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破產清算資產(標1)第二次
拍賣公告
(略)管理人委托,
(略)定于2025年7月19日9:
(略)(https://
(略).cn/)
(略)絡拍賣,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拍賣標的
(略)破產清算資產,依據聊城金石資產評估事務所出具的聊金石資評報字(2025)第29號《資產評估報告》,分為2個標的,《拍品目錄》如下:
(略)
拍賣標的名稱:
(略)
起拍價(元)
競買保證金(元)
標1
機器設備、辦公設備、存貨及無形資產(詳見評估清單)
19,000,572.91
2,000,000.00
二、標的物介紹與展示
1、標的介紹:
(略)成立于2014年12月5日,主營業務為聚合物鋰離子電池、動力電池、電池組的研發、生產、銷售等。
(略)名下的機器設備(含攪拌機、真空干燥箱、
(略)等)、辦公設備、存貨(原材料和低值易耗品)、無形資產(專利)以及一輛紅旗轎車。
2、展示安排:
展示時間:2025年7月12日至7月18日(工作日9:00-17:00)
展示地點:
(略)
聯系電話:
(略)
3、標的物咨詢:
意向競買人可在展示期間前往標的物所在地現場查勘,了解標的物的實際狀況。競買人應對標的物的現狀、瑕疵等情況自行了解,并自行判斷其價值和決定是否參與競買,一經參與競買即表明完全接受標的物的現狀和一切已知或未知的瑕疵。
三、競買人資格
凡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均可參與競買,法律法規等對競買人資格或條件另有特殊規定的,競買人應具備規定的資格和條件。
四、報名及保證金繳納
1、報名時間:自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7月19日9:30止
2、報名方式:
(略)
3、報名材料:
(1)法人或其他組織: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加蓋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授權委托書(加蓋公章)、委托代理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自然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及復印件。
4、競買保證金繳納:競買保證金須以銀行轉賬方式:
(略)
賬戶名稱:
(略)
(略):
(略)(略)
開戶銀行:山東省農村信用社→
(略)興華支行
(略):
(略)6
匯款備注:泰一新能源競買保證金
5、保證金處理:
(1)未成交競買人保證金于拍賣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無息退還;
(2)成交競買人(買受人)競買保證金自動轉為拍賣成交價款的一部分;
(3)競買人如有違約行為,保證金將按照相關規定處理。
五、拍賣方式:
(略)
1、拍賣方式:
(略)
本次拍賣采取有保留價的增價拍賣方式:
(略)
2、競價流程:
(1)
(略)出價權限后方能在線出價;
(2)每個標的自由競價時間30分鐘,限時競價時間5分鐘;
(3)在限時競價期間,如有新的出價,限時競價時間自動延長5分鐘;
(4)限時競價結束后,最終出價最高者即為買受人。
六、付款方式:
(略)
1、付款時間及方式:
(略)
(1)買受人須在拍賣成交后1個工作日內與拍賣人簽訂《拍賣成交確認書》;
(2)買受人須在成交后5日內一次性付清全部成交價款(已交納的保證金可沖抵部分價款);
(3)成交價款支付方式:
(略)
2、標的交割:
買受人付清全部成交價款后2日內,由拍賣人與管理人共同辦理標的物交付手續;
(1)對于機器設備、辦公設備、存貨等實物資產,買受人須在交割后10日內完成搬離工作,逾期產生的場地占用費、保管費等由買受人承擔;
(2)對于無形資產(專利),管理人將協助買受人辦理專利權轉移登記手續。
七、稅費承擔
1、買受人須按成交價的相應比例繳納拍賣傭金(見《競買協議》)。
2、拍賣標的物交易過程中產生的增值稅、企業所得稅等稅費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由相應納稅義務人承擔;
(1)標的物過戶、轉移登記等手續所產生的各項稅費(包括但不限于契稅、印花稅、登記費等)由買受人承擔;
(2)
(略)《收費規則》規定,繳納成交價0.15%的軟件使用費。
八、特別事項說明
1、本次拍賣標的物以實物現狀為準,委托人及拍賣人不對標的物的品質、權屬、瑕疵等情況作出任何保證或承擔任何責任。競買人應自行了解標的物的權屬、質量狀況等情況,并承擔因標的物存在瑕疵所產生的一切后果,一經參與競買即視為完全接受標的物的現狀及一切已知或未知瑕疵。
2、本次拍賣標的中如涉及危險廢物(如廢蓄電池、廢油液等),買受人須具備相應的危廢處置資質或與具有相應資質的單位:
(略)
3、買受人在提取標的物過程中,應自行承擔拆除、運輸等一切費用,并做好安全防護工作,如發生任何安全事故,由買受人自行承擔全部責任。
4、依法享有優先購買權的相關當事人,須在2025年7月16日前向管理人書面申報權利,經管理人審核確認后方可取得優先競買權限;逾期未申報的,視為放棄優先購買權。
5、與標的物有利害關系的當事人(擔保物權人等)可參加競拍或關注拍賣活動情況,無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公示之日起滿五日即視為已經通知。
九、違約責任
1、買受人如拒不簽訂《拍賣成交確認書》或未按規定時間付清全部成交價款的,視為悔拍,保證金不予退還,依次用于支付拍賣費用、彌補重新拍賣價款低于原拍賣價款的差額等損失;
2、因買受人違約致使標的物重新拍賣的,重新拍賣價款低于原拍賣價款的,差額部分由原買受人承擔。
3、買受人逾期支付成交價款的,應當按照每日萬分之五的標準支付滯納金,逾期超過5個工作日仍未付清的,視為違約,按照違約責任條款執行。
十、其他事項
1、競買人須仔細閱讀《競買協議》《競買須知》等文件,《競買須知》等文件為《競買協議》不可分割的重要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競買人一旦簽署《競買協議》即視為全面接受《競買須知》等文件的所有條款。
(略)現場進行領取。
2、買受人在提取標的物、拆除設備等過程中須嚴格遵守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定,采取有效安全防范措施,確保施工安全,若發生安全事故,一切責任及損失均由買受人自行承擔。
3、買受人在標的物使用、處置過程中,須嚴格遵守國家環保法律法規,確保符合環保要求,因違反環保法規導致的一切后果由買受人自行承擔。
4、
(略)所有。
十一、聯系方式:
(略)
聯系電話:
(略)
聯系地址:
(略)
(略)
2025年7月12日
(略)破產清算資產(標1)
《競買須知》
(略)(下稱“泰一新能源”)破產清算資產的拍賣行為,維護拍賣秩序,保護各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及本次拍賣活動的具體安排,特制定本《競買須知》。請各位意向競買人(下稱“競買人”)在參與競買前仔細閱讀并充分理解本須知的全部內容。
一、總則與法律依據
(略)(下稱“拍賣人”)
(略)管理人(下稱“管理人”)委托組織實施。拍賣活動嚴格遵循《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拍賣法》、《
(略)絡司法拍賣若干問題的規定》及相關司法解釋和規定,具有完全法律效力。
競買人一旦參與本次拍賣活動(包括但不限于報名、繳納保證金、出價等行為),即視為已仔細閱讀、充分理解并自愿無條件接受本《競買須知》、《拍賣公告》、《競買協議》
(略)上公示的其他相關文件的全部條款和約定,并承諾嚴格遵守。
二、拍賣基本原則
本次拍賣活動遵循以下基本原則:
(一)公開透明原則:拍賣公告、標的物信息、競價過程及成交結果等均通過公開渠道(
(略))進行公示,確保所有競買人平等獲取:
(略)
(二)公平競爭原則:禁止任何形式的惡意串通、虛假競價、操縱價格或妨礙其他競買人公平競價的行為。一經發現,將取消其競買資格,不予退還保證金,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三)公正裁決原則:本次拍賣以“最高有效應價且不低于保留價”為成交標準。
(略)及拍賣師(若有線下輔助)將嚴格按照既定規則確認買受人,確保裁決的公正性。
(四)誠實信用原則:競買人需如實申報自身資格條件,對自身的競買行為承擔全部法律責任。不得在成交后以“不知情”、“誤解”、“重大誤解”或標的物存在瑕疵等理由反悔或主張權利瑕疵。
三、拍賣標的物詳情
(一)標的物總體概況
(略)名下的破產清算資產。標的物的具體情況以資產評估報告、現場實物現狀及相關權屬文件為準。本次拍賣標的物的價值評估依據為聊城金石資產評估事務所出具的聊金石資評報字(2025)第29號《資產評估報告》(下稱“《評估報告》”),評估基準日為2025年4月14日。競買人應注意,《評估報告》僅供參考,不作為拍賣人及管理人對標的物價值、品質或狀況的任何承諾或保證。
(二)具體標的清單與描述
根據《拍賣公告》及《評估報告》,本次拍賣標的分為兩個標的;1、標的1為機器設備、辦公設備、存貨及無形資產(專利);標的2為車輛。
本場拍賣會拍賣標的為標的1:機器設備、辦公設備、存貨及無形資產(專利),如下:
(1)機器設備:評估價值為人民幣20,815,390.68元。主要包括但不限于CX1-500型高純水裝置(去離子設備)、雙行星動力混合機、各類攪拌機、真空干燥箱、
(略)、叉車、制漿機等生產及輔助設備。
(略)以《評估報告》所附明細表及現場實物為準。
(2)辦公設備:評估價值為人民幣40,735.00元。包括電腦、打印機、辦公桌椅等。具體以《評估報告》及現場實物為準。
(3)存貨:評估價值為人民幣251,473.00元。其中:
3.1原材料:評估價值110,828.00元。
3.2低值易耗品:評估價值140,645.00元。
具體品名、數量、規格等以《評估報告》及現場實物為準。
(4)無形資產(專利):評估價值為人民幣4,149.00元。具體專利名稱:
(略)
(三)起拍價、競買保證金及加價幅度
(略)
拍賣標的名稱:
(略)
起拍價(元)
競買保證金(元)
標1
機器設備、辦公設備、存貨及無形資產(詳見評估清單)
19,000,572.91
2,000,000.00
加價幅度:
(略)公示,競買人出價時應遵守設定的加價規則。
(四)標的物展示與查勘
1、展示時間:2025年7月12日至2025年7月18日(每日上午9:00至下午17:00)。
2、展示地點:
(略)
3、聯系電話:
(略)
4、查勘義務與風險:拍賣人及管理人強烈建議并敦促各競買人在規定展示期內,自行或委托專業人員前往標的物所在地在拍賣人的引領下進行實地查勘,充分了解標的物的實際狀況、數量、質量、
(略)、權屬狀況、潛在瑕疵及相關法律文件。未進行實地查勘或查勘不仔細的競買人,視為已完全認可并接受標的物的現狀(包括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自愿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風險和后果。拍賣人及管理人對標的物所作的文字說明、圖片、視頻等資料僅供參考,不構成對標的物現狀的任何擔保。
四、標的物現狀與重大風險提示
特別提醒:競買人參與競買,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標的物之一切現狀(包括但不限于已知或未知的瑕疵),并愿意承擔標的物瑕疵可能造成的一切風險、責任和損失。拍賣成交后,買受人不得以標的物存在瑕疵(包括但不限于品質、數量、狀況、能否正常使用、有無損壞、權屬爭議等)為由,向管理人或拍賣人主張任何權利(包括但不限于要求退款、索賠、解除合同等)。
(一)實物現狀聲明
本次拍賣標的物均以交付時實物現狀為準進行拍賣和交付。拍賣人及管理人不對標的物的品質、數量、狀況、完整性、能否正常使用、有無損壞、是否與評估報告或拍賣資料描述一致以及所有已知或未知的瑕疵(包括但不限于《評估報告》、拍賣資料中已提示的或未提示的)等作任何明示或暗示的承諾或擔保。競買人應在拍賣前對標的物進行全面、細致的調查和了解,并自行判斷其價值和風險。
(二)實物瑕疵風險
1、通用風險:標的物可能存在但不限于老化、損壞、功能缺陷、精度下降、技術落后、維修保養記錄不全、零部件缺失或被更換、銹蝕、積壓、存放不當等問題。部分設備可能長期停用,其啟動及運行狀態不確定,可能需要維修或更換部件方能使用。
2、機器設備風險:
(1)部分設備可能因長期停用、技術迭代、環保政策等原因,已不具備原有使用價
(略)場價值。
(2)設備的安裝、調試、操作、維護等可能需要專業技術和資質。
(3)設備的安全性能、環保指標等可能不符合現行標準,買受人如需使用,可能需要進行改造或重新認證,并承擔相應費用。
3、存貨風險:
(1)原材料、低值易耗品等可能存在變質、過期、毀損、受潮、數量短缺、型號不符、包裝破損等風險。
(2)部分存貨可能為特定設備或工藝配套,通用性差。
4、無形資產(專利)風險:
(1)專利的法律狀態(如有效性、穩定性、有無年費欠繳、有無質押或許可)需買受人自行核實。
(2)專
(略)場應用價值、技術先進性、可實施性、是否存在侵權風險或被他人挑戰的風險等,由買受人自行判斷。
(3)專利權轉移登記手續可能耗時較長,并可能產生相關費用。
(三)法律權屬風險
1、抵押風險:根據評估明細表顯示,部分機器設備存在“已抵押”的情況。拍賣成交后,管理人將負責協調辦理解除相關標的物的抵押登記手續,買受人應予以配合。但解除抵押的過程可能存在不確定性或延遲,買受人對此應有充分預期。買受人不因抵押權的存在而承擔額外的清償責任,但需承擔因解除抵押手續辦理而可能產生的配合義務。
2、權屬轉移風險:專利權轉移等手續的辦理,可能受到地方政策、行政審批效率等因素影響,辦理周期可能較長,并可能產生相關稅費(詳見第九部分)。買受人需自行了解并滿足相關轉移登記的條件。
3、未知權利負擔風險:標的物上可能存在未被管理人或拍賣人發現或披露的租賃、占用、查封(輪候查封)、優先權或其他第三方權利限制。若發生此類情況,由買受人自行承擔相應風險和處理責任,管理人及拍賣人不承擔任何擔保責任。
4、資料缺失風險:部分標的物可能存在原始購置合同、發票、合格證、使用說明書、權屬證明等資料缺失的情況,可能影響后續使用、維修、轉讓或權利證明。
(四)運營及政策風險
1、設備啟用或復產風險:若買受人計劃將購得的機器設備重新投入生產運營,可能需要符合最新的國家及地方關于安全生產、環境保護、消防、能耗等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標準要求。這可能涉及額外的行政審批、技術改造、設備更新、環保投入等,相關費用和責任均由買受人自行承擔。
2、危險廢物處置風險(重點提示):根據《拍賣公告》特別說明,本次拍賣標的中如涉及危險廢物(例如:廢蓄電池、廢油液、廢化學品等),買受人必須具備相應的危險廢物處置資質,或者與具有相應資質的單位:
(略)
3、產業政策風險:標的物所涉及的行業可能受到國家或地方產業政策調整的影響,導
(略)場價值、使用前景發生變化,此風險由買受人自行承擔。
(五)其他潛在風險
1、《評估報告》局限性:《評估報告》所載內容和評估價值僅為管理人確定拍賣保留價提供參考,不代表對標的物現狀、品質、價值的完全、準確描述或任何承諾。競買人不得以《評估報告》內容與實際不符為由提出任何異議。
2、信息不對稱風險:盡管管理人和拍賣人已盡力披露所知信息,但仍可能存在信息不對稱的情況。競買人應通過自身調查獲取:
(略)
3、不可抗力風險:因自然災害、政府行為、社會異常事件等不可抗力因素導致拍賣活動無法正常進行或標的物毀損、滅失的,管理人及拍賣人不承擔責任。
4、搬遷與場地風險:買受人需在規定期限內自行完成標的物的拆卸、搬運、清場工作。在此過程中可能發生的費用、安全事故、對場地的損壞等,均由買受人承擔。逾期未完成搬離可能產生場地占用費等額外費用。
五、競買人資格與報名審核
(一)競買人資格
凡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均可報名參與競買(法律、行政法規及司法解釋對買受人資格或條件有特殊限制性規定的,競買人應當具備規定的資格或條件)。
下列機構和人員不得參與競買:
1、不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2、法律、行政法規或司法解釋規定不得參與競買的其他情形,如失信被執行人、破產程序中的債務人及其高管等(根據具體規定);
3、未能按照本須知要求完成報名、資格審核或繳納競買保證金的。
如競買人需委托代理人參與競買的,代理人須持有合法有效的授權委托書及雙方身份證明文件。
(二)報名與資格審核
1、報名時間:自《拍賣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25年7月19日上午9:30止。逾期報名將不予受理。
2、報名方式:
(略)
(1)線上注冊:
(略)(網址:https://
(略).cn/)完成用戶注冊及實名認證。
(2)選擇標的報名:在平臺內選擇本場“
(略)破產清算資產”拍賣會及對應標的進行在線報名。
(3)資格審核材料:
(略)進行現場審核:法人或其他組織攜帶有效的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加蓋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加蓋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加蓋公章);如委托代理人參與,還需提供合法有效的授權委托書(原件,注明委托權限,加蓋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簽字/簽章)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加蓋公章)
自然人: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及復印件(簽字捺印);
資格審核地點:
(略)
3、審核流程:
拍賣人收到競買人提交的完整報名材料后,將進行形式審核。審核通過的競買人,在按規定足額繳納相應標的的競買保證金并簽署《競買協議》等相關拍賣文件后,
(略)絡競價的權限。審核未通過的,拍賣人將告知其原因。
(三)關于優先購買權
依法對本次拍賣標的物享有優先購買權的權利人(下稱“優先購買權人”),應按照拍賣公告要求時間向管理人書面提交合法有效的優先購買權證明材料(如相關合同、法院判決、公司章程等)及行權申請,并注明聯系方式:
(略)
經管理人審核確認其優先購買權資格后,優先購買權人應按照本須知的規定辦理報名、繳納保證金等手續,方可在拍賣中行使其優先購買權。
優先購買權人須全程參與相應標的的競價過程。在有其他競買人出價的情況下,優先購買權人可在同等價格條件下(即當其他競買人的最高應價出現時)行使優先購買權。若有多個優先購買權人主張權利,則以出價高者優先。
逾期未向管理人申報權利、未按規定辦理競買手續、或在競價過程中未按規則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均視為自動放棄對該標的物的優先購買權。
(略)系統設置為準。
六、拍賣方式:
(略)
(一)
(略)
1、拍賣方式:
(略)
2、
(略):
(略)(網址:https://
(略).cn/)
(略)絡拍賣。
(略)在線進行,
(略)系統記錄為準。
(二)競價流程與時間
1、拍賣時間:2025年7月19日上午9:30(具體以拍賣師啟動時間為準)。
2、自由競價期:每個標的的自由競價時間為30分鐘(
(略)系統顯示為準)。在此期間,已獲得出價權限的競買人可以對標的物進行出價。
3、限時競價期與延時規則:自由競價期結束后,進入限時競價期,限時競價周期為5分鐘。在限時競價期間的最后5分鐘內,如果有新的有效出價,則系統將自動將該標的的競價結束時間延長5分鐘(“延時”),此過程可循環往復,直至最后5分鐘內無新的有效出價,則競價結束,當前最高有效出價者為該標的的買受人(如其出價不低于保留價)。
(三)出價規則
1、
(略)相應標的的有效出價權限后,方能在線參與出價。
2、首次出價不得低于該標的的起拍價。
3、加價幅度:競買人出價時,
(略)系統設定的加價幅度或其整數倍進行加價。
(略)頁面顯示為準(或參照本須知第三部分關于加價幅度的說明)。
4、
(略)確認即不可撤銷,請競買人謹慎操作。
(四)網絡操作風險提示
1、
(略)絡競價的終端設備(電腦、手機等)和網絡環境的穩定、安全,
(略)的操作流程。因競買人自身原因(如設備故障、網絡延遲、病毒入侵、操作失誤、密碼泄露等)導致未能成功報名、繳納保證金、出價、錯投或未能及時獲知拍賣信息等一切后果,均由競買人自行承擔,管理人及拍賣人不承擔任何責任。
2、
(略)的注冊賬戶及密碼,不得轉讓、出借或泄露給他人使用。
(略)進行的操作,均視為競買人本人的行為,由其承擔相應的法律后果。如發現賬戶異常登錄或被盜用,
(略)客服及拍賣人采取必要措施。
3、如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網絡攻擊、服務器故障、系統維護升級等非管理人及拍賣人可控原因導致拍賣中斷、暫停、數據錯誤或無法正常進行的,管理人及拍賣人有權決定暫停拍賣、中止拍賣或重新組織拍賣,且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
(略)或管理人指定渠道公告。
4、競買人在出價前務必仔細核對出價金額,因誤操作導致出價錯誤且無法撤回的,責任自負。
七、競買保證金、成交價款支付與退還
(一)競買保證金繳納
1、保證金金額:人民幣2,000,000.00元(大寫:貳佰萬元整)。
2、繳納時間:競買保證金須在報名截止時間(即2025年7月19日上午9:30)前,以銀行轉賬方式:
(略)
3、收款賬戶信息:
賬戶名稱:
(略)
(略):
(略)(略)
開戶銀行:山東省農村信用社→
(略)興華支行
(略):
(略)6
匯款備注:競買人在匯款時務必注明“泰一新能源競買保證金。如同時競買2個標的,需分別繳納對應標的的保證金。未按要求備注導致無法及時核實保證金的,責任由競買人自負。
4、競買保證金不計利息。
(二)保證金處理
1、對于未成功競得標的物的競買人,其所繳納的競買保證金,拍賣人將在拍賣活動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具體時間以拍賣公告或協議為準)
(略)徑無息退還至原付款賬戶。退款到賬時間可能因銀行處理速度而異。
2、競買人成功競得標的物成為買受人的,其所繳納的競買保證金將自動轉為該標的物成交價款的一部分,沖抵相應金額。
3、若競買人或買受人出現本須知第十部分所述的違約行為(如悔拍等),其繳納的競買保證金將不予退還,并按照相關規定處理。
(三)成交價款支付
1、買受人須在拍賣成交之時起1個工作日內(具體以拍賣人通知的時間為準),主動與拍賣人聯系并簽署《拍賣成交確認書》。
2、買受人須在拍賣成交之日起5個日內,一次性將拍賣成交價款余款(即成交總價款扣除已轉為定金的競買保證金后的部分)足額支付至指定的銀行賬戶(通常與保證金收款賬戶一致,如有變更另行通知)。
3、成交價款須以銀行轉賬方式:
(略)
逾期支付成交價款的,將承擔本須知第十部分約定的違約責任。
八、成交確認與標的物交割
(一)拍賣成交確認
(略)絡競價活動中,限時競價結束后,系統將自動確認出價最高且不低于保留價的競買人為該標的物的買受人(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略)系統記錄的最終成交信息為準。
(二)《拍賣成交確認書》
《拍賣成交確認書》是確認拍賣成交事實、明確買受人與管理人(及拍賣人)之間關于標的物買賣權利義務關系的重要法律文件。買受人應按時簽署。該確認書一經簽署,即對各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三)標的物交割
1、交割前提條件:買受人必須已按照本須知及《拍賣成交確認書》的約定,全額付清拍賣成交價款以及應由其承擔的其他相關費用(如拍賣傭金、
(略)軟件使用費等)后,方可辦理標的物交割手續。
2、交割時間:在買受人付清全部款項后當日內,由拍賣人與管理人共同組織與買受人辦理標的物的交付手續。具體交割時間、地點:
(略)
3、實物資產(機器設備、辦公設備、存貨)交割:
標的物按現狀交付。買受人應在指定時間內到標的物存放地接收。
買受人須在標的物交付完畢后10日內,自行負責完成所購標的物的拆卸、搬運、運輸及場地清理工作,并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費、工具費、運輸費、保險費、場地恢復費等)和安全責任。
逾期未完成搬離工作的,由此產生的場地占用費、保管費、倉儲費等額外費用,以及標的物可能發生的毀損、滅失風險,均由買受人自行承擔。管理人有權對逾期未搬離的物品進行處置。在拆卸、搬運過程中,買受人應遵守安全生產規定,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確保人員和財產安全。若發生任何安全事故或造成他人人身、財產損害的,由買受人承擔全部責任。
4、無形資產(專利)交割:
管理人將在買受人付清全部款項后,協助買受人辦理專利權的轉移登記手續;專利權轉移登記所需的相關費用(如代理費等)由買受人承擔;專利權轉移登記的具體流程和周期,以國家知識產權局的規定和實際辦理情況為準。
5、交割確認:標的物交付時,雙方(管理人/拍賣人代表與買受人或其授權代表)應簽署《標的物交割確認書》或類似的交接文件。交割完成后,標的物的毀損、滅失風險即由買受人承擔。
九、稅費承擔
在本次拍賣及后續標的物權屬轉移過程中產生的各項稅費,按以下原則承擔:
(一)拍賣傭金:買受人須按照《拍賣公告》或《競買協議》中約定的標準向拍賣人支付拍賣傭金。該傭金應在支付成交價款時一并支付或按約定方式:
(略)
(二)交易過程中產生的流轉稅費等:
因本次拍賣交易行為本身而產生的增值稅、企業所得稅等,根據國家相關稅收法律法規的規定,應由相應納稅義務人各自承擔。管理人及拍賣人不對稅費的具體計算、申報及承擔主體提供專業稅務意見,買受人應自行向稅務主管機關咨詢或聘請專業稅務顧問。
(三)標的物過戶、轉移登記等手續所產生的稅費:
因標的物(如專利權等)所有權轉移而產生的各項稅費,包括但不限于契稅、印花稅、登記費、工本費、查檔費、評估費(如權屬轉移登記機關要求重新評估的)、測繪費(如需)等,全部由買受人承擔。
(四)
(略)軟件使用費:
(略)公示的《收費規則》規定,
(略)支付成交價款0.15%的軟件使用費。
(略)直接收取或通過拍賣人代收。同時買受人需支付一定比例的拍賣傭金(詳見《拍賣協議》)。
(五)其他可能產生的費用:如標的物在交付前產生的欠繳水、電、物業管理費等(如有且未被管理人清償的),其承擔方式:
(略)
競買人應在競買前充分了解和預估可能發生的各項稅費,并將其計入競買成本。管理人及拍賣人對稅費政策的解釋僅供參考,不承擔任何因稅費問題產生的責任。
十、違約責任
競買人及買受人應嚴格遵守本《競買須知》、《拍賣公告》、《競買協議》
(略)的相關規則。如有違反,將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一)買受人悔拍行為及后果:買受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構成悔拍:
1、在拍賣成交后,無正當理由拒不簽署或拖延簽署《拍賣成交確認書》的;
2、未按照本須知或《拍賣成交確認書》約定的期限足額支付拍賣成交價款(包括余款)及應由其承擔的其他費用(如拍賣傭金、平臺費等)的;
3、提供虛假身份信息或不具備競買資格而參與競買并成交的;
4、其他構成悔拍的嚴重違約行為。
發生悔拍行為的,管理人及拍賣人有權單方解除已簽署的《拍賣成交確認書》;已繳納的競買保證金不予退還,作為違約金。該保證金將優先用于支付因悔拍產生的拍賣費用損失、彌補重新拍賣價款低于原拍賣價款的差額、沖抵債務人對債權人的債務。另外管理人有權決定將標的物收回,另行組織拍賣或以其他方式:
(略)
(二)重新拍賣的責任:因買受人悔拍導致標的物重新拍賣的,原買受人不得參與該標的物的重新拍賣。重新拍賣的成交價款若低于原拍賣成交價款的,其差額部分、重新拍賣產生的各項費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拍賣的傭金、公告費等)以及原拍賣中原買受人應支付而未支付的傭金等,均由原買受人承擔。管理人有權從已沒收的保證金中優先扣除上述款項,不足部分,管理人保留向原買受人進一步追償的權利。
(三)逾期支付成交價款的責任:買受人逾期支付成交價款(包括余款)的,除保證金不予退還外,還應自逾期之日起,按照每日萬分之五(或《拍賣公告》/《競買協議》約定的其他標準)的標準向管理人支付逾期付款滯納金,直至款項全部付清之日止。逾期超過5個工作日(或拍賣公告/協議約定的其他更短期限)仍未付清全部應付款項的,視為悔拍,按上述悔拍條款處理。
(四)其他違約行為:競買人若在拍賣過程中存在惡意串通、擾亂拍賣秩序、提供虛假信息、干擾其他競買人等不正當行為的,一經查實,拍賣人有權立即取消其競買資格,不予退還保證金,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責任的權利。給管理人、拍賣人或其他當事人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十一、特別聲明與提示
為保障各方合法權益,特作如下聲明與提示,請競買人務必仔細閱讀并充分理解:
(一)本次拍賣的標的物均以實物現狀進行拍賣和交付。管理人及拍賣人對標的物的真偽、品質、數量、價值、完整性、可使用性、有無任何已知或未知的瑕疵(包括但不限于物理瑕疵、權利瑕疵、法律瑕疵等)均不作任何明示或暗示的擔保或承諾。競買人應在拍賣前自行對標的物進行全面、審慎的調查、勘驗和判斷,并對自己的競買行為負責。
(二)競買人一旦參與競買(包括報名、出價等),即視為已完全了解并無條件接受標的物的一切現狀(包括所有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和風險),并自愿承擔因標的物存在瑕疵或未能充分了解標的物狀況而可能產生的一切風險、責任和經濟損失。拍賣成交后,買受人不得以標的物存在任何瑕疵或與預期不符等任何理由反悔,或向管理人、拍賣人提出任何索賠、退貨、減價、解除合同等要求。
(三)拍賣人提供的與標的物相關的《資產評估報告》、圖片、視頻、文字描述、清單等所有資料,僅供競買人參考,不構成對標的物的任何擔保、承諾或法律約束力。競買人不應僅依賴上述資料作出競買決策。如資料內容與標的物實際狀況不符,以標的物實際狀況為準。
(四)買受人在提取、拆卸、搬運、運輸、安裝、使用、處置所購標的物的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國家及地方有關安全生產、消防、特種設備操作等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配備必要的安全設施,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確保人員安全和財產安全。若在此過程中發生任何安全事故(包括但不限于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環境污染等),一切責任和損失均由買受人自行承擔,與管理人及拍賣人無關。
(五)買受人在對所購標的物進行使用、改造、維修、報廢、處置(特別是涉及危險化學品、廢棄物等)的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國家及地方有關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和標準要求,履行環保義務,辦理必要的環保手續,確保符合環保要求。因違反環保法規導致的一切法律后果、行政處罰及經濟損失,均由買受人自行承擔。
(六)與本次拍賣標的物有利害關系的當事人(如已知的擔保物權人、優先購買權人等),管理人及拍賣人已盡可能通知其參與競買或關注拍賣活動。對于無法通知或未能聯系到的利害關系人,自本《競買須知》或《拍賣公告》
(略)或媒體公示之日起滿五日,即視為已經履行通知義務。相關權利人應按法律規定及時主張權利,逾期未主張的,視為放棄相關權利或自行承擔相應后果。
(七)競買人應基于自身的專業知識、商業判斷和風險承受能力,獨立做出是否參與競買以及競買價格的決策。管理人及拍賣人及其工作人員的任何口頭或書面介紹、咨詢答復等,均不構成對競買人的投資建議或承諾。
十二、其他事項
(一)競買人有義務在參與競買前,仔細閱讀并充分理解本《競買須知》、《拍賣公告》、可能簽署的《競買協議》、
(略)發布的相關規則以及與本次拍賣相關的其他所有文件。如有任何疑問,應在競買前向管理人或拍賣人咨詢。一旦參與競買,即視為已完全理解并接受所有文件的內容。
(二)本《競買須知》及《拍賣公告》等相關拍賣文件,
(略)(https://
(略).cn/)查閱和下載,
(略)辦公地點:
(略)
(三)因參與本次拍賣活動所發生的以及與本次拍賣活動有關的一切爭議或糾紛,各方應首先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向標的物所在地或拍賣人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四)本《競買須知》
(略)所有。
(五)本《競買須知》未盡事宜,將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拍賣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司法解釋、行業慣例以及管理人和拍賣人后續發出的補充通知或說明處理。管理人及拍賣人有權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根據實際情況對拍賣程序、規則等進行調整或補充,
(略)或指定渠道公告。
(六)本《競買須知》自發布之日起生效。
十三、聯系方式:
(略)
有關本次拍賣活動的任何疑問或需進一步了解相關信息,請通過以下方式:
(略)
拍賣機構名稱:
(略)
聯系電話:
(略)
聯系地址:
(略)
(略)
2025年7月12日
關注微信公眾號 免費查看免費推送
|
上文為隱藏信息僅對會員開放,請您登錄會員賬號后查看, 如果您還不是會員,請點擊免費注冊會員
【咨詢客服】 |
朱婷婷 |
 |
【聯系電話】 |
13581708390 |
【客服微信】 |
1358170839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