(略)生活垃圾焚燒發電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的評估意見.pdf
建設單位:
(略)
(略)生活垃圾焚燒發電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說明.pdf
公眾提出意見的方式:
(略)
公眾提出意見的方式:
(略)
公眾反饋意見聯系方式:
(略)
貴州省生態環境廳環評處
(略)9、
(略)
(反饋時間:自本公示生成后5個工作日內)
注: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政府信息公開指南(試行)》的有關規定,上述環境影響報告書、表不含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個人隱私以及涉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經濟安全和社會穩定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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