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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大足區高升鎮人民政府履行職責事項清單

所屬地區:重慶 - 重慶 發布日期:2025-07-18
所屬地區:重慶 - 重慶 招標業主:登錄查看 信息類型:其他公告
更新時間:2025/07/18 招標代理:登錄查看 截止時間:登錄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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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略)315480A/(略)[(略)]
[主題分類]綜合政務[體裁分類]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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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人民政府履行職責事項清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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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人民政府
履行職責事項清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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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基本履職事項清單1配合履職事項清單12上級部門收回事項清單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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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事項名稱:(略)
一、黨的建設(21項)
1
落實“第一議題”制度,學習貫徹落實***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總書記視察重慶重要講話重要指示精神,(略)線、方針、政策,宣傳和執行黨中央、上級黨組織及本級黨組織的決議,按照黨中央部署開展黨內集中教育,加強政治建設,堅定擁護“兩個確立”、堅決做到“兩個維護”。
2
加強黨委自身建設,貫徹民主集中制,落實“三重一大”、(略)組學習、黨內政治生活、聯系服務群眾等制度。
3
加強基層黨組織建設,指導所屬基層黨組織的成立、撤銷、調整、換屆和管理,統籌推進黨支部標準化規范化建設,開展基層黨組織活動場所陣地建設,整頓軟弱渙散基層黨組織,推進“兩企三新”黨建工作。
4
加強黨員隊伍建設,負責本鎮黨員的發展、教育、管理、監督和服務,做好黨費收繳、使用和管理,開展黨內關懷、黨員激勵工作。
5
按照干部管理權限,負責本鎮機關、事業單位:(略)
6
負責退休干部的教育引導、日常管理、服務保障和關心關懷等工作。
7
堅持黨管人才原則,負責人才政策宣傳、培育引進、服務保障等工作。
8
加強黨建引領基層治理,開展基層議事協商,負責培育和提升基層黨建品牌,持續推廣并做好“云號手”基層黨建特色應用。
9
負責本鎮數字重慶建設工作,推進“141”基層智治體系建設。
10
負責指(略)村(居)民委員會、村(居)務監督委員會規范化建設,指導和監管村(居)換屆選舉、自治等工作。
11
加強村(社區)干部隊伍建設,負責干部使用、考核、監督和管理,加強后備力量儲備,組織實施教育培訓和能力提升,保障基本待遇。
12
負責社會工作者、志愿者隊伍建設和管理,加強城(略)社會組織的管理和社會工作綜合服務站建設,推進村(社區)社會工作服務和志愿服務工作。
13
落實全面從嚴治黨政治責任,加強黨風政風監督,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及其實施細則精神,持續整治“四風”突出問題。
14
推動鎮、村(社區)兩級監督體系建設,負責開展監督執紀問責,按照權限分類處置問題線索。
15
落實統戰工作責任制,負責聯系民主黨派成員、無黨派人士、黨外知識分子、非公有制經濟人士、新的社會階層人士、港澳臺同胞、華僑歸僑僑眷等,開展統一戰線工作。
16
落實黨代表大會代表任期制,負責黨代表日常聯絡服務,推動黨代表履職,按期組織召開鎮黨代會。
17
落實人大代表選舉制度,召開鎮人民代表大會,支持和保障人大代表依法履職,組織和服務人大代表開展視察調研,負責辦理人大代表議案建議,轉交人大代表反映的人民群眾意見建議。
18
落實政治協商工作,支持保障政協委員進行民主監督和參政議政,負責政協委員聯絡服務和調研視察工作,承辦政協委員提案。
19
負責工青婦等群團和基層關工委組織建設。
20
加強商會黨建工作,培育和發展商會組織,發揮商會作用。
21
開展新時代文明實踐活動,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
二、經濟發展(11項)
22
負責制定實施本級經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
23
負責開展經濟普查、人口普查、農業普查等重大國情國力普查工作。
24
負責編制和落實財政預決算,規范開展預算項目績效評價和國庫集中支付管理等工作。
25
負責本級財政收支和非稅收入管理。
26
負責指導監督村(社區)財務管理,開展村(社區)財務和經濟責任審計。
27
負責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管理。
28
負責本級政府投資項目的申報和實施,以及民生實事項目的管理和實施。
29
貫徹落實優化營商環境政策舉措,開展公平競爭環境建設相關工作,走訪服務企業,幫助解決問題,推動企業成長發展。
30
負責推進農業生產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利用農村合作經濟組織聯合會、(略)推動農業高質量發展。
31
用好抖音、(略),支持企業打造柑橘、生態甲魚等電商直播間,鼓勵引導農村電商產業發展。
32
抓好大(略)(高升)的產業發展、基礎設施建設、農旅文商融合發展等重點工作,開(略)建設的項目申報、跟蹤和成效監督。
三、民生服務(16項)
33
落實積極生育支持政策,開展人口監測與優生優育、生殖健康、家庭健康等家庭服務。
34
建立就業困難人員臺賬,開展就業創業政策宣傳和就業、失業登記,提供政策咨詢、就業供需對接等服務,組織人員參加技能培訓,引導申請創業就業補貼和公益性崗位。
35
負責社會保障卡申領、啟用、查詢、信息變更、掛失、補領、注銷等日常業務辦理。
36
負責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長期護理保險的參保、暫停、變更、信息查詢、就醫備案等事項辦理。
37
開展愛國衛生工作,負責宣傳倡導文明健康生活方式:(略)
38
負責組織開展全民健身活動。
39
負責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參保、暫停、變更、信息查詢、退休待遇申領、死亡撫恤金申領事項辦理,政策范圍內的國企困難單雙解人員養老保險補貼的申請受理、查驗審核。
40
建立好獨居、空巢、失能、重殘特殊家庭老年人臺賬,提供探訪關愛服務。
41
開展未成年人保護工作,摸排并建(略)孤兒、留守兒童和事實無人撫養兒童等信息臺賬,做好關心服務和基本生活保障。
42
負責殘疾人證、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的申請受理、查驗審核等工作,組織殘疾人參加職業技能培訓,幫助康復就業,做好殘疾人服務和關心關愛。
43
負責最低生活保障、低保邊緣家庭和特困供養人員的摸排、初審及動態管理,對因突發事件、意外傷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導致基本生活陷入困難的對象,給予臨時救助。
44
負責退役軍人思想政治引領、優撫幫扶、權益維護、走訪慰問,做好新時代“雙擁”工作。
45
(略)陣地建設,指導村(社區)(略)建設。
46
負責指(略)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成立、調整、換屆、選舉,監督其依法履職。
47
負責指導和監督物業服務企業履行法定義務,協調處置物業糾紛矛盾。
48
開展婚俗文化宣傳工作、新型婚育文化建設及權責范圍內殯葬服務管理工作。
四、平安法治(12項)
49
開展普法宣傳,負責加強法治文化陣地建設,培養“法律明白人”。
50
推進法治政府建設,推動依法行政,使用和協同管理法律顧問,開展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應對工作,做好行政規范性文件審查和備案,加強本鎮合同管理。
51
落實“大綜合一體化”行政執法改革要求,完善基層綜合行政執法工作機制,負責推進綜合行政執法隊伍規范化建設。
52
依職權負責對納入綜合行政執法事項清單范圍內的事項開展行政執法。
53
(略)絡詐騙宣傳,預防和遏制電信詐騙案件發生。
54
開展禁毒、禁種宣傳,負責制止、鏟除非法種植毒品原植物。
55
落實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責任制,健全群防群治機制。
56
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負責社會矛盾糾紛源頭管控、排查化解及信息報送,成立鎮人民調解委員會,開展人民調解工作,依法受理調解申請,調解成功的組織雙方簽訂調解協議書,調解不成的指導雙方到上級機構調解、申請仲裁或訴訟,定期回訪跟蹤調解協議履行情況,防止矛盾反彈。
57
負責建立健全領導接訪制度和信訪應急預案,主動排查涉訪矛盾,按規定受理、協調、處置信訪事項,聯動協同處置突發事件,做好職權范圍內信訪人員疏導教育、幫扶救助等工作。
58
貫徹總體國家安全觀,負責開展國家安全宣傳教育。
59
開展國防教育,組織國防動員宣傳。
60
依法依規開展巡查巡護、隱患排查、信息傳遞、先期處置、組織群眾疏散撤離以及應急知識宣傳普及等應急管理及消防工作。
五、鄉村振興(13項)
61
落實耕地保護措施,負責對耕地保護利用情況進行監督管理。
62
負責農業設施用地選址、備案、監督等工作。
63
(略)村(社區)集體經濟組織“三資”(資金、資產、資源)的監督管理,支持壯大集體經濟。
64
負責農村土地承包經營及承包經營合同管理。
65
負責調(略)土地、林地所有權和使用權屬、承包經營權糾紛。
66
負責農村人居環境整治工作。
67
負責防止返貧致貧動態監測和幫扶救助工作,幫助指導就業創業,制定“一戶一策”幫扶措施,穩定脫貧人口收入。
68
負責農業技術推廣、農機推廣與農資發放工作,推動農業產業發展。
69
(略)動物疫病預防與控制工作。
70
負責“一鎮一品”建設,發展生態甲魚、生態蝦、檸檬、柑橘、枇杷、無花果、白芷、黃精等農業特色產業。
71
加強糧食安全宣傳,抓好糧食生產。
72
開展產業發展指導和鄉村振興項目管理工作。
73
開展萬畝竹產業改造培育,負責竹編工藝、竹編筍殼畫技藝宣傳、培訓、推廣工作。
六、生態環保(6項)
74
落實河長制,組織落實責任河流管理保護、日常巡查上報、突出問題清理整治等工作。
75
落實林長制,建立護林巡查制度,協調開展(略)域內林業資源損害問題排查整治等工作。
76
(略)格化管理責任,開展禁捕政策宣傳、規范垂釣行為、日常巡查及違法違規線索上報等工作。
77
負責落(略)生態環境保護責任,組織生態環境保護宣傳教育,開展環境污染投訴調查及損害糾紛調解工作。
78
開展農業面源污染的預防、治理及控制。
79
負責實施水土保持宣傳和教育工作,推廣節水技術。
七、城鄉建設(13項)
80
負責宅基地和建房許可的申請受理,開展農房風貌和質量安全管理工作。
81
負責開展衛片圖斑核查,做好農戶私搭亂建整治工作。
82
負責組織鎮總體規劃、鎮詳細規劃和村莊規劃編制、報審和監督實施。
83
負責限額以下村鎮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管、處置、上報。
84
負責公共設施建設管理,保障各類公共設施正常使用。
85
(略)農村水利工程建設、管理、利用及村鎮供水工作。
86
(略)容環境衛生管理工作,開展生活垃圾分類,劃定食品攤販(略)域、確定經營時段,維護(略)域擺攤設點經營秩序。
87
(略)園林綠化建設、保護、日常管理工作。
88
(略)政環衛設施日常巡查、管理工作。
89
(略)房屋使用安全隱患排查、督促整改等房屋安全應急管理的監督管理工作,指導農村舊房整治提升。
90
(略)公共設施、公益事業建設的用地審核及申請,(略)鄉村公共設施、公益設施、鄉鎮企業和農村集中居民點的建設進行初審。
91
(略)交通安全管理,開展交通安全宣傳、勸導,(略)交通安全隱患。
92
(略)鄉道、村道的規劃、建設、養護、管理。
八、文化和旅游(6項)
93
負責挖(略)文化資源,開(略)文化旅游宣傳工作,指導發展民宿業。
94
負責公共文化設施建設和日常管理,開展公共文化服務活動,培育扶持文藝隊伍,支持開展文藝創作,挖掘推廣優秀文藝作品,傳播公共文化產品。
95
負責公共體育場地建設、開放和管理,開展體育場地統計調查工作。
96
負責應急廣播的使用和管理。
97
負責圣水寺摩崖造像、大足古八景“滴水清波”、佛耳巖摩崖造像、前進村摩崖造像等文物巡查和保護管理。
98
(略)傳統村落徐家大院開發與保護工作,以及民俗文化陳列館管理工作。
九、綜合政務(10項)
99
負責公文流轉、綜合文稿、信息宣傳、印章管理、督查督辦、黨內法規執行、黨內規范性文件備案等日常運轉工作。
100
負責檔案管理、史志編纂工作。
101
負責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102
負責內部審計、財務監督管理和政府采購管理。
103
負責辦理答復“12345”“民呼我為”等平臺轉辦的訴求事項。
104
落實24小時值班制度,負責突發事件的發現、上報、處置工作。
105
負責本級工作人員工資、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相關待遇管理,做好機構編制管理、人事信息更新維護。
106
落實保密工作責任制,負責保密宣傳教育和保密審查,做好涉密文件、(略)和保密設備管理工作。
107
負責辦公用房、公務用車、辦公用品及設施設備耗材管理等后勤服務保障工作。
108
加強節能管理,落實公共機構節能制度。
(略)
事項名稱:(略)
對應上級部門
上級部門職責
鎮配合職責
一、經濟發展(10項)
1
審計監督和問題整改工作
區審計局
區審計局:1.組織開展審計監督工作,督促被審計單位:(略)
1.按要求提供財務、會計資料以及與財政收支、財務收支有關的業務、管理資料。2.落實審計反饋問題整改。
2
編制中長期發展規劃
區發展改革委
區發展改革委:1.牽頭擬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2.統籌抓好規劃中各類職責事項的落實。
1.協助開展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編制,提供相關重點項目、參與相關調研。2.抓好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相關職責事項的落實。
3
社會信用體系建設
區發展改革委
區發展改革委:1.統籌協(略)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相關工作,綜合推進政務誠信、商務誠信、社會誠信和司法公信建設。2.負責信息數據歸集、修正。3.牽頭推進信用制度共建、信用場景共融、(略)場共管、信用文化共筑等。4.負責拓展“信用+”應用場景。5.負責研究擬(略)社會信用體系建設中長期規劃,專題研(略)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重點問題。6.負責指導、督促、檢查有關信用政策措施落實。
1.協助信用體系建設,參與相關涉農信貸產品宣傳,涉農信用信息報送等。2.(略)站。
4
屋頂分布式光伏項目工作
區發展改革委
區發展改革委:1.負責開展屋頂分布式光伏項目備案工作。2.負責對不誠信守法、弄虛作假的投資主體實施信用懲戒。3.負責牽頭開展屋頂分布式光伏項目建設及規范管理工作。
1.開展屋頂分布式光伏項目日常監管,發現問題上報。2.協助督促整改違規項目。
5
燃氣管理
區經濟信息委
區市場監管局
區應急管理局
區住房城鄉建委
區規劃自然資源局
區交通運輸委
區公安局
區教委
區商務委
區衛生健康委
區消防救援局
區經濟信息委:1.定期開展燃氣安全宣傳教育,普及燃氣安全知識,提高燃氣用戶安全用氣意識,加強對燃氣經營企業安全宣傳工作的指導、監督和檢查。2.負責對巡查、執法人員開展知識培訓和業務指導。3.負責建立健全巡查機制,開展定期檢查,發現安全隱患的,依法予以處置,受理投訴舉報并及時查證。4.負責按備案管理程序對燃氣建設進行管理。5.統籌制定燃氣安全生產年度監督檢查計劃,對燃氣經營企業的安全狀況等進行監督檢查,督促燃氣經營企業及時采取措施防控安全生產風險、消除安全生產隱患。6.會同有關部門制定燃氣安全事故應急預案。7.鼓勵燃氣經營企業開展燃氣入戶。8.組織制作燃氣安全宣傳素材。區市場監管局:1.督促燃氣壓力管道使用單位:(略)
1.開展燃氣安全知識宣傳。2.協助檢查燃氣生產經營單位:(略)
6
電信、電力設施的保護和維修
區經濟信息委
區經濟信息委:1.牽頭開展保護電信通信設施、公共領域節約用電政策的宣傳教育。2.組織電信設施搶修、電力排查。3.負責處理電信服務投訴和糾紛。4.(略)絡,(略)(略)進行維護,(略)進行維護。5.負責查處電信、電力違法行為。
1.開展保護電信通信設施、公共領域節約用電政策的宣傳教育。2.組織當地群眾做好護線聯防。3.協助做好電信設施搶修、電力設施建設現場秩序維護,配合做好安全運行管理工作。4.配合做(略)電信、電力基礎設施日常巡查工作。
7
村鎮供水搶修和自來水安裝工作
區水利局
區水利局:1.負責組織開展村鎮供水知識與法律法規、政策的宣傳。2.負責村鎮供水應急預案的編制。3.牽頭組織處置規模化供水工程突發事件。4.指導供水搶修工作。5.指導農村自來水安裝工作。
1.開展村鎮供水知識的宣傳教育。2.維護供水搶修現場秩序。3.配合開展農村自來水安裝工作。
8
統計調查工作
區統計局
區統計局:1.負責組織實施(略)統計調查工作。2.負責統計調查數據審核、匯總及數據質量控制。3.負責統計調查工作的統籌安排、監督檢查、執法查處以及報表制度培訓等。4.組織鎮街對名錄庫進行周期性全面更新和經常性部分更新,對下級名錄庫建設、維護與使用管理工作進行監督檢查和指導。5.組織鎮街開展統(略)劃分代碼清查。
1.指導村(居)民委員會和統計調查對象按照統計制度開展統計工作,依法設置原始記錄,建立電子統計臺賬。2.監測分(略)經濟社會發展情況,及時提供統計服務。3.開展統計數據質量審核,履行統計監督職能。4.配合做好基本單位:(略)
9
科技型企業培育服務工作
區科技局
區科技局:1.統籌科技型企業與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工作。2.負責科技型企業入庫審批,高新技術企業申報材料匯總上報。3.負責科技創新項目的審批。4.負責根據鎮街技術需求有針對性開展科技特派員選派。5.組織并實施科技型企業知識價值信用貸款改革試點。
1.負責動(略)企業申報科技型企業與高新技術企業。2.指(略)企業完成年報、研發活動統計、技術合同登記工作。3.組(略)市場主體申報科技創新項目并做好指導跟蹤工作。4.組(略)有技術需求的農業企業、合作社、種植大戶梳理科技特派員需求并上報。5.核實相關企業經營生產情況并反饋。
10
礦產資源監督管理
區規劃自然資源局
區規劃自然資源局:1.牽頭開展礦產資源保護法律法規宣傳。2.牽頭編制礦產資源規劃工作,按要求履行公眾意見征集、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和集體討論等相關程序。3.負(略)礦產資源勘查、開采和保護監督管理。4.建立巡查機制,開展定期巡查,受理投訴舉報并及時查證。5.對執法、巡查等相關人員開展知識培訓和業務指導。6.對礦業權人和從事礦產資源勘查開采的技術服務單位:(略)
1.開展礦產資源保護法律法規宣傳。2.參(略)所涉及的采礦權、探礦(略)范圍規劃論證工作,對征求意見進行函復,提出建議意見,為做好礦業權范圍優化論證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3.配合做好礦產資源規劃編制、開發利用水平調查評價、礦業權出讓(用地保障)、違法線索的核查工作。4.配合做好礦業權范圍優化論證工作。5.協助維護礦產資源勘查、開采、保護工作秩序。6.配合做好日常巡查排查工作,發現違法違規行為及時上報。7.配合做(略)(略)土地租用、搬遷補償等凈礦出讓相關工作,參與開展礦業權出讓項目聯合踏勘、共同選址。
二、民生服務(8項)
11
校外培訓機構監管
區教委
區市場監管局
區公安局
(略)管理局
區消防救援局
區衛生健康委
區教委:1.牽頭開展校外培訓政策宣傳。2.負責實時公布已經審批的校外培訓機構基本信息。3.負責定期巡查,受理投訴舉報并及時查證。4.牽頭組織開展校外培訓綜合治理,配合執法部門開展聯合執法。5.牽頭組織開展校外培訓機構定期評估、考核評價。6.協同有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抓好監管工作。區市場監管局:1.負責校外培訓機構相關登記、收費、廣告宣傳、食品安全、反壟斷等方面監管工作。2.依法對擅自變更經營范圍、未經批準開展相關業務等違法行為進行查處。區公安局:1.負責校外培訓機構人員和周邊環境安全的監督管理工作。2.依法查處利用培訓之名實施詐騙、組織培訓貸、惡意轉移或抽逃培訓經費等違法行為。(略)管理局:負責校外培訓機構戶外廣告、招牌設置管理工作。區消防救援局:將校外培訓機構納入“雙隨機、一公開”消防監管;依法對舉報投訴的消防安全違法行為進行核查。區衛生健康委:1.指導校外機構制定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開展應急演練。2.監督校外培訓機構落實傳染病防控制度,包括通風換氣、消毒、因病缺勤追蹤登記。3.對校外培訓機構的飲用水衛生進行監督檢查,包括飲用水水源、供水設施、水質檢測等方面。4.指導校外培訓機構組織從業人員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合格證明后方可上崗。
1.開展校外培訓政策宣傳。2.(略)格化管理,加強日常巡查檢查,接受群眾舉報線索,發現違規問題及時勸阻并上報。3.協助督促培訓機構做好整改工作。
12
學前教育管理
區教委
區教委:1.負責牽頭開展學前教育法律法規宣傳。2.開展學前教育機構審批。3.負責學前教育科學指導和監督管理。4.負責組織開展聯合執法行動。
1.開展學前教育法律法規宣傳。2.協助開展學前教育機構檢查。
13
無償獻血工作
區衛生健康委
區衛生健康委:1.負責規劃、組織、宣傳獻血工作。2.負責獻血工作的質量監控管理等工作。
1.開展無償獻血的科普教育。2.宣傳、組織、發動居民開展自愿獻血。
14
孕前優生健康檢查、“兩癌”(乳腺癌、宮頸癌)篩查
區衛生健康委
區衛生健康委:1.負責確定免費孕前優生健康檢查項目機構,督促項目實施機構完成質控、完善工作制度等,落實項目檢查有關經費,統籌協調項目工作,確保如期完成目標任務。2.負(略)“兩癌”檢查工作的組織、協調和統籌安排;制定實施方案、完善工作制度;落實項目檢查有關經費;確定“兩癌”檢查機構,建立轉診機制;組織成立專家技術小組;對檢查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督導、評估。
1.宣傳免費孕前優生健康檢查項目、“兩癌”篩查政策。2.普及優生科學知識,引導目標人群自愿參檢;嚴格篩選參檢對象并開展組織發動工作。3.開(略)符合條件的適齡婦女摸排工作,宣傳、動員、組織符合條件的適齡婦女接受“兩癌”檢查。
15
職業病防治工作
區衛生健康委
區人力社保局
區衛生健康委:1.統籌職業病防治法律法規宣傳工作。2.定期對職業病防治情況進行統計和調查分析。3.依據職責劃分,對職業病防治工作進行監督檢查。區人力社保局:1.依據職責劃分,對職業病防治工作進行監督檢查。2.負責受理勞動者的職業病工傷認定與勞動能力傷殘等級鑒定。
1.開展職業病防治法律法規宣傳。2.負責(略)涉職業病危害的用人單位:(略)
16
慈善工作
區民政局
區紅十字會
區民政局:1.主(略)慈善工作。加強村(社區)慈善工作,健全慈善等社會力量參與基層治理的激勵措施,支持設(略)基金會、村(社區)慈善捐助站點,發展村(社區)服務類慈善組織。2.鼓勵慈善組織與社會工作者、村(社區)志愿者、村(社區)社會組織合作實施慈善項目。區紅十字會:1.宣傳普及紅十字知識,負責發展會員、志愿者,依法開展“三獻”(無償獻血、造血干細胞捐獻、人體器官捐獻)、艾滋病預防與關愛、紅十字青少年活動、志愿服務、國際人道救援及交流等工作。2.(略)困難群體按規定開展人道救助,負責登記、核查、公示、救助資金發放等工作。3.負責“慈善雙日捐”“人道力量應急救援捐”活動捐款接收、開票、公示、資金管理。
1.負責落(略)相關慈善工作,促進村(社區)慈善事業發展,引導居民參與慈善活動。2.發展紅十字會會員和志愿者,宣傳普及紅十字知識,開展紅十字志愿服務活動,推動“三獻”工作。3.負責人道救助金申請、資料收集、初審、核查、公示、上報。4.開展“慈善雙日捐”“人道力量應急救援捐”活動。
17
地名管理工作
區民政局
區民政局:1.牽頭開展地名管理法律法規宣傳。2.負責對自然地理實體、村(居)(略)街巷的命名更名進行審核,(略)政府審批。3.負責自然地理實體、(略)劃和村(居)民委員會所在地以及鄉村內道、路、街、巷的地名標志的設置、維護和管理。4.負責本部門管理的地名信息數據存儲、傳輸、應用等。5.負責本部門管理的地名命名、更名、使用、標志設置、文化保護等工作日常監督管理。
1.開展地名管理法律法規宣傳。2.對自然地理實體、村(居)(略)街巷的命名、更名提出申請。3.(略)的地名使用、文化保護、地名標志開展日常巡查,發現問題及時上報。
18
追收多領錯領社保補貼、失業金、創業擔保貸款財政貼息、養老保險待遇等工作
區人力社保局
區人力社保局:1.制發追收相關文書。2.負責追收多領錯領社保補貼、失業金、創業擔保貸款財政貼息、養老保險待遇。
1.負責通知多領錯領社保補貼、失業金、創業擔保貸款財政貼息、養老保險待遇人員退款。2.協助送達追收相關文書,做好相關政策解釋工作。
三、平安法治(19項)
19
校園周邊安全管理
區委政法委
區教委
區公安局
區市場監管局
區文化旅游委
(略)管理局
區交通運輸委
區委政法委:統籌維護校園及周邊安全工作。區教委:1.牽頭開展校園周邊安全宣傳教育。2.負責校園周邊安全隱患排查,及時通報相關單位:(略)
1.開展校園周邊安全宣傳教育。2.(略)市場監管局開展校園周邊食品、藥品安全檢查。3.(略)文化旅游委開展校園周邊(略)場執法檢查。4.協助相關部門開展隱患排查、突發事件處置和事后調查。
20
未成年人防溺水工作
區教委
區公安局
區應急管理局
區水利局
區教委:1.牽頭開展未成年人預防溺水宣傳教育。2.負責統籌協調中小學生防溺水工作,指導學校開展防溺水安全宣傳教育。區公安局:1.負責維護救援現場及周邊治安和交通秩序。2.依法開展調查工作,協同做好善后處置。區應急管理局:1.協調專業救援力量參與溺水救援工作。2.指導基層應急救援隊伍建設,統籌開展應急救援隊伍培訓、聯合演練工作。區水利局:1.落實河道、水庫、大中(略)渠道等水域的管理責任,組織防溺水專項檢查,開展涉險水域的隱患排查。2.指導在風險水域設立防護欄、(略)、警示標志等防護設施,配置救生圈、救生繩、救生桿等救生設備。3.落實引水工程和農業項目蓄水池等水域的管理責任。
1.開展防溺水安全宣傳教育。2.協助培訓志愿救援力量,加強值守和巡防工作。3.協助在有溺水風險水域設置安全防護設施、警示標志和配置救護設備。4.結合日常工作開展隱患排查,并對群眾反映的防溺水設施隱患及時核查并整改。5.對巡查發現和群眾報告的溺水事故及時開展救援并上報。6.協助開展事故原因調查和溺水未成年人家屬思想安撫及其他善后工作。
21
傳染病防控和公共衛生應急處置
區衛生健康委
區民政局
區教委
區市場監管局
區衛生健康委:1.牽頭開展傳染病防控宣傳,組織開展傳染病疫情監測、風險評估,提出啟動應急響應建議。2.規劃開(略)監測預警體系建設,擬(略)監測預警等規劃計劃和應急預案。3.(略)。4.牽頭開(略)傳染病疫情應急工作。5.負責疫情監測與防控指導,制定防控技術方案。區民政局:組織對困難群眾、孤寡老人等特殊群體的基本生活救助和健康服務,確保防控期間基本生活需求。區教委:負責學校和托育機構傳染病防控宣傳教育,協助衛生部門做好防控工作。區市場監管局:1.負責做好應急處置藥品、醫療器械等物資的質量監管工作。2.負責食品安全監管,查處食品安全違法行為。
1.開展傳染病、地方病、寄生蟲病防治知識宣傳教育、普及工作。2.做(略)傳染病防控工作。3.轄區發現群體性疾病或不明原因的疾病時,收集相關信息并及時上報。4.配合做好流行病學調查、疫情應急處置等工作,協助開展被污染場所公共衛生處理。5.公共衛生事件解除后,幫助群眾恢復正常生產生活秩序。
22
水上安全管理工作
區應急管理局
區交通運輸委
區水利局
區農業農村委
區生態環境局
區文化旅游委
區應急管理局:負責水上安全統籌監管、協調,定期指導、檢查水上安全工作。區交通運輸委:1.負責通航水域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2.負責渡船的水上交通安全監督管理工作。3.負責打擊非法從事營運行為的船舶。區水利局:1.負責非通航水域河流、小二型及以上水庫水上交通安全監督管理工作。2.負責在河道管理范圍內禁止利用船舶、船塢等水上設施侵占河道水域從事餐飲、娛樂等經營活動。區農業農村委:1.負責漁港水域(堰塘)及漁業船舶(包括垂釣船、打漁船、捕撈船、養殖船等與漁業資源活動相關的船只)安全監督管理工作。2.負責打擊非法從事漁業行為的船舶。區生態環境局:1.負責對水域的水污染防治實施統一監督管理。2.負責處置在飲用水水源(略)內從事污染水體活動的違法行為。區文化旅游委:1.負責A(略)經營范圍內水上旅游安全的綜合協調和監督管理。2.負責A(略)內涉水旅游運動休閑項目的準入審核。3.指導旅游經營者組織開展旅游從業人員的水上安全知識及應急管理培訓。4.負責旅游涉水項目安全事故的統計分析。5.負責水上游泳、潛水等體育項目審批和水上體育經營活動設施登記。6.負責組織救生員、教練員的培訓、考試。7.對體育設施及相關水上體育活動進行指導。8.協助做好體育設施發生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
1.負(略)的水上安全管理工作。具體組織實施鄉鎮船舶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落實鄉鎮船舶安全責任制,負責鄉鎮船舶其他日常安全管理工作。負(略)自用船舶的登記、發證和船長5米以下自用船舶的檢驗。2.開展“三無”船舶摸底排查和聯合檢查。3.組織開展安全宣傳、安全檢查、隱患整改及安全管理人員的考評。4.督促船舶所有人、經營人和船員遵守水上安全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履行鄉鎮渡口渡船的安全管理職責,落實渡口船舶、船員、旅客定額的安全管理責任制。5.及時發現和制止水上安全違法違規行為。
23
煙花爆竹安全監管
區應急管理局
區公安局
區應急管理局:1.牽頭開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法律法規宣傳。2.(略)點。3.建立日常巡查機制,開展定期巡查、專項檢查,受理投訴舉報并及時查證。4.查處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行為。5.負責煙花爆竹經營許可證申請受理審核、現場核查及發證。區公安局:負責查處非法運輸、燃放煙花爆竹行為。
1.開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法律法規宣傳工作。2.勸導制止在(略)內燃放煙花爆竹行為。3.協助查處違法行為。4.開展煙花爆竹經營許可證申請預審工作,核實經營場所申領條件,(略)點。
24
自然災害防范處置(含防震、防雨雪冰凍、防地質災害等)
區應急管理局
區財政局
區發展改革委
各負有自然災害防范處置職責的部門
區應急管理局:1.組織編制并實(略)應急規劃。2.指導協調水旱災害、地震和地質災害、氣象災害等防治,指導開展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評估。3.統籌自然災害綜合監測預警,依法統一發布災情。4.指導應急預案體系、應急避難設施建設。5.組織協調災害救助工作,組織指導災情核查、損失評估,管理、分配中央、市級劃(略)級救災資金并監督使用。6.統籌開展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的調查評估工作。7.負責防災減災救災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8.指導各級各部門應對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和綜合防災減災救災工作。9.組織指導協調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應急救援,承擔相關工作。10.統籌應急救援力量建設,協(略)各類應急專業隊伍參與應急救援工作,指導各鎮街、園區及社會應急救援力量建設。11.組織參與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略)域救援工作。區財政局:負責自然災害救助、補助資金的分配、管理并監督使用情況。區發展改革委:1.負責生活類救災物資儲備管理。2.根據應急管理部門的動用指令按程序組織儲備物資調出。各負有自然災害防范處置職責的部門:區林業局、區水利局、區農業農村委、區規劃自然資源局、區住房城鄉建委、(略)管理局、區交通運輸委、區氣象局等行業主管部門牽頭做好職責范圍內的自然災害防治工作,配合開展自然災害應急救援。
1.負責開展宣傳教育,提升群眾自救能力,協(略)應急避難場所選址、用地等事宜,制定疏散方案,負責完善、管理和維(略)應急避難場所設施設備。2.指導村(社區)制定應急預案,建立健全鎮街應急預案體系。3.負責組建鎮街及村(社區)搶險救援力量,組織參加業務培訓,組織開展日常演練,做好人防、物防、技防準備工作。4.負責開(略)低洼易澇點、江河堤防、山塘水庫、山洪和地質災害(略)等各類風險隱患點巡查巡護、隱患排查。5.負責做好值班值守、信息報送、轉發氣象預警信息。6.出現險情時,負責及時組織受災害威脅的群眾轉移到安全地帶。7.發生災情時,負責組織轉移安置受災群眾,按照上級安排,進行宣傳動員,組織群眾開展自救互救,做好受災群眾生活安排,及時發放上級下撥的救助經費和物資。8.組織開展災后受災群眾的生產生活恢復工作。
25
安全生產監管
區應急管理局
各行業主管部門
區應急管理局、各行業主管部門:1.統籌做好安全生產教育宣傳工作。2.應急管理部門負責(略)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綜合監督管理;各行業主管部門負責對有關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監督管理,編制安全生產規劃并統籌實施。3.督促落實領導干部安全生產責任制。4.負責對執法人員、企業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等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培訓。5.負責制定安全生產年度監督檢查計劃,并按計劃進行檢查、抽查,編制起草應急管理執法檢查相關制度文件。6.發現安全生產事故隱患責令限期整改、現場處置,到期進行復查。7.對存在違法行為或逾期不整改、整改不合格的依法依規予以處理。
1.組織開展安全生產知識普及,按照鎮街綜合應急預案組織開展演練。2.落實領導干部安全生產責任制。3.組(略)企業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等參加安全生產培訓。4.按照分類分級監督管理的要求和權限,編制安全生產年度監督檢查計劃并實施。5.配合做好(略)各類生產、生活、經營場所和設施的安全生產狀況進行檢查,著重開展“九小場所”(小型學校或幼兒園、小醫院、小商店、小餐飲場所、小旅館、小歌舞娛樂場所、小網吧、小美容洗浴場所、小生產加工企業)、農家樂、經營性自建房等風險隱患排查,推動落實生產經營單位:(略)
26
防汛抗旱工作
區應急管理局
區水利局
區發展改革委
區氣象局
區應急管理局:1.負責組織(略)級防汛抗旱專項應急預案,綜合協調應急預案銜接工作,統籌開展預案演練,組織協調防汛抗旱救援工作。2.組織重大災害應急處置工作,指導協調水旱災害等防治工作。3.依法統一發布災情。區水利局:1.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洪水干旱災害防治規劃并指導實施。2.承擔水情旱情監測預警工作。3.組織編制重要江河水庫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災調度和應急水量調度方案,按程序報批并組織實施。4.承擔防御洪水及干旱應急搶險的技術支撐工作。區發展改革委:1.負責生活類救災物資儲備管理。2.根據應急管理部門的動用指令按程序組織儲備物資調出。區氣象局:開展氣象災害的監測、預報和預警工作。
1.開展防汛宣傳教育工作。2.負(略)防汛抗旱與搶險救災的具體工作,編制執行防汛抗旱預案。3.常態化開展預案演練,組織以先期處置、轉移避險、自救互救為重點內容的綜合演練和專項演練。4.負責清點現有及上級下發各項物資并登記造冊。5.建立健全安全巡查、隱患排查和日常監督檢查機制,開展風險評估,有效防控風險。6.負責值班值守,轉發氣象預警,災險情發生后,及時核實和上報。7.負責轉移安置受災群眾并做好受災群眾生活安排,及時發放上級下撥的經費和物資。
27
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
區農業農村委
區農業農村委:1.牽頭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法律法規宣傳。2.負責建立健全農產品質量安全全程監督管理協作機制,確保農產品從生產到消費各環節的質量安全。3.負責建立日常巡查機制,開展定期巡查,受理投訴舉報并及時查證。4.負責農產品質量安全風險監測和監督抽檢工作。5.負責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信用體系建設,建立農產品生產經營者信用記錄,推進農產品質量安全信用信息的應用和管理。
1.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法律法規宣傳。2.負責農產品質量安全日常巡查,采樣、速測工作。3.及時上報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
28
(略)場管理
區商務委
區商務委:1.負責(略)場的規劃布局定點,(略)場建設標準。2.指導改造和(略)場,(略)場健康發展,開展分等定級工作。
1.協助制定(略)場建設標準、指導改造和新建(略)場。2.督促(略)場建立和落實消防、安全、衛生規章制度。
29
食品安全監管
區市場監管局
區市場監管局:1.牽頭開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宣傳。2.負責對生產經營者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3.加強對執法人員食品安全法律、法規、標準和專業知識與執法能力等的培訓,并組織考核。4.根據食品安全風險監測、風險評估結果和食品安全狀況等,確定監督管理的重點、方式:(略)
1.加強密切協作,形(略)劃片、(略)。2.協助開展食品安全隱患排查、信息報告、宣傳教育工作。3.開展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食品攤販經營情況、家庭集體宴席舉辦情況的監督管理。4.參與食品安全事故調查處理、違法行為查處,協助做好現場處置、秩序維護、各類矛盾糾紛化解和法律服務工作。
30
消費者權益保護
區市場監管局
區市場監管局:1.牽頭開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律法規宣傳。2.開展消費維權工作,保護經營者、消費者合法權益。3.負責及時(略)場監督職責范圍內投訴舉報。4.負責對損害消費者權益的行為進行查處。
1.開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律法規宣傳。2.鼓勵、支持組織和個人對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為進行社會監督。3.協助查處違法行為。
31
查處傳銷行為
區市場監管局
區公安局
區市場監管局:1.牽頭開展查處傳銷行為法律法規宣傳。2.負責對執法、巡查等相關人員開展知識培訓和業務指導。3.負責受理投訴舉報并及時查證。4.負責查處傳銷行為。5.負責向社會公開發布傳銷行為警示、提示。區公安局:負責對涉嫌犯罪的傳銷行為立案偵查。
1.開展查處傳銷行為法律法規宣傳。2.發現傳銷行為立即上報。3.協助查處違法行為。4.指導村(社區)協助查處傳銷行為。
32
特種設備安全管理
區市場監管局
區市場監管局:1.牽頭開展特種設備安全管理法律法規宣傳。2.負責制定年度監督檢查計劃,對生產、經營、使用單位:(略)
1.開展特種設備安全管理法律法規宣傳。2.結合日常工作開展巡查,發現問題上報。3.參與特種設備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協助查處違法行為。
33
產品質量安全監管
區市場監管局
區市場監管局:1.牽頭開展產品質量安全法律法規宣傳。2.負責對監管執法人員開展知識培訓和業務指導。3.負責對產品生產者、銷售者開展日常監督檢查,督促落實質量安全主體責任,受理投訴舉報并及時查證。4.推進質(略)、質量強園、質量強業、質量強企工作。5.組織實施產品質量安全風險監控,承擔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相關工作。6.負責查處產品質量安全違法行為。
1.開展產品質量安全法律法規宣傳。2.組織人員參加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培訓。3.開(略)產品質量風險隱患排查、線索上報,協助查處違法行為。
34
藥品安全監管
區市場監管局
區市場監管局:1.牽頭開展藥品、化妝品、醫療器械安全法律法規宣傳。2.負責對執法、巡查等相關人員開展知識培訓和業務指導。3.開展日常監督檢查,受理投訴舉報并及時查證。4.負責藥品零售和醫療器械經營的許可、檢查和處罰,以及化妝品經營和藥品、醫療器械使用環節質量的檢查和處罰。5.負責藥品、化妝品不良反應和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報告工作。6.負責制定藥品、醫療器械安全應急預案并開展應急培訓和演練,組織開展安全事件應急處置工作。
1.開展藥品、化妝品、醫療器械安全法律法規宣傳。2.組織執法、巡查相關人員參加知識培訓。3.參與藥品安全事故調查處理。4.協助查處違法行為。
35
消防安全和救援
區消防救援局
區公安局
區住房城鄉建委
區消防救援局:1.依法行使消防安全綜合監管職能,推動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2.組織擬訂消防規劃并協調、指導有關部門實施。3.承擔火災預防、消防監督執法以及火災事故調查處理相關工作。4.承擔城鄉綜合性消防救援工作,統一組織和指揮火災現場撲救,參加火災以外其他災害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5.開展消防安全宣傳教育,組織指導社會消防力量建設。區公安局:1.指導、督促納入公安派出所消防安全監督檢查范圍的單位:(略)
1.開展經常性消防宣傳教育,提高公民消防安全意識。2.落(略)(略)格化安全措施,開展消防業務培訓、消防演練、應急疏散演練工作,指導、支持和幫助村(社區)開展群眾性消防工作。3.做好村(社區)微型消防站管理,配合做(略)消防基礎設施建設。4.加強(略)老舊建筑、“九小場所”、公共娛樂場所、農家樂、民宿和電動自行車、電動摩托車停放、充電場所消防安全檢查,督促整改火災隱患。5.協調處理住宅物業消防安全管理問題,受理職責范圍內的消防安全舉報投訴。6.組織開展消防安全日常巡查,參與各類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和組織實施消防規劃,開展消防安全專項排查,發現違法違規行為及時上報。7.發現火災及時應急處置,組織群眾撤離,第一時間報告消防救援站進行滅火救援。8.協助開展滅火救援和火災事故調查工作,及時上報相關線索。
36
森林防滅火工作
區林業局
區應急管理局
區公安局
區氣象局
區農業農村委
區林業局:1.組織開(略)森林防滅火宣傳教育工作,普及森林防火知識,提高全民防火意識。2.負(略)森林的火災預防,開展防火巡護、火源管理、日常檢查和火情早期處理工作。3.開展火災預警監測和信息發布。4.負責指導鎮街的護林員隊伍建設與管理工作。5.負(略)森林防滅火基礎設施建設,如防火林帶、防火巡護道、消防水池建設,以及配備必要的防滅火裝備和物資。6.編制森林防火規劃并組織實施。7.在森林(略)設立臨時性和標準化森林防火檢查站,對進入(略)的車輛和人員進行森林防火安全檢查。8.查處破壞防火標志、宣傳碑牌、視頻監控等防火設施的違法行為。區應急管理局:1.加強本級森林防滅火裝備配備,并定期補充、更新。2.負責綜合指導森林火災防控工作,組織指導協調火災撲救工作。3.起草森林火災應急預案。4.按照職責負責森林滅火工作的監督和管理。區公安局:負責火場警戒、交通疏導、治安維護、火案偵破等工作,協同林業部門開展防火宣傳、火災隱患排查、(略)域巡護、違規用火處罰等工作。區氣象局:牽頭開展天氣預警監測和信息發布。區農業農村委:負責非(略)(林地及林緣100米外)農事生產用火安全宣傳教育和管控。
1.開展森林防火和農村野外用火安全宣傳教育。2.制定森林防滅火應急預案,開展演練,做好值班值守。3.(略)格,組建護林員隊伍和防火滅火力量,明確責任任務,承擔護林員的組織管理、培訓、監督和考核工作,儲備必要的滅火物資,并定期補充、更新。4.配合建設森林防滅火基礎設施。5.做(略)森林日常巡護,開展農事用火管控,發現火情,立即上報火災地點:(略)
37
氣象災害防御工作
區氣象局
區氣象局:1.牽頭開展氣象災害防御法律法規宣傳。2.負責災害性天氣的監測、預報、預警以及氣象災害風險評估、氣候可行性論證、雷電災害防御、人工影響天氣等氣象災害防御的組織管理工作。3.負責建立健全氣象災害預警信息傳播機制,重點加強農村、山區、景區等風險隱患點預警信息接收和傳播終端建設。4.會同有關部門制定氣象災害應急預案。
1.組織開(略)氣象災害防御知識宣傳、應急處置、信息傳遞、災情報告工作,參與災情調查。2.接收和傳播氣象災害預警信息。3.將氣象災害防御工作納入綜合應急預案。4.督(略)人員密集場所、危化場所、敏感單位:(略)
四、城鄉建設(7項)
38
耕地“非農化”“非糧化”整治
區規劃自然資源局
區農業農村委
區林業局
區規劃自然資源局:1.牽頭開展耕地保護法律法規宣傳。2.建立巡查機制,開展定期巡查,受理投訴舉報并及時查證。3.對違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規的“非農化”行為進行監督檢查、依法查處。4.組織開展耕地“非農化”核查、測繪、整改驗收工作。區農業農村委:1.負責對違反法律法規的“非糧化”行為進行監督、管控。2.組織開展耕地“非糧化”整改驗收工作。區林業局:對存在爭議的耕地,配合調查確認是否為林地。
1.開展耕地“非農化”“非糧化”整改測繪、核查、驗收的政策宣傳。2.負責耕地“非農化”“非糧化”整改測繪、核查、驗收現場秩序維護。3.開展日常巡查,發現耕地“非農化”“非糧化”違法違規行為后,及時制止、上報。
39
農村建設用地復墾
區規劃自然資源局
區農業農村委
區規劃自然資源局:負責農村建設用地復墾工作的行政管理、項目指導、監督檢查、組織工程竣工驗收、指標確認、指標管理和收益管理等工作。區農業農村委:負責對農村宅基地騰退、復墾。
1.負責建設用地復墾工作的宣傳、調查摸底、項目申報、土地權屬調查、土地調整。2.負責項目復墾地塊內房屋及附作物的清理、丈量、登記造冊、公示、審核、補償。3.按項目工期要求配合做好房屋和其他設施的拆除工作。4.負責項目施工方與當地群眾的協調及社會矛盾處理。5.負責工程竣工后土地的管護與利用工作。
40
全域土地綜合整治
區規劃自然資源局
區規劃自然資源局:1.編制全域土地綜合整治專項規劃。2.編制全域土地綜合整治項目實施方案。3.向市規劃自然資源局申報備案入庫全域土地綜合整治項目。4.實施本部門在全域土地綜合整治項目中的子項目。5.牽頭組織相關部門對項目進行監督、績效考核和綜合驗收等。
1.宣傳全域土地綜合整治政策。2.向區政府書面請示開展實施全域土地綜合整治項目。3.編制實用性村級規劃,配合編制全域土地綜合整治項目實施方案。4.配合實施全域土地綜合整治項目,項目竣工驗收后進行后期管護。
41
國有土地、集體土地上房屋及附著物拆除補償工作
區規劃自然資源局
區住房城鄉建委
區規劃自然資源局:負責對集體征地補償安置具體實施的事務性工作進行管理和監督,并擬草征地預公告、征地公告,參與未經登記房屋的認定,涉及用地批文方面的信息公開、信訪、涉法涉訴工作。區住房城鄉建委:1.承擔集體征地補償安置具體實施的事務性工作及相關信訪、涉法涉訴工作。2.牽頭開展征地補償安置法律法規宣傳、知識培訓和業務指導,完成征地工作。
1.開展征地拆遷政策宣傳工作。2.對具體的安置對象進行初審。3.負責征地涉及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及合同管理,農村宅基地審核批準工作,做(略)集體征地補償安置的相關工作。4.開展土地、房屋、構筑物、附著物的清理登記,權屬核對及張榜公示工作。5.簽訂征地補償安置協議,住房補償安置協議,土地、青苗及附著物分戶補償協議,督促被拆遷人執行協議,并完成房屋拆遷和安置工作。6.指導被征地村(居)民委員會做好補償資金的分配及落實到戶、征地拆遷信訪穩定工作。
42
自建房安全整治工作
區住房城鄉建委
區住房城鄉建委:1.牽頭開展房屋安全科普教育。2.負責指導督促開展隱患排查。3.負責指導督促鎮街消除隱患。4.建立長效機制,完善城鄉房屋安全管理制度體系。
1.開展房屋安全教育宣傳工作。2.開展隱患排查,建立臺賬,(略)。3.參與分類整治。
43
既有住宅增設電梯
區規劃自然資源局
區住房城鄉建委
區市場監管局
(略)管理局
區規劃自然資源局:做好既有住宅增設電梯項目的規劃與用地審查,參加現場踏勘和聯合審查,依法開展監督檢查。區住房城鄉建委:做好施工安全、消防安全審查,參加現場踏勘和聯合審查,依法開展監督檢查。區市場監管局:督促使用單位:(略)
1.錄入開工建設信息。2.受理業主申請、組織主管部門開展踏勘和聯合審查、組織公示、開展異議調解工作。3.開展既有住宅增設電梯補助資金初審、上報、資金兌付工作。4.參與現場驗核,進行記錄,發現問題移交有關主管部門。
44
(略)(國道、省道、縣道)建設、養護管理
區交通運輸委
區交通運輸委:1.負責國道、省道、(略)管理法律法規宣傳。2.負責國道、省道、(略)建設、項目管理、施工組織、管理建設資金使用、竣工結算及檔案管理。3.負責國道、省道、縣道養護管理工作。4.負責建立國道、省道、縣道巡查機制,開展定期巡查。5.負責受理國道、省道、縣道投訴舉報并及時查證。6.負責依法查處違反國道、省道、(略)管理法律法規行為。
1.(略)管理法律法規宣傳。2.協調落實建設工程用地、水電、棄土場。3.協助解決施工現場群眾矛盾糾紛。4.(略)并上報養護問題。5.(略)養護需要的挖砂、采石、取土以及取水給予支持。
五、城鄉建設(1項)
45
城鎮垃圾處置費征收工作
(略)管理局
區財政局
區稅務局
1.(略)管理局:1.牽頭負責垃圾處置費征收工作。2.負責核準減免緩項目。區財政局:負責城鎮垃圾處理費征收工作的統籌、協調、監管,承擔票據主管部門管理責任。區稅務局:1.負責垃圾處理費收繳。2.負責收費的宣傳、委托代征、欠費催繳等工作。承擔票據使用單位:(略)
1.負責對垃圾處置費征收基礎數據進行統計。2.負責收取經營(略)(代征收部分)垃圾處置費。3.負責對低保、優撫、非營利性社會福利機構垃圾處置費免收進行初審。4.負責(略)單位:(略)
六、生態環保(12項)
46
飲用水源保護工作
區生態環境局
區水利局
區生態環境局:1.落實生態保護紅線制度,組織開展飲用水水源(略)保護宣傳工作。2.負責制定飲用水水源(略)保護實施方案和應急預案。3.負責設立明確的地理界標和明顯的警示標志。4.負責組織開展飲用水水源(略)疑似風險源排查核實。區水利局:負責督促相關企業及時對飲用水源做好清漂保潔。
1.開展飲用水源保護宣傳。2.開展飲用水源日常巡查,對飲用水源岸域進行清漂保潔。
47
大氣污染防治監管
區生態環境局
區公安局
區住房城鄉建委
區交通運輸委
區農業農村委
(略)管理局
區發展改革委
區生態環境局:1.牽頭開展大氣污染防治法律法規宣傳。2.對執法、巡查等相關人員開展知識培訓和業務指導。3.制定突發大氣環境污染事件應急預案、重污染天氣應急專項實施方案。4.按照城鄉規劃、環境保護規劃、大氣環境質量限期達標規劃的目標和要求,制定大氣污染防治工作年度實施方案。5.建立巡查機制,開展定期巡查,受理投訴舉報并及時查證。6.對企業事業單位:(略)
1.開展大氣污染防治法律法規宣傳。2.制定實(略)大氣環境污染事件應急預案。3.對露天焚燒、垃圾堆放、餐飲活動等可能造成大氣污染的活動實施日常巡查,發現問題立即制止并上報。4.協助開展監督檢查。5.參與大氣污染整治有關矛盾糾紛調解。
48
水污染防治監管
區生態環境局
區住房城鄉建委
區生態環境局:1.牽頭開展水污染防治法律法規宣傳,對水污染防治實施統一監督管理。2.負責制定突發水環境污染事件應急預案、重污染應急專項實施方案。3.(略)絡,統一規劃、設置水環境質量監測站(點),建立水環境質量監測數據共享機制,統一開展水環境質量監測。4.負責對管轄范圍內企業事業單位:(略)
1.開展水環境污染防治法律法規宣傳。2.統籌規劃建設農村污水、垃圾處理設施,制定農村污水日常管理制度,加強農村污水處理設施日常監管,受理投訴舉報、及時查證,并把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納入村規民約。3.開展河庫定期巡查,發現問題及時上報。4.開展突發水污染事故的應急準備,參與應急處置和事后恢復工作。5.開展農村黑臭水體排查整治。6.負責城鎮集中式生活污水收集、(略)、污水提升泵站及污水處理設施設備巡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置或協調權屬單位:(略)
49
噪聲污染防治監管
區生態環境局
區公安局
區住房城鄉建委
區交通運輸委
區生態環境局:1.牽頭開展噪聲污染防治相關法律法規宣傳。2.負責擬定噪聲污染防治規劃和聲環境(略)內進行裝修等活動產生的噪聲實施監督管理。3.負責對機動車、非機動車以及滑輪車、手推車等機具排放的噪聲實施監督管理。4.負責對其他社會生活噪聲實施監督管理。區住房城鄉建委:對建筑施工噪聲實施監督管理。區交通運輸委:對職責范圍內交通運輸噪聲污染防治實施監督管理。
1.開展環境噪聲污染防治宣傳,普及相關法律、法規和科學知識。2.結合日常工作開展環境噪聲污染防治巡查。3.及時勸阻環境噪聲污染行為,并上報涉嫌違法情況。4.負責調解環境噪聲方面的初信初訪和矛盾糾紛。
50
土壤污染防治監管
區生態環境局
區農業農村委
區規劃自然資源局
區住房城鄉建委
區林業局
區生態環境局:1.對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實施統一監督管理。2.負責編制土壤污染防治規劃。3.負責制定土壤污染重點監管單位:(略)
1.開展土壤污染防治宣傳教育和科學普及。2.安排人員參加現場踏勘,提供地塊歷史沿革、日常監管等相關信息。3.現場巡查優先監管地塊,核實地塊圍欄圍堰、標識標牌是否完好、有無無關人員在地塊內開展種養殖,防止地塊違規開發利用。4.聯系規劃自然資源部門核實建設用地用途變更為“住宅、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的信息,并將相關信息反饋至生態環境保護部門。5.組織、督(略)的單位:(略)
51
固體廢物污染防治監管
區生態環境局
區生態環境局:1.牽頭開展危險廢物、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律法規宣傳。2.負責危險廢物、固體廢物污染防治的監督管理。3.組織落實危險廢物經營管理、固體廢物轉移管理等環境管理制度,指導產生危險廢物的單位:(略)
1.開展危險廢物、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律法規宣傳。2.組織、督(略)的單位:(略)
52
生物多樣性保護工作
區生態環境局
區農業農村委
區林業局
區生態環境局:負責監督生物技術環境安全,牽頭生物物種(含遺傳資源)工作,組織協調生物多樣性保護工作。區農業農村委:1.牽頭管理外來物種,指導農業生物物種資源的保護與管理。2.負責動物防疫(野生動物除外)以及獸醫實驗室生物安全監管工作。3.負責水生生物資源的監督管理。區林業局:1.負責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的監督管理。2.監督管理陸生野生動物獵捕、非食用性人工繁育或經營利用。監督管理林業生物種質資源、轉基因生物安全、林業植物新品種保護。3.負責林業、濕地外來物種監督管理。
1.開展生物多樣性保護相關法律法規宣傳。2.發現生物多樣性問題線索及時上報。
53
畜禽養殖污染防治
區生態環境局
區農業農村委
區生態環境局:負責畜禽養殖污染防治的統一監督管理。區農業農村委:負責畜禽養殖廢棄物綜合利用的指導和服務。
1.開(略)畜禽養殖防治日常巡查,發現污染行為及時制止和報告。2.負(略)畜禽養殖基礎設施日常監管工作。3.協助部門(略)新改擴建畜禽養殖場、(略)及四至坐標進行核實。
54
農藥監督管理
區農業農村委
區農業農村委:1.牽頭開展相關法律法規培訓宣傳。2.負責開(略)農藥經營門店的監督管理和農藥包裝廢棄物回收工作。3.建立巡查機制,開展定期巡查,受理投訴舉報并及時查證。4.負責對未取得農藥生產許可證生產農藥或者生產假農藥等違法行為的處罰。
1.開展相關法律法規和農藥包裝廢棄物回收政策的宣傳工作。2.(略)農藥生產經營門店進行日常管理及督促問題整改。3.督(略)農藥生產經營門店和種植大戶做好農藥包裝廢棄物回收工作。
55
廢棄農膜使用回收處置監督管理
區供銷社
區供銷社:1.負責監督管理農膜回收加工各環節。2.負責廢棄農膜村級回收點建設工作。3.負責農膜回收業務培訓。
1.開展廢棄農膜回收利用宣傳。2.(略)點。
56
古樹名木保護工作
區林業局
(略)管理局
區林業局:1.牽頭組織開展古樹名木保護宣傳教育。2.負責鎮街鄉村古樹名木復壯保護的指導和協調工作。3.負責對違反《古樹名木保護條例》的行為進行查處。(略)管理局:1.牽頭組織開展古樹名木保護宣傳教育。2.負責街道、建制鎮(略)范圍內的古樹名木保護管理工作。3.負責對違反《城市古樹名木保護管理辦法》的行為進行查處。
1.開展古樹名木保護法律法規宣傳。2.負責對登記在冊和列入后備資源的古樹名木開展養護、巡護、問題線索報送。
57
森林資源監管工作
區林業局
區林業局:1.負責加強森林資源日常監管。2.負責依法依規對發現或接到舉報的非法占用、破壞森林資源的線索,進行立案查處,并督促整改。
1.負責核實并上報擬采伐林木的位置、蓄積、面積、權屬、數量、樹種等信息。2.報送采伐所需資料,加強林木采伐政策的宣傳。3.對上級衛片發現的違法占地、采伐林木進行整改,加強森林資源源頭保護和宣傳。
七、鄉村振興(6項)
58
農作物病蟲害防治和植物檢疫工作
區農業農村委
區林業局
區農業農村委:1.負責開展農作物病蟲害監測,發布農作物病蟲害預報,開展技術培訓、指導、服務和農作物病蟲害應急處置工作。2.對應施檢疫的植物開展疫情動態監測、調查、檢疫和防治等工作。區林業局:1.負責林業有害生物普查和疫情監測。2.負責林業有害生物疫病檢疫工作。3.負責林業有害生物防治工作。
1.開(略)農作物病蟲害防治宣傳、動員、組織工作。2.負(略)植物有害生物日常巡查、發現報告和協助除治工作。
59
涉農補貼辦理發放工作
區農業農村委
區林業局
區財政局
區農業農村委:1.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工作方案。2.牽頭辦理發放涉農補貼,負責匯總復審鎮街上報耕地地力保護補貼、實際種糧農民一次性保護補貼、農業機械報廢更新補貼、農業機械購置補貼、產業幫扶獎補、就業幫扶獎補、“雨露計劃”職業教育補助、財金協同支持鎮鄉產業發展獎勵資金、農業生產社會化服務項目補貼。3.負責兌付補貼金額,發放補貼資金。區林業局:負責林業惠農補貼工作。區財政局:負責“一卡通”(略)維護、下達補貼資金工作。
1.組織開展耕地地力保護補貼、實際種糧農民一次性保護補貼、農業機械報廢更新補貼、農業機械購置補貼、產業幫扶獎補、就業幫扶獎補、“雨露計劃”職業教育補助、財金協同支持鎮鄉產業發展獎勵資金、農業生產社會化服務項目補貼、退耕還林直補申報。2.對各類涉農補貼進行宣傳及日常監管。3.配合維護管理“一卡通”(略)個人賬戶。
60
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農村人才培育工作
區農業農村委
區農業農村委:1.負責農村實用人才的認定并組織實用人才培訓。2.開展農村致富帶頭人工作的認定并組織培訓、頒發證書、撥付專款等。3.負責對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合作社、家庭農場報送材料進行審核,按程序(略)級部門,并開展動態監測管理。
1.開展農村致富帶頭人、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合作社、家庭農場情況摸底,建立基礎臺賬。2.負責農村致富帶頭人、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合作社、家庭農場申報工作。3.摸(略)現有農業企業現狀,對企業報送材料進行審核、上報。
61
高標準農田建設、管護及利用
區農業農村委
區農業農村委:1.確定項目實施地塊的選址及規劃設計。2.確定實施業主、監理單位:(略)
1.做好政策宣傳,全程參與設計。2.化解施工矛盾,監督項目實施,參與驗收。3.做好高標準農田建成后的管護及利用。
62
官方獸醫的使用及監督管理
區農業農村委
區農業農村委:1.負責動物疫病預防與控制,主管動物檢疫工作,收集匯總動物疫病預防控制工作開展情況并及時應對解決。2.制定落實動物檢疫監督管理政策規定,做好宣傳教育工作。3.開展動物檢疫申報點設置、官方獸醫評定任命等工作。4.負責官方獸醫的業務管理,加強工作監督考核。
1.按程序配備官方獸醫,(略)農業農村委的監督管理下開展日常工作。2.(略)農業農村委做好官方獸醫監督考核。3.協助提供動物飼養、疫病檢測報告、動物免疫、病死動物無害化處理等工作情況。4.提供檢疫工作所需的辦公場所。
63
糧食應急保供工作
區發展改革委
區發展改革委:1.負責完善糧食應急保障體系。2.負責糧食質量安全監測監管。3.建立部門與鎮街信息互通機制,發現糧食質量問題,及時溝通、協調、處置。
1.在確立、更新糧食應急保障企業(網點)時提(略)企業情況,并開展糧食應急保障企業(網點)經營情況監管。2.發現糧食質量問題及時上報,防止不合格糧食流入(略)場。
八、文化和旅游(3項)
64
文物保護監管工作
區文化旅游委(區文物局)
大足石刻研究院
區文化旅游委(區文物局):1.牽頭開展文物保護法律法規宣傳。2.負責對文物巡查相關人員開展知識培訓和業務指導。3.負責建立文物監督管理機制,定期對文物保護實施監督管理。4.負責文物保護單位:(略)
1.開展文物保護法律法規宣傳。2.落(略)市區級文物保護單位:(略)
65
旅游安全管理及(略)場秩序綜合整治工作
區文化旅游委
區文化旅游委:1.牽頭開展旅游安全法律法規及文明旅游宣傳。2.負責旅游安全工作指導、防范、監管、培訓、統計分析和應急處理。3.負責統籌協調旅游安全日常管理工作。4.負責星級飯店、A(略)旅游安全和應急管理工作指導。5.負責定期開展日常巡查,受理投訴舉報并及時查證。6.制定、修訂、啟動旅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7.建立旅游突發事件信息通報制度。8.負責對旅行社等違反旅游安全管理行為進行處罰。9.協同有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做好旅游安全管理工作。10.負責提(略)旅游從業人員的服務質量。11.負責整治不合理低價游。
1.組織志愿活動、發放宣傳單,開展旅游安全法律法規及文明旅游宣傳。2.發現安全隱患和違法行為立即制止并上報。
66
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傳承工作
區文化旅游委
區文化旅游委:1.牽頭開展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傳承工作。2.牽頭開(略)非遺資源普查工作。3.擬訂各級非遺代表性項目和非遺代表性傳承人申報方案并推進實施。4.每年依托“文化和自然遺產日”以及傳統節慶時間節點舉辦非遺宣傳展示活動。5.開展非遺理論研究,出版非遺書籍、圖冊。6.組織拍攝非遺宣傳片、搶救性紀錄片等專題視頻。7.開展非遺進校園、(略)、進鄉村等活動。
1.開展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傳承工作。2.配合開展非遺資源普查工作。3.開展非遺項目與傳承人的申報。4.參與非遺項目研究、記錄視頻和宣傳視頻的拍攝。5.參與非遺進校園、(略)、進鄉村活動。
(略)
事項名稱:(略)
承接部門及工作方式:(略)
一、經濟發展(4項)
1
開展電源開發與電力建設工作
承接部門:區發展改革委工作方式:(略)
2
(略)屋頂光伏項目合作協議
不再開展此項工作。
3
對農膜、化肥和農藥包裝袋回收的數據統計工作
承接部門:區供銷社工作方式:(略)
4
小型水庫安全監督和防汛監督管理
承接部門:區水利局工作方式:(略)
二、民生服務(8項)
5
對完成醫保碼簽發任務指標的考核
不再對鎮街進行考核。
6
免費向已婚育齡夫妻提供避孕藥具
承接部門:區衛生健康委工作方式:(略)
7
對違規領取80歲以上高齡津貼的追繳
承接部門:區民政局工作方式:(略)
8
開展惠民保征繳工作
不再開展此項工作。
9
組織已婚育齡婦女進行孕情檢查
不再開展此項工作。
10
對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擴面指標的考核
不再對鎮街進行考核。
11
對完成城鎮新增就業人數任務的考核
不再對鎮街進行考核。
12
對美容美發店的管理
承接部門:區商務委工作方式:(略)
三、平安法治(38項)
13
對個人、單位:(略)
承接部門:區消防救援局工作方式:(略)
14
對煙花爆竹零售經營者變更零售點名稱:(略)
承接部門:區應急管理局工作方式:(略)
15
對煙花爆竹零售經營者存放的煙花爆竹數量超過零售許可證載明范圍的處罰
承接部門:區應急管理局工作方式:(略)
16
對化學品單位:(略)
承接部門:區應急管理局工作方式:(略)
17
對生產經營單位:(略)
承接部門:區應急管理局工作方式:(略)
18
對礦山新招的井下作業人員和危險物品生產經營單位:(略)
承接部門:區應急管理局工作方式:(略)
19
對生產經營單位:(略)
承接部門:區應急管理局工作方式:(略)
20
對小型露天采石場的廢石場設置不符合設計要求和有關安全規定的處罰
承接部門:區應急管理局工作方式:(略)
21
對小型露天采石場電氣設備不符合規定要求的處罰
承接部門:區應急管理局工作方式:(略)
22
對小型露天采石場未制定完善的防洪措施的處罰
承接部門:區應急管理局工作方式:(略)
23
對小型露天采石場未按規定測繪采石場開采現狀平面圖和剖面圖,并歸檔管理的處罰
承接部門:區應急管理局工作方式:(略)
24
對生產、經營非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的單位:(略)
承接部門:區應急管理局工作方式:(略)
25
對生產經營單位:(略)
承接部門:區應急管理局工作方式:(略)
26
對生產經營單位:(略)
承接部門:區應急管理局工作方式:(略)
27
對生產經營單位:(略)
承接部門:區應急管理局工作方式:(略)
28
對生產經營單位:(略)
承接部門:區應急管理局工作方式:(略)
29
對生產經營單位:(略)
承接部門:區應急管理局工作方式:(略)
30
對危險物品的容器、運輸工具以及涉及人身安全、危險性較大的海洋石油開采特種設備和礦山井下特種設備未取得安全使用證或者安全標志即投入使用的處罰
承接部門:區應急管理局工作方式:(略)
31
對生產經營單位:(略)
承接部門:區應急管理局工作方式:(略)
32
對生產經營單位:(略)
承接部門:區應急管理局工作方式:(略)
33
對重點生產經營單位:(略)
承接部門:區應急管理局工作方式:(略)
34
對生產經營單位:(略)
承接部門:區應急管理局工作方式:(略)
35
對生產經營單位:(略)
承接部門:區應急管理局工作方式:(略)
36
對生產經營單位:(略)
承接部門:區應急管理局工作方式:(略)
37
對生產經營單位:(略)
承接部門:區應急管理局工作方式:(略)
38
對生產經營單位:(略)
承接部門:區應急管理局工作方式:(略)
39
(略)內運輸車輛超限超載的處罰
承接部門:區交通運輸委工作方式:(略)
40
對消防設施、器材、消防安全標志未保持完好有效或安全標志配置、設置不符合標準的處罰
承接部門:區消防救援局工作方式:(略)
41
法律援助指導監督和組織實施工作
承接部門:區司法局工作方式:(略)
42
建立微型消防站
承接部門:區消防救援局工作方式:(略)
43
(略)交通糾違執法任務數的考核
不再對鎮街進行考核。
44
煙花爆竹經營(零售)許可證換證現場核查
承接部門:區應急管理局工作方式:(略)
45
開展加油站危險化學品、設備設施安全檢查
承接部門:區應急管理局工作方式:(略)
46
對粉塵涉爆企業實施安全監督管理
承接部門:區應急管理局工作方式:(略)
47
(略)運輸安全違法行為的監管
承接部門:區交通運輸委工作方式:(略)
48
重點貨物裝載源頭單位:(略)
承接部門:區交通運輸委工作方式:(略)
49
依法提請關閉交通運輸行業存在重大事故隱患的生產經營單位:(略)
承接部門:區交通運輸委工作方式:(略)
50
農業機械安全監督檢查
承接部門:區農業農村委工作方式:(略)
四、生態環保(18項)
51
對養殖專業戶未實行雨污分流,未建設相應的畜禽糞便、污水貯存設施,未及時對畜禽糞便、污水進行收集、貯存、處理的行政處罰
承接部門:區生態環境局工作方式:(略)
52
對損毀、涂改或者擅自移動飲用水水源(略)的地理界標或者警示標志等行為的行政處罰
承接部門:區生態環境局工作方式:(略)
53
對餐飲服務項目選址違法的行政處罰
承接部門:區生態環境局工作方式:(略)
54
對排放油煙、異味、廢氣的餐飲服務、加工服務業等經營者未安裝油煙、廢氣等凈化設施,不正常使用凈化設施或者未采取其他凈化措施,超過排放標準排放大氣污染物的行政處罰
承接部門:區生態環境局工作方式:(略)
55
對干洗、機動車維修未設置廢氣污染防治設施并保持正常使用,影響周邊環境的行政處罰
承接部門:區生態環境局工作方式:(略)
56
對燃用不符合質量標準的煤炭、石油焦等高污染燃料的行政處罰
承接部門:區生態環境局工作方式:(略)
57
對未按照要求制定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方案等違法行為的行政處罰
承接部門:區生態環境局工作方式:(略)
58
對環境風險隱患單位:(略)
承接部門:區生態環境局工作方式:(略)
59
對在長江干流和重要支流河道管理范圍內非耕地上從事種植等生產經營活動等行為的行政處罰
承接部門:區生態環境局工作方式:(略)
60
對《(略)水污染防治條例》第七十條第二款第二至第五項規定情形的處罰
承接部門:區生態環境局工作方式:(略)
61
開展林業有害生物監測、檢疫和防治
承接部門:區林業局工作方式:(略)
62
公益林管護
承接部門:區林業局工作方式:(略)
63
林木采伐許可證核發
承接部門:區林業局工作方式:(略)
64
開展地質災害隱患判定、治理工作
承接部門:區規劃自然資源局工作方式:(略)
65
開展歷史遺留廢棄礦山生態修復工作
承接部門:區規劃自然資源局工作方式:(略)
66
集中式飲用水水源環境調查評估并采取相應風險防范措施
承接部門:區生態環境局工作方式:(略)
67
機動車尾氣超標監管
承接部門:區生態環境局工作方式:(略)
68
組織收集、處理并溯源在江河、湖泊、水庫等水域發現的死亡畜禽
承接部門:區水利局工作方式:(略)
五、城鄉建設(11項)
69
(略)內的工程施工現場不(略)容環境衛生規定的處罰
承接部門:(略)管理局工作方式:(略)
70
對公交車等機動車輛上的廣告畫面和字跡陳舊、污損,未及時清洗、修復或者更換的處罰
承接部門:(略)管理局工作方式:(略)
71
開展農村住房安全鑒定評定工作
承接部門:區住房城鄉建委工作方式:(略)
72
房屋安全評估
承接部門:區住房城鄉建委工作方式:(略)
73
自建房安全等級鑒定
承接部門:區住房城鄉建委工作方式:(略)
74
土地征收、征用
承接部門:區規劃自然資源局工作方式:(略)
75
電信、移動、廣電、電力、(略)等地下管線安全運維監管
承接部門:(略)管理局工作方式:(略)
76
(略)施工活動許可
承接部門:區交通運輸委工作方式:(略)
77
(略)林審批
承接部門:區交通運輸委工作方式:(略)
78
審批、(略)標志
承接部門:區交通運輸委工作方式:(略)
79
在縣道、鄉道增設或改造平面交叉道口審批
承接部門:區交通運輸委工作方式:(略)
六、鄉村振興(2項)
80
收割機、拖拉機等農機技能操作培訓
承接部門:區農業農村委工作方式:(略)
81
動物及動物產品檢疫
承接部門:區農業農村委工作方式:(略)
七、文化和旅游(2項)
82
對歌舞娛樂場所違反《娛樂場所管理條例》規定接納未成年人的處罰
承接部門:區文化旅游委工作方式:(略)
83
設立健身氣功站點初審
承接部門:區文化旅游委(區體育局)工作方式:(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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