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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特別關注
可負擔能源行動計劃
導讀
SpecialFocus
歐盟正面臨競爭力、脫碳和能源安全等方面的多重挑戰。居高不下的能源成本不僅損害了民眾和企業的利益,也削弱了歐盟的國際競爭力。為此,歐盟委員會2月26日發布《可負擔能源行動計劃》,作為《清潔工業新政》的關鍵組成部分。該計劃旨在降低公民、企業
(略)的能源成本,加速實施必要的結構性改革,以節約成本,減少對進口化石燃料的依賴,同時吸引投資加快清潔能源和電氣化進程,完善歐盟內部
(略)場和強化能源聯盟,應對未來潛在的價格沖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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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背景
盡管歐盟在能源轉型方面取得了顯著進展,且成功抵御了近期遭遇的能源危機,但居高不下的能源成本依然是一個迫切需要解決的重要問題。據統計,歐盟有超過4600萬人生活在能源貧困之中,工業零售電價幾乎翻了一番。結構性的高能源成本正在給歐洲的公民和企業帶來傷害,嚴重削弱了歐盟在
(略)場的優勢和國際競爭力。
歐盟的工業電價與其他主要經濟體的對比情況
(歐盟2024年第二季度的工業電價是美國的2.2倍,是中國的2倍,日本的1.2倍)
歐盟能源成本居高不下的背后是一系列結構性挑戰。首先,歐洲在能源供應上高度依賴進口化石燃料,因此極易受到國際能源價格波動的影響。由于歐盟當前28.9%的發電量仍由化石燃料提供,且交通領域仍主要依靠石油產品,因此化石燃料進口成本對消費者能源賬單有著很大影響。
其次,
(略)整合不足也會影響能源賬單。
(略),但在互連互通、電網基礎設施、
(略)靈活性方面仍有很大的提升空間,這些短板限制了更多廉價清潔能源的接入。此外,
(略)項目的審批程序復雜且過程冗長,更是嚴重阻礙了相關項目的推進。據預測,到2030年,歐盟約一半的新增跨境電力容量需求無法得到滿足,這將制約
(略)場的全面整合。
另外,
(略)成本不斷增加,且在能源賬單中占據較大比重。
(略)絡投資需求的大幅增加,此類成本還有可能進一步攀升。
這種結構性的高能源成本正在使歐洲面臨去工業化風險,給經濟發展構成嚴重威脅。為此,歐盟必須迅速采取措施掃清這些障礙,以推動能源成本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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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標:降低能源成本
打造真正的能源聯盟
(略)口,面臨來自競爭力、脫碳和能源安全等方面的多重挑戰。能源危機凸顯了歐盟在基礎設施和
(略)場一體化方面的不足,也明確了能源聯盟在應對能源挑戰中的關鍵作用。歐盟雖然實施了REPowerEU等一系列重要的政策措施,
(略)的韌性,促進了能源效率的提升,推動了清潔能源的發展和供應多元化。然而,要從根本上扭轉能源成本居高不下的結構性問題,確保人人享有可負擔的能源,從長遠角度考慮,歐盟需要打造一個真正的能源聯盟,主要依托以下三個支柱:
(1)完全一體化的
(略)場:
(略)絡、統一的監管和治理機制作為支撐。目前,內部
(略)場和歐洲
(略)場一體化每年為消費者帶來約340億歐元的收益,到2030年,加強
(略)場整合有望將這一收益提升至400-430億歐元。
(略)基礎設施,
(略)靈活性,增強
(略)域間的協調合作與互聯互通。
(2)
(略)脫碳進程:以大規模發展清潔能源和推進電氣化為主導,將提升能效作為核心。加大清潔能源投資,
(略)中化石燃料的占比,從而進一步降低消費者面
(略)場價格波動風險。
(3)建立更透明、競爭有序的天
(略)場:鑒于天然氣在歐洲能源消費中仍占有一定比例,容易受到國際天然氣價格波動的影響,因此需要進一步通過需求聚合和聯合采購來更好地發揮集體力量。
只有通過加速對清潔能源和基礎設施的投資,加快電氣化進程,提高能源效率,確保天
(略)場的透明和公平,才能真正實現可負擔的能源供應,增強歐盟能源安全,從而提高歐盟競爭力。
因此,歐盟委員會適時推出了此份《可負擔能源行動計劃》,作為《清潔工業新政》的關鍵組成部分。該計劃建立在歐盟近期的一系列改革措施基礎上,包括
(略)場設計改革、REPowerEU,風能、
(略)線圖,以及Fitfor55一攬子計劃下修訂的能源和氣候立法,旨在為構建一個具備競爭力、能源可負擔、
(略)。
歐盟委員會主席馮德萊恩
“歐盟正在努力降低能源價格并提高自身競爭力。通過大力發展可再生能源,我們已經在降低能源價格方面取得顯著成效。現在,作為《清潔工業新政》的一部分,我們將通過《可負擔能源行動計劃》更進一步。借助這一計劃,歐盟將實現更可預測的能源價格、更強大的互聯并將增加能源的供給和消費。
(略)地消除剩余的障礙,以便打造一個真正的能源聯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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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內容
《可負擔能源行動計劃》主要圍繞四大支柱性目標:(1)降低能源成本(2)完善能源聯盟(3)吸引投資(4)為潛在的能源危機做好準備,制定了八個方面的行動舉措。大多數行動將在2025年期間推進,重點聚焦于短期內緩解消費者的能源負擔。
預計《可負擔能源行動計劃》的實施2025年將為歐盟節省下450億歐元的成本,到2030年每年節省1300億歐元,到2040年每年節省2600億歐元,約占GDP的1.2%。這些節省下的成本主要來自三個方面:一是通過電氣化和能效提升,減少對化石燃料的需求(占比25%);二是用清潔能源替代發電領域的化石燃料(占比50%);
(略)容量、
(略)的靈活性(占比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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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weringelectricitybills
降低電費賬單
(略)絡費用、降低稅費和促進零售競爭三方面著手降低消費者的電費賬單,使歐洲民眾和企業能享受更廉價的電力。具體措施包括:
(略)費設計方案,以激勵靈活性資源的使用以及電氣化投資,鼓勵用戶合理調整用能時間和地點:
(略)
完成對能源稅指令(ETD)的修訂工作,降低電力消費稅和增值稅,去除電費賬單中能源成本無關的部分。歐盟委員會還將向成員國發布相關建議,指導成員國靈活運用稅收政策,確保各行業中與電力有關的稅費低于其他能源,以鼓勵電氣化轉型。
推出“公民能源一攬子計劃”,增加公民在能源轉型中的參與度。歐委會將指導成員國消除現有的障礙,以便使消費者能夠通過靈活更換供應商和變更合同來節省電費支出,確保電費賬單信息更加透明;此外還將制定相關措施通過提升能效和賦予消費者
(略)更多能源自主權利來消除能源貧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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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ingdownpowersupplycost
推動電力供應成本下降
歐盟計劃通過推廣長期合約、
(略)基礎設施的審批、
(略)擴建以及現代化和數字化轉型、
(略)互聯和跨境電力交易、
(略)靈活性,來推動電力供應成本下降。具體措施包括:
推廣長期合約,促進電力與天然氣價格脫鉤:歐委會將與歐洲投資銀行合作,推出一個五億歐元的PPA試點基金,充當企業長期購電協議的對手方;以技術中立的方式:
(略)
縮短審批時間:作為“
(略)一攬子計劃”的一部分,歐委會將制定一份立法提案,
(略)、儲能和可再生能源項目的審批,包括簡化環境評估流程以及縮短審批時間。歐委會還將評估新型核能項目的許可簡化情況,并發布一份關于小型模塊化反應堆(SMR)的通報。
(略)現代化與跨境互聯:歐盟將于2026年一季度推出“
(略)一攬子計劃”。該計劃將由一系列立法提案和非立法舉措組成,包括簡化《
(略)絡條例》,確保跨境項目的綜合規劃與實施,簡化審批流程,提高相關設備供應需求的透明度。該計劃將采用自上而下的規劃方式:
(略)
(略)靈活性,促進儲能和需求響應部署:歐委會將在新的國家援助框架中明確針對非化石能源靈活性方案的國家援助要求,指導成員國設計適合自身的支持機制,從而激勵消費者提供靈活性;制定關于需求響應的新規則,讓消費者從靈活性中獲利,消除
(略)場中儲能和需求響應服務的發展障礙。歐委會還將就基于商業PPA的靈活性工具的設計征求意見,此外還將就零售合同中的靈活性報酬出臺指導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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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ll-functioninggasmarkets
保障天
(略)場良好運行
歐盟委員會已于2月份成立了天
(略)場特別工作組,以全面審查歐盟的天
(略)場,必要時采取行動,防止
(略)場定價的商業行為。歐盟委員會將與利益相關方進行廣泛的磋商,以評估是否需要進一步修訂相關立法,包括對能源與
(略)場實施聯合監管,強化規則協調,創建一個可供所有監管機構完全訪問、包含所有
(略)場數據的聯合數據庫。
在天然氣采購方面,歐盟計劃進一步通過聯合采購,提升在國際天
(略)場上的議價能力,以獲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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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liverenergysavings
提升能效,節約能源
能效是實現工業和家庭獲得可負擔能源以及提升工業競爭力的關鍵因素。為此,歐盟計劃打造一體化的歐洲能效
(略)場,并且為消費者提供能效更高、使用壽命更長的電器產品。具體措施包括:
建立能效融資聯盟,
(略)場參與者的資金獲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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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一步支持歐洲投資銀行針對中小企業節能和能效提升的資助項目,探索制定一項歐盟擔保計劃,以推動能效服務規模翻倍。
對覆蓋整個
(略)場的節能認證進行評估。
更新歐盟能效標簽和生態設計規則,分享最佳實踐,提供更清晰的信息和指導。
采取激勵措施,鼓勵消費者以舊換新,推廣節能型家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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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mpleteEnergyUnion
完善能源聯盟
歐盟需要制定長期的、結構性舉措,確保更清潔、更廉價的能源供應,朝著電氣化以及完全一體化的單一
(略)場邁進,增強互聯互通,充分利用各成員國之間的互補性,加強協調,以打造一個讓所有成員國都能受益的真正的能源聯盟。
圍繞完善能源聯盟,歐盟計劃啟動一系列重大行動舉措:
2026年一季度發布“電氣化行動計劃”和“供熱和制冷戰略”,促進本土清潔電力的使用和能源多樣化,
(略)整體效率。
發布“
(略)線圖”,
(略)優化、建筑和工業能效提升以及需求側靈活性等領域推廣歐洲的人工智能解決方案。此外,
(略)的能耗問題,
(略)。
推出“戰略能源技術計劃”(SET計劃),解決目前歐盟在清潔能源和電氣化領域的研究與創新力量分散的問題。
推出“清潔能源投資戰略”來解決投資缺口問題,調動私人資本。
制定核聚變戰略,建立公私合作伙伴關系,以加速核聚變的商業化進程。
更新核能示范計劃(PINC)。
2026年初發布一份關于深化
(略)場整合的白皮書,完善
(略)場一體化治理框架。
修訂《能源聯盟與氣候行動治理條例》,簡化和強化治理框架。
推動國家能源與氣候計劃(NECP)向戰略性投資計劃轉型,以促進投資的可預測性,推動清潔技術領域的創
(略)場增長。
成立能源聯盟特別工作組,研究并確定技術或監管方面的調整措施,以強化內部協調。歐盟委員會將重點評估相關舉措對能源可負擔性的影響,并將相關分析結果納入立法評估和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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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ffordableenergyforindustry
確保歐洲工業獲得可負擔能源
要為消費者提供更多的本土廉價清潔能源,降低能源成本,需要在未來十年內進行大量投資。市場不確定性增加對項目開發商構成顯著挑戰,可能導致投資延遲或受阻。因此,需要聯合政府、能源生產商和用能行業的力量,
(略)以及有競爭力的工業部門創造有利的投資環境。
在借鑒“歐洲風能憲章”和“歐洲太陽能憲章”成功經驗的基礎上,《可負擔能源行動計劃》提出由公共部門(包括金融機構)、清潔能源生產商以及用能行業共同簽訂可負擔能源三方合同。
對于能源生產商而言,三方合同能夠確保其所生產的能源有穩定的買家,從而提供可預測性和規模效應,而對于消費者而言,則能享受可負擔且穩定的能源供應。同時,有了歐盟委員會、歐洲投資銀行和成員國提供的支持,將有助于能源行業商業模式的發展,降低投資風險,促進行業增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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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icestability
確保能源供應和價格穩定
穩定的能源供應對于經濟的抗風險能力、持續獲取:
(略)
為此,歐盟委員會將于2026年初提出一份立法提案,在吸取能源危機教訓的基礎上對當前的能源安全監管框架進行修訂,以確保能源供應和價格的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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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epareforpricecrisis
為能源價格危機做好準備
減少特定時段的能源需求對于緩解能源價格危機起著關鍵作用。為防止能源價格飆升到過高水平,歐盟委員會將為成員國提供指導,通過引入補償激勵措施來引導消費者降低高峰需求。
(略)運營商也應采取相關措施,引導用戶在高峰時段減少用電,將用電需求轉移到非高峰時段。
其次,為應對輸電擁堵問題,
(略)運營商和國家監管機構密切合作,確保臨時增加跨境互連容量以
(略)域價格危機,并對涉及跨境的維護性停運進行妥善協調以避免輸電受阻。
為應對天然氣價格極端飆升等特殊情況,歐盟委員會將在制定國家援助措施時賦予成員國更多的自主權,促進天然氣與電力價格脫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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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體行動時間表
THE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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