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醫保局關于做好貴州江西等十六省聯盟藥品集中帶量采購第二采購年度續約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
各醫療機構、藥品生產經營企業:
續約執行時間自2024年7月31日起至2025年7月30日止
1.按照相關文件規定,醫療機構優先采購使用中選品種,確保第二采購年度任務量的完成。
2.中選企業應做好中選品種的供應保障,自主委托配送業績優良的企業搭建配送關系,原則上每個市(州)不低于2家,且配送面能覆蓋所有參加帶量采購的醫療機構,確保任務量順利完成,如有不能保障供應或不供應的情況發生,將按照我省信用評價制度及相關文件規定執行。
附件:貴州江西等十六省聯盟藥品集中帶量采購第二采購年度供應清單
貴州省醫療保障局
2024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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