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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財政局關于進一步規范投標供應商資質審查的通知
深圳交易集團有限公司(深圳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各社會采購代理機構:
為進一步規范投標供應商資質審查工作,營造更加公平的政府采購競爭環境,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法律法規的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國務院令第658號)第十八條規定“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參加同一合同項下的政府采購活動”。根據財政部編著的釋義,單位負責人,是指單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代表單位行使職權的主要負責人。控股關系,是指單位或個人股東的控股關系??毓晒蓶|,是指其出資額占有限責任公司資本總額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總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東;出資額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雖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資額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決權已足以對股東會、股東大會的決議產生重大影響的股東。管理關系,是指不具有出資持股關系的其他單位之間存在的管理與被管理關系,如一些上下級關系的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上述規定的控股、管理關系僅限于直接控股、直接管理關系,不包括間接的控股或管理關系。深圳財政局招標采購http://m.tangqifeng.com/nav_1_32_3784.html
二、具體工作要求
深圳交易集團有限公司(深圳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各社會采購代理機構,應當健全完善內控管理制度,進一步規范投標供應商資質審查工作。
(一)在招標文件顯著位置明確告知潛在供應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第十八條規定,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參加同一合同項下的政府采購活動。
(二)在項目開評標過程中,通過查看供應商投標文件、查詢供應商股權信息等方式,認真核查同一項目中不同投標供應商之間,是否存在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情況。對疑似存在上述情形的供應商,應當要求其在評標現場合理的時間內提供書面說明,必要時提交相關證明材料。
(三)經核實,投標供應商確實存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第十八條規定情形的,應當依法認定其投標無效,涉嫌存在串通投標等違法行為的,應當及時書面報告同級財政部門。
(四)按照我市政府采購信息公開的要求,做好政府采購信息公開工作,加強社會監督。
特此通知。
深圳市財政局
2021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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