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賣公告
(略)(略)人民法院將于2024年8月16日10時至2024年8月17日10時(延時的除外)
(略)(網址:https://
(略))進行公開拍賣活動,現公告如下:
一、拍賣對象:
(略),房屋建筑面積79.24平方米,套內面積55.23平方米,房屋用途為商業服務,土地使用權類型為出讓。該房屋所在物業名稱:
(略)
本次拍賣系人民法院依法公開司法拍賣,嚴禁任何單位:
(略)
特別提醒:
物業、水、電等欠費情況不詳(具體金額以實際交付為準并由買受人承擔)。水、電等戶頭不在拍賣范圍內,競買人自行辦理水、電、氣等戶名變更手續,相關費用自理。上述所有欠費由競買人自行到有關部門進行充分了解并由買受人承擔;其它可能存在的一切欠費及未明確繳費義務人的費用亦由買受人自行承擔,拍賣人不承擔上述費用。
上述信息僅供參考,具體情況以實際現狀為準并以實際現狀進行交付,未標明的瑕疵不在本院及輔助機構承擔范圍,請各競買人自行了解。拍賣成交后,
(略)聯系,聯系電話:
(略)
評估價:54.52萬元。起拍價:
(略)。保證金:3萬元,增價幅度:
(略)(以及其整倍數)。
二、咨詢、展示看樣的時間與方式:
(略)
三、競買人條件:
1、凡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均可參加競買。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其法定代理人或法定代理人委托的代理人必須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法律、行政法規、司法解釋對買受人資格或者條件有特殊規定的(比如商品房限購等),競買人應當具備規定的資格或者條件。因不符合條件參加競買的,由競買人自行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特別提醒:競買人需詳細咨詢標的物所在地過戶的相關政策,過戶風險自行承擔。
2、競買人可委托代理人參與競拍,但須在競買開始7日前
(略)人民法院辦理委托手續;競買成功后,競買人須與委托代理人一同
(略)人民法院辦理交接手續。如果買受人本人因客觀原因無法來法院辦理交接手續,買受人應向法院提交經公證的委托書,并由代理人攜帶經公證的委托書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證明原件,到法院辦理交接手續。如委托手續不全,競買活動認定為委托代理人的個人行為。因不符合條件參加競買的,由競買人自行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四、本次拍賣活動設置延時出價功能,在拍賣活動結束前,每最后5分鐘如果有競買人出價,就自動延遲5分鐘。
五、拍賣方式:
(略)
六、標的物以實物現狀為準并以實際情況進行交付(按照房屋產權證載明的面積交付標的物,如有違章建筑,不在法院交付范圍內),若與本公告載明的內容有出入,拍賣成交價不作調整。
七、標的物以實物現狀為準,對于實物標的,競買人可實地查看標的物,本院及輔助機構不承擔本標的物瑕疵保證。特別提醒:有意者請親自實地看樣,未看樣的競買人視為對本標的實物現狀的確認,責任自負。
八、標的物過戶登記手續由買受人自行辦理。競買人是否符合過戶條件,請競買人自行到當地相關職能部門進行了解,拍賣人不承擔一切責任。買賣雙方按照稅法規定各自繳納相應的稅費。應由出賣人承擔的稅費由買受人先行墊付,后由買受人憑稅務部門出具的出賣人已納稅費票據向法院申請退還墊付稅費。標的物所涉及的欠費均由買受人承擔。標的物移交時可能所涉及的相關費用及相關安全責任均由買受人自行承擔。涉及違法、違章部分,由買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門依照有關行政法規的處理。房屋戶口不在執行范圍內,請競買人自行了解。
九、與本標的物有關人員【案件當事人、擔保物權人、優先購買權人】可參加競拍,不參加競拍的請關注本次拍賣活動的整個過程。競買人主張優先購買權的,應當在競價程序開始7日前,到本院申請,經本院確認。
十、對上述標的權屬有異議者,請于拍賣開始7日前與本院聯系。
十一、本院有權依法定事由中止、撤回及暫緩拍賣。
十二、
(略)并通過實名認證(
(略)需通過實名認證),在線支付競買保證金,具體要求請閱讀競價頁面內的《競拍須知》
(略)告知的司法拍賣流程(拍賣前必看)的相關準則。
十三、拍賣競得者的余款請在拍賣成交后7日內繳納,
(略)上支付,詳情請咨詢法院。
1、銀行付款方式:
(略)
2、
(略)上付款方式:
(略)
3、拍賣未成交的,
(略)絡報名繳納凍結的保證金自動解凍,凍結期間不計利息。
十四、拍賣成交后買受人在拍賣公告確定的期限內未交付拍賣成交款或者逾期交付拍賣成交款的,執行法院應當裁定重新拍賣。重新拍賣時,原買受人不得參加競買。原買受人繳納的保證金不予退還,依次用于支付拍賣產生的費用損失、彌補重新拍賣價款低于原拍賣價款的差價、沖抵本案被執行人的債務以及與拍賣財產相關的被執行人債務。原買受人交納的保證金不足以彌補重新拍賣價款低于原拍賣價款的差價、拍賣產生的費用的,可以責令原買受人補交,拒絕補交的強制執行。
十五、司法拍賣因標的物本身價值,其起拍價、保證金、競拍成交價格相對較高的,競買人參與競拍,支付保證金及余款可能會碰到當天限額無法支付的情況,
(略)上充值銀行。
(略)查詢。
十六、依照法釋〔2016〕18號《
(略)絡司法拍賣若干問題的規定》,
(略)拍標的物后,
(略)將生成相應《
(略)絡競價成功確認書》,確認書中載明實際買受人姓名、
(略)信息。
競買人在拍賣競價前請務必再仔細閱讀本院發布的拍賣須知。
特別提醒:請競買人在報名前詳細閱讀《評估報告》、《拍賣公告》、《拍賣須知》、《標的物調查情況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內容,認真查看標的物,充分了解標的物現狀和瑕疵及相關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競買人完成報名手續,即視為已完全了解并認可標的物的現狀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以其獨立判斷決定自愿以現狀競買本標的。
本規則其他未盡事宜,請向拍賣人咨詢。
咨詢電話:
(略):
(略)
(略)(略)人民法院咨詢電話:
(略)吳法官
(略)(略)人民法院監督電話:
(略)
(略)(略)人民法院聯系地址:
(略)
(略)高級人民法院執行局監督電話:
(略)
(略)監督電話:
(略)
附:
1、評估報告副本
2、執行依據法律文書副本
(略)(略)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七月三十一日
(略)2-15房屋
暫無修改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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