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商務廳本級第四屆中非經貿博覽會中非經貿合作項目落地方案推介活動嘉賓邀請及會務組織服務合同協議書
采購人:
(略)
供應商(全稱):(乙方)湖南省中非經貿合作促進研究會
為了保護甲、乙雙方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一致,雙方簽訂本合同協議書。
1.項目信息
(1)采購項目名稱:
(略)
(2)項目內容:中非經貿合作項目落地方案推介活動嘉賓邀請及會務組織服務
(3)項目負責人:徐湘平。
2.服務內容
(1)乙方負責第四屆中非經貿博覽會期間中非經貿合作項目落地方案推介活動的嘉賓邀請及會務牽頭舉辦及組織籌備等工作,確保會務活動圓滿成功舉辦。
(2)乙方根據牽頭舉辦會務活動的內容及性質,利用自身資源優勢,協助博覽會組委會邀請乙方會員企業積極參會參展。
(3)乙方配合組委會秘書處工作,組織乙方所屬會員企業報送中非經貿合作案例方案。
(4)乙方配合組委會秘書處工作,組織乙方所屬會員企業報送大會簽約項目。
(5)乙方利用自身渠道,
(略)、微信:
(略)
(6)乙方在博覽會結束后,配合組委會秘書處做好簽約項目跟蹤、向乙方所屬會員企業發放博覽會調查問卷等工作。
3.合同金額
(1)合同金額(含稅)小寫:187,900.00
大寫:壹拾捌萬柒仟玖佰元整
(2)具體標的如下:
博覽會籌備期間開展的嘉賓邀請、中非經貿合作案例方案征集、大會簽約項目征集、會后問卷調查發放回收,以及牽頭舉辦中非經貿合作項目落地方案推介活動的活動組織費、辦公費、返往長沙機票費用等。
(3)合同價格形式:固定總價合同,除上述金額外,甲方無需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費用。
3.履行合同的時間、地點:
(略)
合同履行日期:2025年06月05日-7月30日。
地點:
(略)
方式:
(略)
4.付款:
(1)本協議約定的服務時間結束日(2025年7月31日)起30個工作日內,甲方應向乙方付清全部款項。如遇特殊情況無法及時支付的,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同時乙方承諾不因此暫停履行合同義務。
(2)甲方每次付款前,乙方均應向甲方出具等額、合法有效的增值稅發票,否則甲方有權拒絕付款。
5.解決合同糾紛方式:
(略)
首先通過雙方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則通過以下途徑之一解決糾紛:
□提請仲裁√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6.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協議書與下列文件一起構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間有任何抵觸、矛盾或歧義,應按以下順序解釋:
(1)在采購或合同履行過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諾以及雙方協商達成的變更或補充協議
(2)本合同協議書
(3)中標通知書
(4)投標文件
(5)政府采購合同專用條款
(6)政府采購合同通用條款
(7)標準、規范及有關技術文件,圖紙。
(8)其他合同文件。
7.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后生效。
8.合同份數
本合同一式4份,采購人:
(略)
9、其他條款(1)協議變更、解除、終止
①本協議內容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解除、終止,已經產生的費用及損失由要求變更、解除、終止一方承擔;
②一方嚴重違反本協議的約定,且未能在合理時間內采取補救措施的,另一方可以書面通知解除本協議并追究違約責任。
(2)違約條款:一方不履行本協議的約定,履行義務不符合本協議約定或存在違反本協議約定的行為,構成違約;如一方違約導致合同解除,違約方應當承擔由此給守約方造成的損失,并承擔維權產生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律師費等費用。
(3)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無需對因受不可抗力的影響(如地震、洪水、火災、旱災、臺風、罷工、公共衛生事件等)導致無法履行本協議而承擔責任。受不可抗力因素影響的一方應在不可抗力發生后立即通知另一方,并在不可抗力發生之日起15日內,向另一方發出書面通知并附上不可抗力發生的相關證明材料及已產生的相關費用。如發生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不能預期履行或者被終止、解除,雙方均不負違約賠償責任,但是甲方應當承擔乙方已經因履行合同所產生的相關費用。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劉亞娟
委托代理人:莫超宇委托代理人:李麗娜
電話:
(略)0電話:
(略)
傳真:傳真:
開戶銀行:交通銀行長沙高橋支行
(略):
(略)(略)
文件下載
關注微信公眾號 免費查看免費推送
|
上文為隱藏信息僅對會員開放,請您登錄會員賬號后查看, 如果您還不是會員,請點擊免費注冊會員
【咨詢客服】 |
朱婷婷 |
 |
【聯系電話】 |
13581708390 |
【客服微信】 |
1358170839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