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游船“文創產品”合作商征集項目(第二次)比選公告
(略)游船“文創產品”合作商征集項目(第二次)比選公告
一、比選條件
(略)游船“文創產品”合作商征集項目,已由重慶輪船(集團)
(略)同意實施,
(略)。本項目已具備比選條件,根據重慶輪船(集團)
(略)印發的《招標采購管理辦法》有關規定,本次采購方式:
(略)
二、項目概況和比選范圍
概況:
(略)擁有自主品牌“重慶小渡”、創意文創IP“江舟子”,致力于游船“文創產品”推廣、銷售,為企業品牌建設和經營收入帶來明顯提升,贏得了廣大游客和行業主管部門的好評。公司現擬對本項目尋求合作商,通過專業化的設計和管理,達到提升企業服務品牌形象的目的。
范圍:包括游船文創產品設計開發、生產供應的全流程服務,以及組織營業性演出與書法字畫的創作、銷售,具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1.游船文創產品設計、制作、包裝及供應;所有文創產品要有文化元素的提煉,所設計的文創產品要富有文化內涵和民族特色,體現重慶地域文化特點、兩江游特色和人文特征;持續做好“重慶小渡”、“江舟子”系列產品的設計、開發及形象推廣,產品需同時兼具文化性、紀念性、實用性及經濟性。
2.游船演藝和書法字畫的組織、表演、創作及銷售;演藝和字畫團隊由成交合作商自行組織,并取得行業主管部門準許的營業性演出許可、藝術品經營單位:
(略)
注:(1)競選人中選后所提交的設計方案、書法字畫等均應為原創,未侵犯他人著作權,如有侵權行為,由成交合作商承擔一切法律和經濟責任。
(2)比選人委托的前合作商對游船文創項目和IP進行了策劃、設計、制作,且只能在比選人
(略)域銷售相關文創產品。故本次比選成交的合作商須與比選人前合作商協商按不低于其生產底價對已生產相關類別的剩余庫存的產品進行采購。
三、競選人資格要求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2)其他要求詳見第二章競選人須知前附表第
(略)項內容。
本項目不允許聯合體參與競選。
四、比選文件的獲取:
(略)
獲取:
(略)
獲取:
(略)
五、競選文件的遞交
遞交截止時間:2025年07月16日14時00分
遞交方式:
(略)
六、開標時間及地點:
(略)
開標時間:2025年07月16日14時00分
開標地點:
(略)
七、其他
本次比選公告在“
(略)”
(略)站(https://
(略))發布。
八、監督部門
(略)。
九、聯系方式:
(略)
比選人:
(略)
地址:
(略)
聯系人:
(略)
電話:
(略)
比選代理機構:
(略)
地址:
(略)
聯系人:
(略)
電話:
(略)
電子郵件:
(略)@qq.com
附件【
(略)游船“文創產品”合作商征集項目(第二次)競爭性比選文件(發布).doc】附件【附件:報名登記表(含二維碼).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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